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4年04月25日訊】最近,聽到一中部縣級市的政府辦副主任抱怨,八項規定實行一年多來,大吃大喝現象減少了不少,但表面文章也不少。有的地方用形式主義應對八項規定,有時浪費甚至還超過從前。
這位政府辦副主任舉例說,年前省委書記到該市視察,那是要「不折不扣」地落實中央規定的,不吃桌飯,一律吃自助餐。但不要以為吃自助就一定會節約,「真的未必」。
自助餐安排在領導下榻的酒店內,接待方的安排是,自助餐的涼菜、熱菜不能少於50個,且省領導就餐的餐廳不能有其他客人用餐。單此一項,給餐廳經營造成損失不說,也很浪費——幾個領導不可能吃完50個菜。如果吃桌飯,怎麼也不用點那麼多。
名義是自助,實際浪費更多。這一點筆者曾親眼所見。那是在沿海某省,一省直部門進行公務接待時,也聲稱落實中央規定「不過夜」,招待客人改用自助餐。當時筆者也是被招待的客人之一,本以為自助就是去食堂,其實一些大單位食堂的豪華程度以及伙食的「價廉食豐」早就不是什麼新聞,但對這個單位接待的自助餐標準之高,還是感到了意外。吃飯是在一個五星級酒店的海鮮自助餐廳,午餐258一位,晚餐298一位,10個人就要兩千多,遠超「人均××元」的標準。
或許有人會說筆者這麼寫不厚道,白吃了人家的還要說三道四。但老實說,筆者當時確實就這個問題跟負責接待的人,在友好的語境下作過探討,認為不妥。對方說,「這是領導的重視」,我們也只能客隨主便了。
這兩個例子,只是「八項規定」被「攻破」的冰山一角。筆者親眼所見,各地使用「障眼法」來應對中央規定的做法屢見不鮮,如用礦泉水瓶裝茅台酒,用文件袋裝中華煙,總之一句話,「民間的智慧是無窮的」。
如果說接待省委書記、市委書記「不敢怠慢」,那麼沿海某省的普通公務接待,有什麼必要吃兩百多元一位的自助呢?除了「省裡有錢」的解釋外,另外的原因可能就是財務監管不到位了。如果嚴格按照公務接待標準,沒哪個部門每頓飯的人均標準能超過200元,他們怎麼去報賬一定大有「學問」。
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在哪裡?筆者對政務管理、財務管理是門外漢。有一點不明白,既然規定那麼仔細,連幾菜幾湯、一個客人有幾個人陪吃都嚴格規定,為什麼不能直接從總預算下手?一年吃喝費用是多少、一年行政經費是多少從嚴預算,直接削減總額,且嚴禁轉嫁或挪用其他經費,卡死搭會議費的便車。一年下來就那麼多錢,吃多了就得自掏腰包,管起來還會這麼難嗎?也許,監管的人什麼都清楚,就是難落實。
其實,從八項規定的具體內容可以看出,管住吃喝不是最終目的,最終目的是要「改進作風、密切聯繫群眾」。
但一年多下來,在改進作風這個問題上,依然有人在「明修棧道,暗度陳倉」。以公車為例,今年清明節開公車掃墓的現象幾乎看不到了,但不少官員依舊駕車掃墓。一打聽,除了開自己的私家車,部分人是借了別人的私家車,主要是政府官員向轄區內私企借車,尤其敢怒不敢言的是一些學生家長,他們的車被老師借走了。
一般來說,過完節後,紀委會總結共封存了多少輛公車,派出多少人在各要道明察暗訪有無發現公車私用。這樣的管理當然很有必要,但官員「借車」私用,給政府形象帶來很大負面影響,這一漏洞紀委如何去管理呢?
看來,要真正扭轉作風,不僅要加強內部監督,還要從外部限權,如果手中沒有可以隨意支配的權力,他們哪有底氣隨便向別人開口借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