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4年01月11日訊】當頭腦清醒的時候,龔奇鳳(音譯)還能回想起當初自己呼救求饒的樣子。她的頭部、手臂、膝蓋和腳踝被好幾個人扭住,他們把她拖到一張醫院病床上,隨後往她肚子裡打了一針催產劑。
她當時已經懷孕7個月,那本是她的第二個孩子。在經歷了35個小時的痛苦折磨之後,這個孩子宣告流產。湖南省的地方計生幹部以實施計畫生育政策為由,強迫她墮胎。
「這是我一生的痛,比生一個孩子還要痛苦。根本無法形容。」25歲的龔奇鳳最近在北京接受美聯社採訪時表示。「這已經成了心理上的傷痛,我感覺自己就像行屍走肉。」
自從兩年前那次墮胎之後,龔奇鳳被診斷患有精神分裂症。她與丈夫一起前往北京要求得到醫療資助,但最終,身穿睡衣的她被警察強行拖走,美聯社記者當時拍下了這一過程的視頻。
中國政府計畫對計畫生育政策做出調整
強制墮胎受害者難尋正義
在中國,強制墮胎被視為一種可以接受的人口控制措施,但按照規定,婦女懷孕超過5個月後就禁止使用。儘管如此,沒有人願為龔奇鳳的晚期墮胎而承擔法律責任,而其他類似案例的當事女性也仍在苦苦尋求司法正義和經濟賠償。
觀察家認為,強制晚期墮胎的現象正在減少,但是相關報導依然時有出現。今年9月,一家英國廣播機構報導稱,山東省發生了一起類似案例。
中國政府雖然在去年11月宣布放鬆「一胎化」政策,允許更多的夫妻生養第二個孩子,但計畫生育制度依然存在,地方政府也繼續被要求控制人口數量。
「制度根本就沒有改變,」上海社科院人口學家梁中堂對美聯社表示。「依然禁止'超生',因此如果你希望超出政府規定生孩子的話,就必須博弈,並且面對強制晚期墮胎的風險。」
禁止濫權與「嚴格執法」的矛盾
中國政府禁止地方執法機關濫用權力,但卻同時要求他們嚴格執行計畫生育政策。地方政府得知某人懷孕,或者在他們與當事父母就可能遭受額巨大的罰金,討價還價時,時間往往已經過去了好幾個月。
上世紀1980年前後,北京政府開始實行計畫生育政策,規定絕大部分城市夫婦只能有一個孩子,農村夫婦如果第一個孩子是女孩,則可以生第二個。 強制墮胎 和結紮成為普遍現象。
強制墮胎和結紮曾經是普遍現象
2012年,針對強制晚期墮胎行為的抗議聲浪達到頂峰。當年6月, 陝西婦女馮建梅懷孕7個月遭強制墮胎的消息被公布到網際網路上,引發民憤以及國際輿論關注,此後最高計生官員不得不出面重申,政府反對此類錯誤行為。
馮建梅所在鄉村的數名官員遭到解職或警告,地方政府向其家庭賠償7萬多元人民幣。但是,即便在這一次罕見的勝利中,沒有人承擔任何刑事責任,支付給馮家的錢款也被稱為「資助」而非「賠償」。
「這是對生命的不尊重」
北京的維權人士王鵬(音譯)收集了四個據稱在2013年遭到強制墮胎的晚期胎兒,並將他們製作成圖像藝術品在北京展出。展覽並不對外開放,王鵬也不願意透露展出地點,僅僅表示大約100人已經接受私人邀請觀看了這一作品。
「這侵犯了 婦女與生俱來的生育權 ,」王鵬如此評價政策驅動的墮胎行為,「這也是對生命的不尊重。」
對類似案例無法進行任何統計。受害者可能會因為地方當局的威脅或收買而保持沉默,也可能根本不知道這種做法是法律明令禁止的。
「他們什麼都不會說,除非他們無法再忍受痛苦,必須尋求幫助,」北京學者、生育權倡導者楊支柱對美聯社表示。.
龔奇鳳的丈夫吳永元(音譯)表示,知道妻子懷上第二胎後,他起初並沒有太多擔心。同村的一些家庭也有兩個甚至三個孩子。但是當地方計生官員聽到龔奇鳳懷孕的風聲後,就把她帶走了。
吳永元表示,妻子在墮胎後變成了另一個人,很容易流淚,對他爭吵打罵,他們的孩子也拒絕與外人接觸。2013年5月,墮胎18個月後,龔奇鳳被一名大夫確診為精神分裂。
「上訪」成為最後出路
吳永元堅信正是那次強制墮胎導致妻子心理失常,他試圖要求地方政府做出賠償,以供妻子就醫。但湖南省漣源市當地的計生幹部卻出具一份醫療報告,聲稱龔奇鳳的病情可能是體質造成,而非強制墮胎。
中國計畫生育政策已經實施30多年
上個月,吳永元將妻子帶到北京上訪。「我們要求懲處那些與這起案子有關的人,我們還要求公開道歉和公道,」他在上訪信中如此寫道。「我們要求為我們遭受的身體和心理損害得到賠償。」
一個週一的下午,一名記者到訪之後,吳永元和身穿粉色睡衣的龔奇鳳被房東趕出了他們居住的那間狹小出租屋,暴露在北京的刺骨寒風之中。警察很快趕到,並把他們帶上了一輛汽車。
幾個小時後,吳永元給記者發送了一條手機簡訊。「我們可能會被遣送回家,」他寫道,「我們村的黨支書告訴我們,要我們回家進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