反迫害聯盟聲明 :反對惡法 維護人權(圖)

發表:2011-09-04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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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配圖(網路圖片)

中共的公、檢、法、司機關長期以來以莫須有的罪名對維權律師、法輪功學員、宗教信仰人士、民主人士、異議人士、上訪人士進行秘密抄家、秘密傳喚、秘密拘留、秘密酷刑、秘密判刑、秘密處死或長期監禁等而不告知家人,這種非法行為已司空見慣。對維權律師高智晟秘密逮捕、秘密判刑、秘密關押,在被非法判刑,刑期已滿後,仍被秘密關押。下落不明他們叫「失蹤」。他們對幾千萬名法輪功學員秘密抓捕,秘密處死,秘密判刑、秘密勞教、對他們秘密施行活摘器官活體活化。,他們也叫「失蹤,從未告知他們的家人。

中共的執法機關已無人性可言,已無道德底線和法律底線可言,已完全變成了維護中共獨裁暴政的土匪黑社會組織。

現今中共又利用全國人大這個傀儡組織,堂而皇之的把這種長期冠以使用的流氓黑社會手段通過法律的形式加以肯定,使其有足夠的空間給這些執法機關制裁的公民加重迫害,從而延長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延長通知家人的時間,使他所謂的合法化。

8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其中部分條款內容關於「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的人員,被拘留逮捕後,若出現無法通知家人,或通知有礙偵查的情況,對其拘留逮捕時間可超過24小時。」這樣的法律規定,一旦通過並實施,將會給中國民民眾帶來更大的災難,,因為他們會更加隨意的給無辜民眾強加各種罪名,會隨意的延長對受害民眾的迫害時間,隨意的長時間的宣告「失蹤」。

中共(中國)之所以拒絕加入聯合國2010年12月22號通過的一個名叫《保護所有人免遭失蹤公約》,是因為一旦加入這個公約,它要迫害中國民眾就不那麼方便了。

「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的人員,被拘留逮捕後,若出現無法通知家人,或通知有礙偵查的情況,對其拘留逮捕時間可超過24小時。」這個法條是個惡法。為此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代表中國大陸所有受害民眾嚴正聲明:對此條惡法表示堅決反對,同時也呼籲所有受害民眾共同阻止此條惡法的通過。否則,中共的執法機關連同各級政府很可能以此作為對中國民眾進行新一輪的迫害法律依據。。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反迫害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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