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與「新社會」的四大自由比評

作者:顏昌海 發表:2012-12-22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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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用專家們經常這樣教育我們:同清末的腐敗,以及北洋軍閥和國民黨的「黑暗」統治相比,中國人民已經生活得非常幸福了。事實果真如此嗎?!但這是一個足可以寫就一本書的命題,現僅就美國已故羅斯福提出的人所應有的「四大自由」來做比。

「四大自由」指:言論自由、信仰自由、遠離貧困的自由和遠離恐怖的自由。

先說言論自由。無論是清末,還是北洋軍閥和國民黨統治時期,老百姓都享有了一定的言論自由,比如可以自由地辦報紙。1870年代,具有現代意義的中文報紙就已出現,而梁啟超等於1896年創刊的宣揚變法思想的《時務報》更是成為當時銷量最大的報紙。

發生在清末上海英租界內的「蘇報案」就是當時轟動一時的案件,曾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1903年5月,鄒容出版《革命軍》一書,鼓吹共和革命。章炳麟為該書作序,指斥滿清為「逆胡」,稱太平天國為「義師」,倡言有朝一日「義師再舉」。同月,章氏撰《駁康有為論革命書》,痛批康有為主張的「君主立憲論」,主張排滿,光復漢族。文中痛罵滿人為「東胡群獸」、「犬羊」、「蠢如鹿豕」,稱光緒皇帝為「載湉小丑」。6月9日,《蘇報》刊新書介紹一則,題《讀革命軍》,介紹該書。次日,刊登章太炎《革命軍》序言。6月29日《蘇報》以《康有為與覺羅君之關係》為題發表章氏《駁康有為論革命書》。文章一發表,立即引起朝廷震怒、中外關注。次日章太炎在蔡元培舉辦的上海愛國學社被捕。鄒容躲進一教會,後主動投案。7日6日《蘇報》刊載章太炎《獄中答新聞報》一文,繼續痛罵滿清為「逆胡膻虜,非我族類」,倡導光復革命。7月7日《蘇報》被封,報館主編陳範、愛國學社主持人蔡元培等人逃遁。相關人員陳範之子陳仲岐、帳房程吉孚、龍澤厚、錢保仁入獄。

章氏逮至租界巡捕房,英國領事拿出一本《駁康有為論革命書》問是你寫的不是?章氏答曰是。於是被送入監牢。清政府曾向英領事要求該案裁判權,遭英人拒絕。10個月後,清政府外務部與各公使會商判章太炎入租界監獄三年、鄒容兩年,其餘人等當時釋放。章太炎在法庭上公開聲明「不認野蠻政府」。該案開庭時上海關道袁樹勛曾派便衣五百人準備劫持章太炎,但英國人護衛甚嚴,是以不果。沿途市民觀者如堵,有人作詩曰:「風吹枷鎖滿城香,街市爭看員外郎」。

章太炎、鄒容以文獲罪引起社會的廣泛同情。7月6日《蘇報》記者在巡捕房對章氏進行了採訪,繼續宣傳其革命主張;吳君遂、張伯純等同志親遞書信、錢款以示聲援;社會報刊繼續刊載章氏詩文以示抗議;各國人士紛紛到監探視以示關懷,連清政府會審官員也當堂陳說「我與公等無冤無仇」。此案使章、鄒二人一時聲名遠噪。

獄中章太炎與革命黨人仍然保持聯繫。服刑期間,章太炎寫下了《獄中答新聞報》、《詩三首》、《與吳君遂、張伯純書》、《論承用維新二字之荒謬》、《孫逸仙題辭》等鋒芒畢露的戰鬥檄文發表在《浙江潮》、《國民日報》、《復報》等媒體。並預言「天命方新,來復不遠,請看五十年後銅像巍巍立於雲表者,為我為爾,坐以待之」。在獄中與鄒容二人以詩歌唱和,傳倆人都曾遭獄卒毆打;但滿清滅亡後的1912年章對記者說「決無此事」。章太炎在民元以後對記者說:獄中「他無所苦,但苦不准與從交談」,經申請可以讀書,可以通信。每日做工八小時,但沒有工作量要求,隨多隨少,沒有限制。決無刑罰,亦無索賄。星期天休息,有肉吃,平常素食,每餐飯量一磅。衣服居處都還淨潔。每星期有醫生看病。「犯人都胖,予亦然」。清末的腐朽統治居然是如此寬待「顛覆國家政權」的罪犯!

因曾在巡捕房拘押10個月,章太炎在服刑26個月後刑滿釋放,暫居租界外的中國公學。三天後即赴日本,受職胡漢民、汪精衛主辦的《民報》,繼續鼓吹排滿革命,致力於建立共和憲政的偉大事業。魯迅對章太炎評價是:「考其生平,以大勛章作扇墜,臨總統之府,大詬袁世凱的包藏禍心者,並世無第二人;七被追捕,三入牢獄,而革命之志終不屈撓者,並世亦無第二人。這才是先哲的精神,後生的楷模」。

到了民國初期,就更有了較大的新聞自由。1912年3月4日,剛剛成立不久的民國政府內務部以《南京臨時政府公報》第30號頒布了《暫行報律》,規定前清政府頒布一切法令,非經民國政府聲明繼續有效者,應失其效力。查滿清行用之報律,未經民國政府明白宣示,自無繼續之效力。而民國報律,又未行編定頒布。茲特詳定暫行報律三章,即希報界各社一體遵守。第一章規定:「自令到之日起,截自陽曆四月初一日止,其已出版之新聞雜誌各社,須將本社發行編輯人姓名呈明註冊,否則不准其發行」;第二章規定:「關於共和國體,有破壞弊害者,除停止其出版外,其發行人、編輯人,並坐以應得之罪」;第三章規定:「調查失實,污毀個人名譽者,被污毀人得要求其更正。要求更正而不履行,經被污毀人提起訴訟,得酌量科罰」。約法三章,有漢初之風。

此時,剛剛出版才兩個月的上海《大共和日報》也收到了政府的這條報律。憑心而論,這條報律只是要求從業者登記註冊,不得攻擊共和國體和破壞個人名譽,並無其它惡意。而倡導「風聽臚言,高位之所事,直言無忌,國民之所自靖」的《大共和日報》社長章太炎先生接到報律怒不可遏。翌日,上海報界俱進會和《大共和日報》等通電反對。章太炎先生以匿名在《大共和日報》發表社論——《卻還內務部所定報律議》。雖然匿名,而熟識先生文筆的業內人士,無人不知出自先生之手。

社論大意是:世界上的民主國家都無報律,只要符合辦報條件都可出版。滿清政府出於封鎖輿論的需要,制定了所謂報律。現在的民國政府對於殺人越貨等犯罪也未繼續執行前清法律,而惟獨聲明繼承前清的所謂報律,難道是要重蹈前清覆轍嗎?立法的職權在國會,現在國會尚未成立,法律尚未頒布,即使是暫行條例,也只能由國會頒行。內務部擅自制定法律法規,已是侵權違法,怎能要別人來遵守?滿清政府對於未能註冊登記的報館只是罰款,現在民國政府規定不准發行,這不是比滿清政府更加專制嗎?內務部的管理範圍不單言論而已,現在哥老會、白蓮教、八卦教等團體都在活動,不見取締。如果政府不是鉗制輿論,為什麼單獨下了這道報律?難道昌言時弊、指責政府、評論約法就是破壞共和國體?內務部把政府視為無尚尊貴,難道是要替政府監督民間的誹謗嗎?至於污毀個人名譽,現在法律尚未頒布,哪來污毀個人名譽有罪名。批評別人爭權干祿、貪贓枉法就和尋常罵人一般,如果有人面色白皙,而說他面貌醜黑,也算得上是污毀個人名譽嗎?現在我們將這個所謂的暫行報律擲回,所謂報律,我們絕不承認。如果不這樣,就是縱容政府的侵權行為,是容忍對人身權利的踐踏。特通電報告孫中山先生,以證明內務部侵犯人權的罪行。

社論發表後的第三天,孫中山親自指令內務部,宣布取消暫行報律,取消公告刊登在1912年三月九日的《南京臨時政府公報》第33號上。——這,更體現了民初的言論自由。

清朝滅亡後,中國進入北洋軍閥統治時期。事實上,不管這些軍閥怎樣的霸道,都沒有不要國會(袁世凱短暫稱帝時期除外),而且對言論自由、思想自由、學校自治都不過多干涉,且尊重知識份子。當時的知識份子和社會團體並不害怕對國家政治生活表達獨立的看法。

正是由於公共輿論參與政治並監督執政者,使得軍閥們不僅害怕社會輿論,也敬畏法律程序。比如段祺瑞,當他被任命為總理時就主張新聞自由,後來雖然受到輿論大肆批評,但沒有壓制,反而選擇了下野。再如袁世凱,他對待百般謾罵自己的國學大師章太炎,也只是軟禁而已,而且每月出資五百大洋供養。

北洋軍閥統治時期,言論自由還體現在報刊雜誌的自由出版上。1920年全國報刊雜誌就有一千多種,「每隔兩三天就有一種新刊物問世」,大都是民營。更無「輿論一律」和「輿論導向」、「政治正確」,恰恰相反,那時的記者都願意批評政府和要人,而且言辭激烈。當然,如果太過分,北洋政府也會下令關閉報館,不過人家再開,政府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且,政府對輿論的管制,只是設個新聞檢查官,發現不合適的,也只是叫人家開「天窗」。當時記者被關、被殺的很少。那個轟動一時的邵飄萍記者被殺案也是源於其私通俄寇,因叛國罪而被張作霖手下殺死。

這個時期,人民上街集會、示威遊行也很自由。每當重大示威遊行事件發生,北洋政府也大多以安撫為主,即便抓捕了學生,也會很快釋放。雖然曾有開槍驅散學生的所為,但從不曾下令大規模的鎮壓,製造大規模的血腥事件。

國民黨政府統治時期則秉承了北洋政府對知識份子尊重的傳統,對其人格、知識和信仰都保持了一定的尊敬,同時給予了相當高的待遇。1937年前,大學教授每月工資為400-600元,副教授260-400元,講師200-260元,助教100-180元;城市中學教師160-200元,小學教師22-55元。這是一個什麼概念?當時北大圖書管理員月薪為8元,工人為10-40元,警察為4元。北京四合院一個月租金為20元,一個四口之家,每個月60銀元就可以維持相當不錯的生活,上海100元就可以,中小城市標準更低。1932年,北平註冊的私人轎車不超過200輛,其中,大學教授擁有的汽車就佔了五分之一。當時的教授還可以自由流動,根本沒有編製、檔案、組織關係之類的約束。這也是知識份子能彰顯個性的前提。

自然,辦報紙和出版雜誌、示威遊行也是相當自由的,如中共就可以在國民黨統治區內辦報紙、出版書籍,宣揚其思想,自由滴誣蔑攻訐國民黨,並組織學生抗議政府。國民黨雖時有干涉,但並未禁止。而對於電影製作,國民黨政府雖然也有審查制度,但更多地是關注語言上的淨化。抗戰時期,在國民黨控制的西南地區,由於人民擁有充分的思想、言論和出版自由,因此,文化也豐富多彩。那時「各種學術,不但沒有退步,而且有很大進步」;此外,僅重慶一地就有全國性民間學術團體141個。

在清朝末年、北洋軍閥和國民黨統治時期,享有了一定言論自由的中國人充分享有了信仰自由,信仰佛教、道教、儒家、天主教的人民彼此和諧相處。有了這樣的自由空間,當然人們也遠離了對極權的害怕,享有了遠離恐怖的自由。

至於中國人在上述時期是否享有了「遠離貧困的自由」,這個解釋起來比較複雜。因為不斷的戰爭,導致了社會大變動,平民百姓所遭受的痛苦自不必說。不過,以1927-1937年相對穩定的時期來看,在北京,一塊錢可買30斤大米,8斤豬肉。高薪的教授不必說了,就連工人等普通市民的生活也都說的過去。

反觀1949年「系社會」以來,一次次的運動不僅將人民的言論自由、信仰自由予以扼殺,而且讓民眾對政權產生了莫名的恐懼:「莫談國事」。1950年代末,毛澤東製造的大飢荒,更導致4千5百萬人被餓死的慘劇,就是當今中國大陸已經「崛起」,衣不蔽體、食不果腹的中國人也並沒有消失,更多的百姓每日為了基本的生計辛苦地奔波,0.4%的人擁有全社會80%的財富,而且上億人口在國際貧困線上掙扎。這樣的「新社會」,又新在哪裡?!

這也就難怪,現在「新社會」的人對於「萬惡的舊社會」無限嚮往了。

比評清末民初與「新社會」,比評百年之前的華夏中國和百年之後的馬列中國,會使人們頭腦清醒,人們自我評判今天的中國大陸相對於百年之前,究竟是進步了還是倒退了?如果不是進步,而是倒退,那麼這個倒退到底有多大?而它之所以倒退的原因和性質又是什麼?!一些五毛黨只知道為了一點殘羹剩湯,對權貴階級搖尾乞憐,不知道自己是多麼的可悲可憐。

如果總是這樣下去,那麼中國大陸就只好長久地墮入連晚清民初還不如的國家社會狀況,中國也就只好長久地分裂和腐敗、落後……。

(本文略有刪節)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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