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南疆保衛祖國,誰來保衛我的父親?
我是一名光榮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軍官,上尉軍銜,現任職於南海艦隊某支隊。2002年我懷揣著好男兒志在保家衛國的滿腔熱情,考入了海軍大連艦艇學院,成為了一名光榮的軍校學員,本科畢業後又進入海軍裝備研究院繼續深造,攻讀碩士學位。在上學期間,我先後被評為「優秀學員」、「優秀共產黨員」,並多次獲得嘉獎。畢業後,我放棄了留任北京總部機關的機會,毅然決定奔赴祖國的南海海疆。任職至今,我多次赴南沙、西沙等地執行重大任務,用自己的忠誠和勇敢捍衛著祖國南疆的和平與安寧!
父親因實名舉報上司蒙冤入獄
就在我忠心報國,完成黨和人民賦予的各種重大任務的時候,我父親卻因實名舉報上司買官賣官而遭到打擊報復,並蒙冤入獄。
父親被迫害前,曾任職於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人民法院。在我眼裡父親是一位精通法律、熟悉業務的人民法官,也是一位正義果敢、秉公執法、不畏強權的人。他曾經多次幫助他人平反冤假錯案,在當地司法界和百姓中有著良好的口碑。然而,由於他實名舉報時任利川市人民法院院長徐東海在任命、提拔和使用幹部時買官賣官的事實,以及其官商勾結、貪贓枉法的部分證據之後,徐東海便利用職務之便對其進行了瘋狂的打擊報復。經過陰謀策劃,徐東海便夥同其同學房曉軍(利川市檢察院檢察長)和同鄉譚志平(利川市委書記)以維護國慶60週年社會環境穩定為由,於2009年9月16日強行將父親秘密關押,並成立專案組多次對住宅、辦公室等地搜查,稱只要父親交出舉報徐東海的相關證據和材料,便可以立即放了他。然而在遭到父親嚴辭拒絕之後,他們便對父親進行了一系列的刑訊逼供,更是強迫其在事先擬好的詢問筆錄上簽字畫押。由於父親身患肝病多年,每天必須吃藥,關押期間,家人擔心父親身體健康狀況,多次要求探望、送藥均被嚴厲拒絕。在被秘密關押期間,父親遭到了非人的、無情的折磨。利川市紀委的一幫審訊人員不讓父親休息、不准吃藥,父親生命幾度垂危。
州委書記肖旭明一個批示,父親被關押530多天
利川市委書記譚志平擔心將父親放出來後會去北京上訪,不惜欺上瞞下、栽贓污蔑,在給恩施州委書記肖旭明匯報工作時硬稱2008年利川市人民法院獲得「全國優秀執行局」榮譽稱號,經人舉報其弄虛作假後被周永康書記批示予以撤銷之事系父親所為。隨後,肖旭明便認為此舉嚴重損毀了他在恩施州任職期間的政績與形象,怒髮衝冠、拍案怒斥,罵父親是法院系統的害群之馬,並氣急敗壞地批示司法機關要將父親作為重點和典型嚴肅懲處。欲加之罪,何患無辭!2010年2月4日,在父親被強行羈押141天之後,利川市檢察院便以「貪污罪」對父親實施了逮捕,並實行異地羈押,同時將案件上報到恩施州檢察院,恩施州檢察院旋即指派恩施市檢察院管轄該案。此時,徐東海等人以州委書記肖旭明督辦為由,不允許恩施州內的任何一名律師替父親擔任辯護人。因此,恩施州內的所有律師無一人敢接辦此案,都是敢怒不敢言。最後,幾經周折才在武漢聘請到一名富有同情心和正義感的律師,然而就在律師到達恩施的第一天,就有人讓其「不要趟這場渾水」,隨後律師的調查取證工作也是受到重重干擾,可謂舉步維艱。
湖北省高院明確批示父親無罪,應立即釋放
在父親被異地羈押期間,恩施市檢察院以各種理由延長羈押時間,在經過偵查、補充偵查、延期偵查之後,認為若以「貪污罪」起訴並沒有勝訴的把握,於是便請示恩施州中級人民法院。恩施州中級人民法院亦認為沒有勝訴把握,又同恩施市檢察院一起向湖北省高級檢察院請示。湖北省高級檢察院的相關領導和辦案人員在聽取匯報和查閱了卷宗後明確指出父親在本案中並不構成任何犯罪。但是,鑒於此案是恩施州委書記肖旭明批示督辦,恩施市檢察院還是硬著頭皮於2010年7月16日向恩施市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訴,恩施市人民法院刑事一庭於2010年8月2日上午開庭審理了此案。庭審結束之後,由於父親在本案中根本就不能構成任何犯罪,致使主審法官遲遲未下判決、一再拖延。一方面要面對法律的公平正義,另一方面又要面對州委書記肖旭明的批示,主審法官左右為難,只能請示恩施州中級人民法院。同樣,迫於州委書記肖旭明的批示壓力,恩施州中級人民法院也是進退兩難,於是再次請示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過省高院審委會認真討論、仔細分析、慎重研究之後,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11年1月16日給恩施州中級人民法院作出明確批復,認為父親在此案中並不構成任何犯罪,應予無罪釋放。但是,在得知這一消息後,恩施州委書記肖旭明不但沒有停止其行政干擾司法的違法行為,更是變本加厲,繼續玩弄權術。他一面指派恩施州紀委的相關人員到湖北省紀委進行活動,請求省紀委給省高級人民法院施加壓力,要求更改批復意見;另一面又指派利川市紀委對家屬進行恐嚇,不准上告、不准上訪,更不准申請國家賠償。在得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批復以後,家人和律師多次到恩施市法院詢問,已經開庭快半年了,為何還不下判決書?最初得到的回答是「領導沒有發話,我們判決難下啊」,後來又改稱是要進一步進行補充偵查。
在我們國家,州委書記大?還是法律大?
「司法機關獨立行使司法權,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擾」,這是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明確指出的,州委書記肖旭明作為執政一方的百姓父母官,不但不為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而有所作為,反而知法犯法、以權代法、仗勢欺人,利用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玩忽職守、惡霸一方,對國家法律法規熟視無睹,置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批復於不顧,強行干預司法公平公正,責令恩施市人民法院強行判決。在開庭審理7個月後的2011年3月3日,恩施市人民法院強行判處了父親10年有期徒刑。然而判決書上赫然出現了開庭之後恩施市檢察院再次進行補充偵查的內容和證據,這些內容和證據並沒有經過二次開庭獲得當事人及辯護律師的認可,這一行為嚴重違反了司法程序,其強行判決的意圖再明顯不過。
我在南疆保衛祖國,誰來保衛我的父親?
父親受迫害一事始於2009年9月,但是家人為了讓我安心在部隊工作,一直對我隱瞞此事。直到我得知自己2010年3月底即將遠赴索馬里執行護航任務,想和父親道別卻一直聯繫不上之後,家人才如實告知。得知這一消息後,猶如晴天霹靂,於是我懇求部隊組織的幫助。隨後我所在部隊的政治部先後給恩施州軍分區、恩施州紀委、恩施州人民政府等單位和恩施州委書記肖旭明個人發函,要求保護軍屬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但是都無濟於事,發出去的公函也都石沉大海、杳無音訊。父親身患肝病多年,身體虛弱,我無時不刻不擔心父親的身體狀況,2010年5月我向部隊請假回家之後,先後多次到看守所探望父親,均被當局以「領導沒有指示,我們不敢讓你們會見」、「領導有批示,不準會見」、「此事不歸我管」等等各種理由拒絕。一直到2010年8月2日開庭審理當日,在法庭上我才見到了年邁的父親。此時,離我上次休假探親見到父親已經過去了整整兩年多,看著父親蒼老的面容,斑白的雙鬢,虛弱的身體,我的內心無比的沉痛與憤怒。說句心裏話,作為一名共和國的海軍軍官,我肩負著保衛祖國和人民安全的歷史使命,同時我也有保護親人安全和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的責任。眼睜睜看著父親受到如此慘無人道地打擊報復,我身心俱疲,因此我不得不向部隊申請放棄赴索馬里執行護航任務。古人言:自古忠孝兩難全!在2010年8月2日參加完父親開庭審理之後,由於工作需要,9月我又再次回到了部隊,並奔赴祖國的西沙群島執行任務,為期100多天,2011年的春節也繼續留守在軍艦上戰備值班,直到今年3月我又才再次踏上了返家的歸途,然而這次到家接到的便是父親被強行判處10年有期徒刑的判決書。
說句心裏話:我已沒有家!
拿著這份沈重的判決書,我內心無比的沉痛、悲慟和憤怒。自2009年9月至今,歷時18個月,530多個日日夜夜,精神上的打擊,心靈上的創傷,思念父親的煎熬,難以描述與形容。10年前,父母離異,父親深患肝病,我與父親相依為命;10年後,我在南海保疆衛國,父親卻蒙冤入獄,被重判10年徒刑。如今父親已病人膏肓,生命垂危,怎能熬過漫漫10年鐵窗。我深深知道,今生今世再也見不著我的父親了!為了替父親討回公道,家裡已經債臺高筑,唯一的價值12萬元的房屋僅以6萬元出售,所有傢俱、電器也以8900元全部變賣。由於我在部隊服役,替父親討回公道的事,一直是我的小叔——父親的親弟弟——為此上下奔波、到處求助、風餐露宿,看著原本150多斤的小叔瘦到了80多斤,我的內心深處猶如刀割一般痛楚。受黨和祖國教育多年,我深深地知道作為一名軍人,一名共和國軍官,要時刻注意自己言行舉止,但是迫於無奈,我才寫下了這份交織著愛與恨、血與淚的控訴書,祈盼社會的正義人士能夠揚起正義的大旗,還年邁父親一個公道,還家鄉社會一片和諧,還國家法律一個尊嚴!同時,也懇請相關部門敦促恩施州委書記肖旭明立即停止以權壓人、干預司法公正的違法行為,並對其進行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