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人生割 文革陰森恐怖的人肉宴

1949年後中國大陸人相食史料一覽(下)

作者:黃河清 發表:2014-01-19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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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4年01月19日訊】廣西人相食

1967年秋至1968年8月,文化革命期間,廣西發生大規模屠殺與人相食。

在階級鬥爭為綱的理論指導下,廣西兩派群眾組織「聯指」(保皇派)和「4.22」(造反派)斗的你死我活,「聯指」在軍隊的支持下,以革命的名義屠殺「4.22」成員、同情者以及地富反壞右五類份子和他們的家屬至十餘萬人。殺人方法以原始手段、冷兵器和現代火器結合,或用刀槍棍棒擊打戳割,或用步槍擊斃,或用機槍掃射,或用炸藥爆破,或推下礦井山洞,或驅趕河湖淹溺;生前死後或剖腹取肝、割肉挖眼、切乳剜陰、斬首示眾;腥風血雨,直如人間地獄。

屠殺的同時,吃人成風。

武宣縣大規模吃人肉事件。

據中共廣西整黨辦1987年編印的《廣西文革大事記——1968年》:

6月15日武宣縣發生了大規模吃人肉的野蠻事件。五星大隊「聯指」民兵李坤壽,彭振興,李振華等將「造反大軍」劉業龍,陳天掌等4人拉到三里圩游鬥。在車縫社門口,劉業龍,陳天掌等四人被凶手打死。李坤壽等拔起尖刀,挖死者的肝,割他們的肉,拿回大隊部去會餐品嚐。

桐嶺中學副校長黃家憑……,「文革」開始被打成「叛徒」,因同情「造反大軍」於7月1日晚被學校革籌副主任謝東主持批鬥殺死。翌日晨凶手黃佩農、張繼鋒等挖他的肝,剝他的肉,只剩下一副骨骼。接著一批人在學校宿舍屋檐下用瓦片烘烤人肉人肝……  

又如7月17日上江大隊「聯指」頭頭組織批鬥「造反大軍」廖天龍、廖金福、鐘振權、鐘少廷等四人,一幫凶手把廖天龍等四人殺死後拉屍體到平昭碼頭,有李燦熙、徐達財、樊榮生等人割下死者的肉肝和生殖器,拿回大隊部煎炒猜碼會餐。參加吃人肉宴餐的有陳達財等23人。

……中央「七.三」佈告下達後,「聯指」又調動貴縣、桂平縣「聯指」武裝民兵500多人前來支持「剿匪」。幾天時間「造反大軍」蕩然無存,打死殺死523人,其中被吃掉肉肝的75人。

隆安縣、大新縣、上林縣、武鳴縣、浦北縣、靈山縣、貴縣的《文革大事記》記錄了吃人事件。

1968年3月23日晚上9時,隆安縣布泉區武裝部長黃以荃主謀策劃,指揮該區高峰鄉(後改為大隊)鄉長兼民兵營長周朝珠和布泉鄉黨支書隆秀佳兩人組織民兵黃光權、馮品業等人將高峰鄉四類分子梁受玉、韋信家兩人綁架到龍厚山(地名)打死後剖腹取肝、膽煮食,為了殺人滅跡還將屍體丟下深洞。……該區從1968年3月下旬至5月發生殺人剖腹取肝膽的事件11起21人。

1968年4月25日,浦北縣北通公社定更大隊分四批殺了24人,並剖腹取肝煮食飲酒,全社被殺害180人,凶手劉維秀、劉家錦等人把劉振堅打死後,對其未滿17歲的女兒,進行輪姦,然後打死,並剖腹取肝、切乳房、割陰部。策劃者和凶手還對剩下的寡婦,女兒勒令改嫁,並徵收改嫁費(證明費)。

(1968年)5月28日,大新縣昌明公社,大隊民兵趙榮廷指派趙興廷等20多個民兵搶殺何以路等3人,殺害後還割腹取肝,陳屍野外的事件。全地區在5月、6月份共打死和迫害致死3152人。

1968年7月30日至8月7日上林縣「聯指」總部調動400多人到南寧市參加圍剿「4.22」的武鬥,武鬥中上林「聯指」有4個陣亡。上林「聯指」分別於8月2日在上林縣城,8月3日在巷賢區,8月7日在喬賢區召開三次聲勢浩大的「追悼會」,共打死「4.22」「四類分子」(地富反壞)103人,其中:8月1日打死4人,8月2日打死13人;8月3日打死13人;8月7日打死78人。殺人手段野蠻殘忍、罕見。比如16歲的農中學生覃恆河被拉到潘連標(「聯指」陣亡民兵)墓地,當場槍殺陪祭。喬賢大隊的蒙光忠被打死後,還被凶手剖腹取肝煮吃。古樓大隊潘展才、潘展光、潘海青、潘棉波等4人被打死後不准家屬收屍埋葬,強迫死者親屬拿出柴火500斤,黃豆5斤,火油5斤,然後強迫潘成昌用火燒自己親生兒子潘展才、潘展光和兄弟潘海青、潘棉波的屍體,燒了兩天多,他邊哭邊燒,泣不成聲。原獨山大隊黨支書蘇蘭生被塞進豬籠來回翻滾,然後凶手用鐵釘把他雙手釘在牆壁上致死……。

武宣、靈山、貴縣和武鳴華僑農場有一百多個幹部群眾被凶手挖肝割肉去吃個精光。貴縣一個凶手還深藏兩個人肝到1983年處理文革遺留問題的時候才被迫交出來。

(以上據吳若愚文:《廣西文革殺人》,載美國《北京之春》2003年8月號)

武宣縣上江鄉會餐人肉宴。

《武宣縣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大事件》第18頁記:

1968年7月17日,在三里區上江鄉門前開批鬥大會,在批鬥中亂棍打死廖天龍、廖金福、鐘振權、鐘少廷,四具屍體肉被割拿回大隊部廚房煮兩大鍋,有二、三十人參加吃。在眾目睽睽之下,膽敢在區、鄉基層政府所在地烹人肉,集體會餐,在群眾中造成極壞影響。(據《紅色紀念碑》第73頁,鄭義著,臺灣華視文化出版公司,1993年版。)

上思縣革命委員會殺人剖干煮食會餐。

《欽州地區「文化大革命」大事件》記:

1968年9月7日至17日,上思縣革委會……召開「群眾專政」大會公開殺害12人,並將部分死者剖腹取肝,拿到縣革委會飯堂煮食。食肝者中竟然也有縣社領導幹部。(據《紅色紀念碑》第340頁。)

思陽公社武裝部長王昭騰佈置殺人食肝。

《欽州地區「文化大革命」大事件》記:

(上思縣)思陽公社武裝部長王昭騰下到和星大隊佈置殺人,當晚殺了鄧雁雄1人,並開腹取肝與凶手一起煮食。他還勉勵大家都要吃,說吃了人肝膽子就大。次日,王又佈置殺害4人,剖腹取肝,傳令每兩、三個生產隊分1人肝吃,以示「共同專政」。(據同上。)

鐘山縣清塘鄉新竹村四哨自然村易晚生活剖鄧記芳挖肝而食。

《武宣縣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大事件》第21、27頁所記和旅居美國作家鄭義1984年6月5日與易晚生交談:

……五、六個人用松樹壓住了他的手腳,易晚生用菜刀將鄧記芳的胸部剖開……

——這就是易晚生啦?瘦小而乾癟的老頭兒。……也是該頤養天年的年紀了。可你為何要下手殺人取肝?老人的開場白極英勇豪邁無畏:「對,什麼我都承認1我反正86歲了,反正活夠了,還怕坐牢?」說罷,老人挑戰似地望著我。……「——為什麼要殺他?他父親上山當土匪,…是我殺了他。誰來問也是這個話。……不怕,幹革命,心紅紅的!毛主席不是說:不是我們殺了他們,就是他們殺了我們!你死我活,階級鬥爭!……我犯了錯誤,應該由政府來殺,不該由我們來殺。……我動的手。頭一把刀割不動,扔了。第二把刀才剖開。……心肝取出來,切成手指頭粗細,群眾都來搶……。

我給老人和他的老石磨、爛傢俱拍了照。

(據《紅色紀念碑》第39-40頁。)

武宣縣甘祖揚生割活人甘大作生殖器。

《武宣縣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大事件》第21頁記:

1968年7月X日,通挽區大團村第7生產隊甘剋星組織開會批鬥甘大作,後將甘大作拉到附近田邊,甘業偉喝令甘大作跪下,當甘業偉一棍往甘大作頭上打去時,尚未死,甘祖揚(大呼:七寸是我的,誰也不准割)即動手脫甘大作的褲割生殖器,甘大作哀求說:「等我先死去嘛,你們再割。」甘祖揚卻無動於衷,慘無人道的繼續割去甘大作的陰部,甘大作在撕人肺腑的慘叫聲掙扎,令人毛骨悚然。甘維形等人爭著割大腿肉,甘德柳剖腹取肝,其他人蜂擁而上將甘大作的肉割光,生割活人殘忍至極,觸目驚心,慘不忍睹。(據《紅色紀念碑》第73頁。)

吃人肉出名陞官的武宣縣女革委會副主任。

……據傳專吃男性生殖器的……女革委副主任王文留……,在官方文件(武宣縣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大事件23、27頁)中,我找到了如下簡述:在濫殺大吃的狂潮中,東鄉區三位刁姓小派逃上駕馬山。1968年7月10日,東鄉區武裝部長……命令上山「剿匪」,圍捕逃亡者。……羅先權用5寸刀挖割刁其棠的心肝,用竹籮裝著,由隊員黃廷傑背回區公所,分一些給區組織委員覃榮光,當天晚上糾察隊員在區公所伙房圍鍋煮來吃,加強民兵班隊員王文留還拿著兩片人肉回家給其母吃。女民兵王文留,以吃人肉出名之後,步步高陞,最後竟官至武宣縣革委會副主任。……縣整黨辦……稱當時全縣「確有吃生殖器之風,但王文留當年僅18歲,還是個未出嫁的姑娘,想來是不可能的。經落實她確實吃過人肉,已清除出黨,清除出幹部隊伍;現在柳城縣一個水庫當工人。」(據《紅色紀念碑》第74、75頁。)

武宣縣武宣中學學生吃教師吳樹芳、吃學生張富晨。

《武宣縣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大事件》22、26、27、28頁記:

1968年6月18日,武宣中學(教師)吳樹芳在批鬥中被打死後,肝被烘烤藥用。

(6月21日,東鄉區上棉村召開批判武中學生張富晨的大會……將張打昏)凶手黃培剛則用5寸刀朝張的胸部捅一刀……取出心肝。隨著廖水光割去張的下陰,其他人即蜂擁而上把肉割完。

(尚文大隊獨寨村小學教師)張伯勛被打死後,肉肝割光,最後只剩下大腸和小腸。肇事者凶相猙獰地高舉起張伯勛的大腸……「你們看,這是張伯勛的腸子,多肥呀!」隨後拿回家煮吃。

(據《紅色紀念碑》第69、71頁。)

武宣縣桐嶺中學黃家憑校長遭學生分食淨盡。

《武宣縣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大事件》18、27頁記:

1968年7月1日晚8時,在桐嶺中學十丙班教室批鬥(副校長)黃家憑。校「革籌」副主任謝東主持了會議……,(學生)覃廷多等4人,各持棍棒押解黃出會場,行至電話室門前時,覃廷多喝令「打」,聲落棍下……將黃家憑亂棍打死。……將一個老幹部黃家憑的肉割光……只剩骨骼……。7月2日在桐嶺中學廚房周圍、宿舍檐下,用瓦片烘烤人肝人肉的情況,舉目可見,血跡斑斑,腥風飄蕩,火煙繚繞,焦味充溢,陰森恐怖,令人不寒而慄。(據《紅色紀念碑》第80、82頁。)

《欽州地區「文化大革命」大事件》記錄了:

靈山縣檀墟、新墟兩公社(殺人剖腹食肝)22例。

合浦縣石康公社(殺人剖腹食肝)18例。

浦北縣北通公社定更大隊(殺人剖腹食肝)19例。

欽州縣小董農場(殺人剖腹食肝)3例。

(據《紅色紀念碑》第339-340頁。)

武宣縣遭吃者64人名單。

這份64人名單是武宣縣「處遺辦」1983年7月4日初步統計的,統計人:陳紹權。後來落實的是76人名單,也是遠非完備的。

黃茆公社9人:黃禮康、覃偉成、黃德安、黃德惠、覃乃光、黃榮昌、覃世情、覃會文、覃守珍。

二塘公社2人:覃國良、方宏南。

武宣公社9人:韋尚明、譚正清、黃振基、譚啟榮、覃榮生、盧漢才、陳魁達、黃志華、郭繼基。

武宣鎮6人:覃乃武、周石安、周偉安、楊貴才(?)、湯展輝、梁文振。

三里公社10人:廖金福、鐘振權、鐘少廷、廖天龍、陳承雲、陳漢寧、陳徐建、李佔龍、李錦良、陳天長。

東鄉公社8人:雷炳緒、吳華堂、、刁其棠、劉達瑞、劉茂槐、張福展、李瑞仔、劉業龍。

祿新公社2人:林信忠、梁道邦。

桐嶺公社3人:韋國榮、廖耐南、譚世譚。

通挽公社11人:陳國勇、張文美、張永亨、甘加杞、甘大作、陳光厚、張孟團、陳炳現、覃和家、覃允琢、陳天然。

國家幹部4人:黃家憑(桐嶺中學)、吳樹芳(武宣中學)、張伯勛(黃茆小學)、韋金光(思靈衛生所)。

其中吃肉後(遭)砍頭的1人,(遭)挖心肝的56人,(遭)割生殖器的13人,(遭)全部吃光的18人,(遭)活割生剖的7人。

(據《紅色紀念碑》第96頁)

武宣縣因吃人肉受黨紀、政紀處分者130人名單。

《武宣縣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大事件》第29、30頁記:

中共黨員幹部因吃人肉開除或清除出黨者27人:韋善端、韋習梅、覃明貴、覃大浪、覃志田、黃啟煥、覃天英、覃揚美、韋仁生、韋保勝、韋忠局、方健、韋榮昆、黃忠寬、

黃春聯、黃恩範、黃有福、傅屏坤、譚紹雅、羅茂熙、蘇宏強、何振傳、廖國榮、廖榮保、翁梅桂、何超、覃榮光。

非中共黨員幹部因吃人肉受行政記大過、開除、開除留用者18人:甘蘭光、甘紹典、李漢南、何德懇、韋世銳、何開美、梁干仁、覃克開、蘇啟明、潘業球、余悅榮、潘業仁、華燦勛、覃廉風、黃德才、黃祖流、韋德浩、雷迅培。

中共黨員工人因吃人肉受開除清除出黨、留黨察看者5人:龍集、陳德星、梁家力、韋祖美、郭運虎。

非中共黨員工人因吃人肉受行政記大過、降工資、行政開除留用者21人:譚振芳、

林廣發、鐘桂華、覃素文、蘇炳芳、廖志明、雷桂源、陳振夫、賴錦池、黃元好、莫修理、萬寶先、曾發揚、黃忠基、梁任興、黃合意、原廉超、莫永興、覃許穆、甘靈生、黃海初。

中共農民黨員因吃人肉受開除清除出黨者59人:何少海、蘇炳定、覃允雅、蘇大促、潘宏珠、陸祖瑞、吳順純、黃有成、黃瑞友、黃善格、黃恆榮、黃炳甫、韋昌體、韋福固、韋可能、韋倫想、張大祿、覃定民、覃玉祿、覃紀更、覃善奎、李燦生、廖太成、梁瑞堂、廖家道、廖朝仁、臧文杯、張振蕩、陸瑞明、陸瑞硬、陸瑞軒、陸瑞寧、陸世調、賴永福、黎保清、羅文秀、羅先全、何開少、何德南、何德英、樊明光、方寬堂、甘賢眉、甘樹程、藍太興、莫桂、黃世福、韋炳亮、韋昌喜、覃漢強、覃壽棉、李明、張超旋、陸運初、

陸瑞路、陸瑞說、樊漢安、甘家黨、盧志遠。

(據《紅色紀念碑》第100頁。)

来源:自由聖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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