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女兒案兩主犯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圖)

發表:2014-09-07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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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訪民唐慧的未成年女兒2006年被輪姦及被迫賣淫案的兩名主犯周軍輝、秦星的死刑判決被中國最高法院駁回。高院日前對兩人改判無期徒刑。(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4年09月07日訊】湖南永州訪民唐慧的未成年女兒2006年被輪姦及被迫賣淫案的兩名主犯周軍輝、秦星的死刑判決被中國最高法院駁回。湖南高院日前對兩人改判無期徒刑。

據中國多家媒體的綜合報導,湖南永州居民唐慧11歲的女兒樂樂在2006年10月初到12月底的3個月內,被周軍輝、秦星等人拐騙、輪姦、強迫賣淫,後被親屬找到,帶離賣淫場所。2008年,湖南永州中級法院一審宣判周軍輝、秦星死刑,其餘五名被告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至有期徒刑15年。2012年,湖南省高級法院二審駁回被告的上訴,維持死刑判決。

同年,唐慧因在湖南法院辦公樓滯留15天要求判處7名被告人死刑,被判勞動教養一年半,後在社會輿論壓力下該勞教決定撤銷。唐慧隨後將永州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告上法院,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並道歉,唐慧一審敗訴,法院二審判唐慧勝訴,但拒絕了其要求勞教委書面道歉的要求。她的遭遇令女兒的案件引起更大關注。

今年7月,中國最高法院沒有核准周軍輝、秦星兩人的死刑判決,發回湖南重審。「湖南法院網」9月5號宣布,湖南省高院當天對周軍輝、秦星強迫賣淫、強姦、組織賣淫二審重審案進行公開宣判:周軍輝犯強迫賣淫罪、強姦罪,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一萬元。秦星犯強迫賣淫罪、組織賣淫罪,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一萬元,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關注此案的美國中文網刊《中國事務》主編伍凡對此評論說:

「唐慧的女兒心靈上、身體上,唐慧全家都受到了嚴重的損害,誰來賠償她?摧殘幼童,應該罪上加罪。中共當局對婦女兒童的保護是非常糟糕的。」

唐慧的聲明表示對湖南法院終審判決結果「不滿意」,並指出「我的上訪都是為了推進這個案子早日公正處理。案子開始公安只是偵查容留賣淫的輕罪,最初也不追究周軍輝強姦罪,到如今強迫賣淫罪成立、強姦罪成立,加上死刑覆核,這個過程拖了八年。中間我被勞教,起訴勞教委的敗訴,都可以看到,一個普通百姓,要想在案件中看到公平正義,是何其之難。」

(有刪節)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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