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股市各種問題的根源就是證監會本身。雖然證監會已從原來的審批制變成了現在的核准制,但是,證監會擁有對申請上市企業的生殺予奪權力的局面始終沒有改變。
證監會研究中心主任祁斌曾公開說,全球其他國家交易所的IPO過程都是註冊制,只有中國的上交所和深交所實行核准制,而實際操作是審批制。
在中國,企業上市必須由證監會審批,從股票發行規模到股票定價,證監會均親自過問,在發審委外排隊申請上市的企業成百上千,但最終通過審核、獲得上市資格的企業不到十分之一。這種事實上的審批給了發行審核委員會極大的權力。
由於只有極少數企業能夠獲得上市資格,上市資格就成為了一種稀缺資源,企業、保薦機構、證券公司、PE投資者,甚至發行審核委員會就可能勾結起來,弄虛作假,幫助企業上市。2011年,經濟學家華生說,有些公司甚至動用上千萬元對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們進行公關。
本來,監管部門的職責有二:一是確保申請上市時,公司提供的信息是完整、準確、真實的;二是打擊股市中欺詐、內幕交易、股價操縱等各種違法行為,從而保護投資者利益。
然而,監管部門卻本末倒置,把自己的職責確立在—為投資者選擇高質量的上市公司,把權力用在決定誰可以上市誰不可以上市;並且,證監會弄出一套非常複雜的標準,按這套標準來決定誰可以上市誰不可以上市。監管部門不應該為投資者把上市公司的質量關,也不可能把好這個關。
其一,上市公司的質量如何、未來業績怎樣、能否保證持續盈利、是不是創新企業等應該由投資者自己去判斷;如果投資者購買的股票變得一文不值,那投資者就應該自己承擔責任。這就是「買家責任自負」原則。
其二,嚴格的退市制度可以讓劣質公司在上市之後顯出原形,並自動地將劣質公司從股市中淘汰出去,給投資者留下高質量的公司。
其三,公司經營的好壞、質量的高低既取決於管理、競爭、技術、政策等很多因素,也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變化。經濟學家進行的研究表明,在預測哪些公司上市後會更好上,監管部門並不比一般投資者具有更強的能力。所以,這個質量關,證監會根本不可能把好。
證監會按照自己確定的一套所謂創新、成長性等標準,來決定誰可以上市誰不可以上市,這就可能迫使企業為了達到它的這一套標準而弄虛作假。結果才發生了媒體所報導的事情:大量企業依靠虛假材料與「操作」成為高科技企業,併進而登陸創業板。
在這方面,國內公眾與輿論也存在認識的誤區,從而給證監會這種違背公平原則的做法提供了土壤。2011年,「姚記撲克」、「好想你棗」、「東方時尚駕校」等公司申請上市時,曾遭受國內公眾與輿論的一片嘲諷。其實,只要這三家公司提供的信息是完整、準確、真實的,而且它們的經營業績達到了最低要求,這三家公司就都有權力上市。公眾可以不買它們的股票,但不可以因為它們的科技含量低而剝奪它們上市的權力。
要有效治理中國股市的各種亂象,並保護投資者利益,監管部門必須放棄IPO審批權,放棄對申請上市公司的生殺予奪的權力,並將職責與精力放到確保上市公司提供的信息是完整、準確、真實上,放在打擊欺詐、內幕交易、股價操縱上。1996年,時任證監會副主席的高西慶說,要讓證監會放棄實質性審批制的巨大權力,證監會必須經歷一場「從靈魂深處爆發的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