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到底賺了誰的錢?(組圖)

「紅十字與郭美美案」的投資銀行破解

作者:吳沖 發表:2013-04-28 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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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看中國配圖)

郭美美到底賺了誰的錢?這個問題不回答清楚,所有的質疑都是一頭霧水。

筆者作為前投資銀行家、現公益從業人員,根據網路披露資料和投資銀行基本常識,作出如下推斷:

1、 商業紅會副秘書長王樹民的私人公司王鼎諮詢,利用與紅會的一紙授權合同從2007年到2008年間開展私募融資,最終與郭美美乾爹王軍所在的深圳物華成合資成立「中紅博愛公司」的協議換取價值數千萬的干股。

2、 這個合同的核心價值是可以打著紅會「博愛小站」的名義在各個城市社區建立2萬個無需支付地價的連鎖小店,總建築面積達到30萬平方米。連鎖店收入目前主要來源於分租給保險公司作為營業網點,同時發布廣告,規劃中還包括連鎖藥店業務。這份授權的隱性價值可能超過10億人民幣。

3、 這個項目的北京業務由中國人壽獨家買斷,向中紅博愛支付大額諮詢費或廣告費使參與各方獲利。

4、 郭美美只是導火索,很可能與此案實際關聯不大,最多是替權利資本收錢而已。

5、 此案中的問責關鍵是權利資本:1)誰授權向王鼎諮詢批出這項授權? 2)王鼎諮詢背後的實際利益人究竟還有誰?3)中國人壽作為最後的買單者有無決策人員參與利益分配?

大幕拉開,讓我們先從2007年一則香港上市公司的公告說起:

2007年9月,中國商業系統紅十字會「認可」的北京王鼎市場營銷諮詢公司在和香港上市的民豐控股合資成立了一間合資公司從事紅十字會的「博愛小站」項目,計畫投資30億在中國建立2萬個「博愛小站」,王鼎諮詢憑這個「認可」佔有這個項目30%的「干股」。

THE BUSINESS OF THE JV CO

The major business of the JV Co will b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Entering into

Communities by the Red Cross Programme」「紅十字萬站進社區活動」 which covers the entire

China. The programme is implemented by the Red Cross Society of China Commercial Industry

Branch「中國商業系統紅十字會」and promoted by the National Office of the Red Cross Society of

China「中國紅十字會總會」. The programme targets to set up initially 20,000 various stations in

the entire China tentatively named as 「民豐博愛小站」(「Freeman Station(s)」) to provide various

health, insurance and financial related services to the local communities, including:

(1) First Aid and Health Services;

(2) Sale of Health and Hygienic Products;

(3) Provision of Health Management Card Programme;

- 5 -

LETTER FROM THE BOARD

(4) Financial Services;

(5) Insurance Services;

(6) Advertising and Media Services; and

(7) Such other relevant services.

(together, the 「Freeman Caring Businesses」)

The JV Co, with the assistance, support and resources allocated from the Red Cross Society,

will operate and manage the Freeman Stations to promote and carry out the activities recommended

by the Red Cross Society of China 「中國紅十字會」. Each Freeman Station will be wholly owned

by the JV Co which will be solely responsible for the operation and administration of the network

of the Freeman Stations. According its proposed corporate constitutional documents, the JV Co

itself is profit-making in nature.

——以上內容引自民豐控股(代碼279)在聯交所備案的交易披露文件

http://hkstock.cnfol.com/070906/132,1357,3321309,00.shtml

請注意:王鼎市場諮詢不是商業紅會的控股企業(而是認可機構,股權結構圖上用虛線標出,關係為「認可機構」),它的股東是誰,憑什麼得到這個認可?這個問題很關鍵,因為這個股東就是有可能從30億的公益項目中獲得收益的人。據報該公司Email和天略北京公司是一樣的(26日,網友「溫迪洛」在新浪發微博說,中國商業系統紅十字會所留的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跟北京天略盛世拍賣有限責任公司、北京王鼎市場營銷諮詢有限公司以及北京中謀智國廣告公司在網上留的聯繫方式都相同。中國商紅會沒有註冊,也不具法人資格,但卻接受捐贈,同時商紅會副會長王樹民和副秘書長李慶一都在北京王鼎市場營銷公司工作,王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彥達也是中謀智國廣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該郵箱的另一個使用單位北京天略盛世拍賣有限責任公司則是被廣泛質疑與郭美美炫富事件有關聯的天略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子公司。)

在2008年8月這個合資公司項目突然被取消了,與此同時(2008年6月20日),一間叫做「中紅博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註冊成立,獨家「投資、運營、管理」「紅十字博愛服務站」(以下截圖是該公司的招聘廣告和工商信息)

廣告中稱「博愛小站」是紅十字會和民政部共同推行的大型公益項目。與此前和香港的合資項目一樣:投資依然是30億元人民幣,依然是要建2萬個「博愛小站」。號稱要覆蓋中國10%的人口。

「中紅博愛」稱自己為「中國紅十字會的關係企業」,我們並不知道是什麼關係,但是與香港合同相比,項目內容基本未變,30億的利益主體變成了中紅博愛。(因此我們甚至可以大膽猜測一下:股權結構可能依然是北京王鼎30%,另一個私人企業70%?)

中紅博愛成了30億投資的執行主體,但這個公司並沒說這30億投資是從哪裡來的?有網友說是不是從紅會的捐款中來做這個生意?我認為不會;那麼是不是中紅博愛的私人投資股東出資建設?我看也不可能。

那麼到底誰會因為什麼原因投資這30億呢?我們首先要看看「博愛小站」的商業實質是什麼——請參看以下報導截圖:

說白了:所謂「博愛小站」就是以便民為名義的,建設在社區裡的小型商業鋪面。由於是公益項目的招牌無需支付地價,那麼建立店面的成本就僅僅是廂式車的成本。這個店面可以賣廣告(郭美美號稱的生意),更重要的實際是一個保險公司在社區落地的分支櫃臺(上市公司的報告裡明確指出了這一投資的要點是保險銷售,從中紅的招聘廣告看未來還可能包括藥品銷售)。

以每個「博愛小站」佔地15平米計,2萬個小站共可獲得30萬平方米的社區內不需要交地價的商業物業,按照底層商鋪10000元樓面地價計算,這個合約的潛在價值大約30億人民幣,即使按照3000元/平米,合約價值也超過10億元。

這樣整件事情就符合商業邏輯了:

1、中紅博愛拿到一份合同——在中國的2萬個社區裡建立一系列店面(博愛小站),

2、一紙合同,就換來2萬個店面可以賣給保險公司……

3、首期在北京1000個社區開博愛小站,就是在北京的黃金地頭開了1000個平均佔地15~20平米的連鎖店。這1000個店省下來的地價最少就是2億。

4、中國人壽取得了這1000個店的「獨家合作」,在所有店裡派了自己的保險推銷員,相當於人壽在北京1000小區開了營業部。看看下面這個人壽為博愛小站招聘「站員」的網頁, 「博愛小站」的工作人員,要求有保險經紀資格,這充分說明「博愛小站」的本質是保險公司的銷售網點。商業利益昭然若揭。

5、可以肯定中國人壽向中紅博愛至少支付了至少數千萬的費用(人壽是上市公司,即使是分期支付,這個資料審計的過程中一定有蹤跡),可能是以諮詢費、廣告費或其他方式,但其本質是買斷了以公益項目為名無償(免地價)開出1000個連鎖店的權利。長遠看是在全國開出20000個連鎖店的權利,價值在10億以上。

上述這個商業模型也可以解釋為什麼「博愛小站」都建在北京這樣的高地價區域而不是偏遠鄉村。在這個商業邏輯下,整個故事實際就是紅十字會給了私營企業王鼎市場營銷一張特許合同,而王鼎用這張合同尋找投資(投行的術語叫做「合同權益融資」,通俗的說法就是「炒批文」)

好了,「博愛小站」這門打著公益的旗號,做社區土地套利的生意邏輯已經講清楚了,那麼而是誰給了中紅博愛(更根本地說,是王鼎諮詢)這個獨家權利呢?

從香港公司的資料看,是商業紅十字會(包括紅十字總會)給予了王鼎公司這個獨家權利,換言之,紅十字會把一項價值數億元的合同贈送給了王鼎公司,然後又間接給了中紅博愛,而王鼎的大股東(80%股份)是紅商會的副秘書長王樹民(相信背後比這個還要複雜,沒有人可以吞獨食,你懂的……),咱的副秘書長的私人公司就拿這個去融資,最後中國人壽買單支付諮詢費(或廣告費),所有參與者大賺一票!

上述整體的商業邏輯的推演,說明此案需要關注的核心是權力資本套利——誰是這個授權的批准者?誰是王鼎的實益股東?中國人壽作為最後的買單者,這筆交易的決策者有無幕後利益?若放棄追蹤這一列核心問題而去圍繞一個炫富的年少輕狂的小丫頭,以獵奇或仇富的潛台詞吸引和轉移公眾的眼球,那將是中國慈善公益的大不幸。

當然,有關美美,本文也有一點點推測(這一段純屬虛構,邏輯遠不如上面的內容嚴謹,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G美美可能是上述交易中的一環,但其實挖掘G登峰的價值可能比郭美美還大。理由有二:

1、G美美幾乎不可能是什麼重要人物的情人,一個有錢的老男人不可能容忍自己的小情人滿處和帥哥合影、和處長調情。不管是官人的太太還是情人,要是混到這個份上,是活膩了。

2、事發之後,G美美首次飛北京被媒體圍堵,上飛機時原說G登峰和G美美都在,但接機時只有G美美。G登峰哪裡去了?據說是起飛前有旅客臨時下機,是否就是G登峰?為什麼G登峰躲了,G美美卻出現在眾目睽睽之下吸引炮火?這說明登峰比美美在這個局中的地位更重要……同學們冷靜,讓領導先走。

美美在此案中角色最多不過是代人收錢。至於是代誰收錢?肯定不是王軍的物華,人家一個民營企業,當然可以光明正大地收錢。最大的可能是兩個——代表權力資本的交易雙方之一:紅會(批准授權的人),或者是人壽(最後買單的人)。

當然,鑒於王軍本身就是成功的商業人士,上述推測總體顯得牽強。我還是傾向於美美在此案中不過是個打翻醬油瓶的龍套。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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