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發展惡果」,這提法算是獨家理論,迄今也就我一個人說過。本來,幾年前提出這另類觀點,想說明的是這道理:如果我們社會能夠實現「共享發展惡果」的話,「共享發展成果」的口號就不必喊來喊去了;在發展中共享惡果,共享成果則自然而然。
而如今,看來需要修正一下我的觀點。我們,不管身處哪個階層、哪個群體的中國人,現在已經共享發展惡果了;或者說,我們已經度過中國式發展的初級階段,進入了共享發展惡果的中、高級階段。
在初級發展階段,發展的收益與成果、成本與代價,分人群「獨立核算」或「分別承受」的特徵比較鮮明。犧牲勞動者安全和尊嚴,透支勞動者體力與健康,在盤剝廉價勞動力的同時透支自然資源「吃子孫飯」,強勢人群尚能吃到「獨食」,獨享發展成果;也由於發展初期只形成「局部污染」,從而游刃有餘地規避人為毀敗的局部環境生態。
2013年亞布力中國企業家論壇第十三屆年會上,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馬云「幸災樂禍」地說:這次北京的霧霾,我特別高興,我從來沒有那麼高興過,因為北京以往我們呼籲水、呼籲空氣,呼籲這一切食品安全的時候,沒有人多少相信。因為特權階級他們有特權的水,這次沒有特供的空氣了,他們回到家同樣會面臨老婆孩子的指責。
有人指就此評論馬云「攻擊」了什麼,可再深想一下,馬雲此話表現出了平等意識與人文精神,講政治也是相當正面——他為之而高興的,不正是一直大肆張揚、引以為豪的「同呼吸、共命運」狀態嗎?
人在做,天雖然沒在看,但它一直獨立於人的意志而守恆運行,自然規律再一次懲罰了貪婪的人治、人為。遼闊國土上「十面霾伏」,「席捲我國中東部地區的強霾污染物化學組成,是英國倫敦1952年煙霧事件和上世紀40至50年代美國洛杉磯光化學煙霧事件污染物的混合體,並疊加了我國特色的沙塵氣溶膠」。在京開兩會的代表、委員,這回或許需要用肺思考而不是僅用屁股思考了。
118個城市連續監測數據顯示,基本清潔的城市地下水只有3%,中國居民居住地地下水基本毒化;2006年開始的《全國土壤環境狀況調查》早已完成但不予公布,理由是「環境數據具有相當的敏感性」,其實不公布大家也知道不得了,還知道公布了也白搭,因為現有條件下,淨化毒土是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不提就不提,閉著眼胡吃海喝算了,反正是沒辦法的事。
自成循環系統的大氣、水資源和土壤,對國人頻發嚴重警告,粗暴干涉著「發展內政」乃至體制安排。在我們這兒,沒實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實現社會資源和各種機會面前的人人平等,終於,唯既得利益集團馬首是瞻的發展以及與其配套的「唯JDP主義」,帶來了重度污染,從而讓我們看到了一種似乎靠譜的希望:重度污染面前人人平等。
為什麼漫長歲月間沒人吆喝「共享發展惡果」呢?這個問題蠻有意思,理論性蠻強。當然了,觀點不正面,一點都不提勁,這是個原因,但主要原因是蓄意強調的思想和理論上的一個誤會,即:既然是發展,那就只能發展出成果,帶不來惡果——我們的發展,天然地、不需要任何理由地,就是成果的發展,從一堆成果走向更大的下一堆成果。故而,共享發展惡果,被認定是個反邏輯的命題。
但發展可產生惡果是個不爭的事實,這不僅由中國式發展所證明。由於受認識水平、科學技術水平的制約,率先發展與探索的前驅,也總是提前收穫發展惡果,也由此為後來的有腦之輩提供避免發展惡果的經驗。遺憾的是,掠奪式發展、奪命發展、斷子絕孫的發展,還是在中國大行其道了,於是有了「科學發展觀」。假如不存在「不科學的發展」,「發展惡果」沒有出現的可能,「科學發展」則無需提起。
「低人權優勢」也是反邏輯的,低人權,也就是不平等的人權待遇,社會成員的人權有高有低的狀態,本是逆文明、反正義的,怎麼成了優勢呢?但是必須承認,低人權案確實是中國式發展的最大優勢,在不平等人權基礎上講發展,會加劇不公平的貧富懸殊,由低人權的那部分人承擔發展成本,這正是發展成果不能共享的根源。
一群坐特權車的人規劃、治理著公共交通;一群不在意物價幾何的人在操縱貨幣與市場,調整著收入分配;一群吃特供的人在制定食品安全政策,負責食品安全;一群不交養老金的人操心著其他人的社會保障和繳費額度;一群無住房、供房之虞且依賴土地財政的人調控著地價、房價;一群可四海為家、隨意擇地而居的人決策著污染項目落地何處,維護著「人類宜居環境」…….這些個背後有著體制保障的分離與脫鉤現象,顯然是「吃獨食」的例證。有一點可以肯定,保障吃獨食和超國民待遇的體制,斷不會服務於共享發展成果局面的實現。
重度污染面前的平等意味比較濃厚,這不錯。然而,樂觀也不可過分,即便都在一方水土上討生活,沒有制度條件和精英群體的良知覺醒,「心往一塊想、勁往一塊使」的局面仍然不會達成。更多的社會資源將向保障特權群體傾斜,更多的財富與精英將流出本土——惠及全民的措施會有的,但全民沾光不會很多,這預測並非無理無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