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社會為何優於公民社會?

作者:蔡慎坤 發表:2013-08-17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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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3年08月17日訊】這個標題是供職於清華大學的胡鞍鋼教授前不久撰寫的一篇文章,所提出來的新觀點!在他看來:人民社會本質上是社會主義社會,人民社會的主體是全體人民,其建設主體仍然是全體人民,建設目的最終還是為了全體人民。與公民社會相比,人民社會由公有、公益、公平、公正等基本原則所組成,這裡的「公」相對「私」而言,「人民」相對「市民」而言,「市民」注重的是私利,「人民」注重公利和公益,但是並不排斥私利、私益。正是有了整體性的公利和公益,才有了每個人的私利、私益。

胡鞍鋼教授並沒有說請楚人民社會究竟為何優於公民社會?認真研讀此文,只是感覺到標題很醒目,內容很空洞,論證更不充分。如果結合今年以來海內外幾起典型對人民或者說公民的賠償案例來看,得出來的結論恐怕與胡鞍鋼教授恰恰相反。世上萬事萬物包括任何體制,只要拿出來多比一比,是優是劣人們自然都能分辨清楚。

臺灣不知道是一個人民社會還是公民社會,最近有個叫洪仲丘的即將退伍的士兵,在部隊營房猝死,引起臺灣公民的強烈反響,幾乎所有媒體不分藍綠,都很罕見的把批評矛頭指向政府,顯示了公民社會的強大威力。政府又是賠錢又是道歉,不僅國防部長辭職,還開出了臺灣史上最高的賠償金二千多萬人民幣!但臺灣公民仍然不依不饒,要求軍方和政府盡快查清公布死亡真相

公民團體還在網路上發出街頭抗議的號召,響應者接近25萬!8月4日,洪仲丘遺體告別儀式,馬英九一現身,現場便陷入一團混亂,公民包圍馬英九大喊要還原洪仲丘案真相,還有人不滿要馬英九也必須跟公民一起排隊,人群不斷推擠,約10米路程,馬英九走了10分鐘。馬英九在公民此起彼伏的抗議聲中一再鞠躬道歉,跟洪仲丘的親屬握手時仍然被拒絕。這似乎就是傳說中的公民社會,遊行通過網路和電視近乎直播的擴散,在大陸人民(準確的說只是網民)中也引發強烈的共鳴和感慨。

美國應該是傳統意義上的公民社會,今年4月15日,美國波士頓馬拉松比賽中發生連環爆炸案,造成至少264人受傷,3人死亡。遇難者中包括1名中國女留學生,另一名中國留學生受傷住院。

爆炸發生不到1小時,波士頓市市長梅尼諾就接到商界和慈善家打來的電話,希望幫助受害者。4月16日晚,馬薩諸塞州州長帕特里克和梅尼諾共同宣佈成立「壹基金」,為爆炸案受害者提供賠償。於是,一場公共場所的爆炸案,所有賠償沒有政府組織,基金全部來自於企業、機構和個人的捐款。從上月開始,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受害者賠償基金「波士頓壹基金」開始陸續發放賠償金,其中3名遇難者的親屬各自獲得219.5萬美元,超過9·11賠償標準。

美國加州一名華裔學生去年遭美國緝毒署拘禁,被遺忘在拘留室達4天半之久。今年7月30日,該名學生的律師表示,他已經與美國緝毒署達成和解,獲賠410萬美元。這名華裔學生名叫丹尼爾·鐘,今年25歲,就讀於加利福尼亞大學聖地亞哥分校。2012年4月21日,他和其他8名學生一起參加一個派對時遭遇了緝毒署和警方的突擊檢查,當時,緝毒署正在追蹤一個販賣搖頭丸的犯罪團夥。

這些發生在公民社會中的典型事件,即使是悲劇慘劇,也讓人們看到了公民社會中的每一個公民,是如何在行使公民自己的權利以及凝聚公民力量,表達公民的心聲,開啟公民的智慧。

縱觀中國,類似的事件也是頻頻發生,而人民社會最典型的特徵是人民無權參與也不知道真相。前不久發生在廈門的公交車縱火爆炸案件,導致47名乘客死亡,34人受傷,8名考生失蹤!慘劇已經過去兩個多月,真相如何沒有說法,有關賠償事宜,外界也是一頭霧水,媒體和官方不向人民透露任何消息,更沒有人民組織自發向死難者募捐。  

湖南臨武瓜農鄧正加進城賣瓜,與城管發生衝突,有目擊證人見城管用秤砣砸鄧正加的腦袋,導致鄧正加倒地身亡!事件發生後,當地政府不僅沒有公開回應真相,而是急匆匆脅迫其家屬接受了賠償89萬的協議。

2013年5月17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張輝、張高平叔侄再審改判無罪作出國家賠償決定,分別支付張輝、張高平國家賠償金110萬元,法院的依據是,張氏叔侄共被限制人身自由3596日。依《國家賠償法》,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如此得出了一個65萬元的賠償金,此外另加「精神損害撫慰金」45萬元。無辜差點被判死刑的叔侄就這樣接受了賠償。

早在幾年前,轟動海內外的浙江樂清錢雲會死亡事件,也是政府出面向錢雲會家屬賠償105萬元了事。而錢雲會究竟是設局謀殺還是所謂的交通肇事?一直到現在沒有真相。錢雲會之死,從一開始就注定了一個荒唐的結局,無論人民看出多少破綻,無論人民如何質疑,官方一概蠻橫對待!那些膽敢發出不同聲音的目擊證人,其最終的結局要麼不再發出聲音,要麼就被消失了!

至於人民社會是否優於公民社會,當然不能僅僅以賠償金的多少來衡量,還有更多涉及全體公民利益的方方面面,比如言論自由比如司法公正比如養老、醫療、教育、就業公平等等,所謂公民社會是公民圍繞其共同的利益、目的和價值觀做出的某種行動,乃是自發的不受任何政黨或組織所左右或威脅。包括為了社會的特定需要,為了公民的共同利益。儘管胡鞍鋼鼓吹人民社會優於公民社會,但隨著社會經濟文化的不斷變化和發展,人民社會終將被公民社會所取代,這是民心所向,也是社會發展的趨勢。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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