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兩口子打架不要輕易報警已經是家家都知道的夫妻相處原則,除非你遭遇到的是真正的家暴,或者你真的鐵了心跟對方離婚,並且想讓對方付出一些代價。
加拿大的警察可不管什麼「清官難斷家務事」,也沒有什麼以家庭和睦為貴的人倫觀念,在他們眼裡,不管你是兩口子打架或者是父母管教孩子,你報了警就是嚴重的罪案,被告者可不會那麼輕易脫身。
那麼在我們的南鄰美利堅合眾國,他們對於家暴是怎麼處理的呢?帶著這個問題,我們看看下面這個案例。
不久前,身居西雅圖的一對兒華人夫婦發生吵鬧,老公在惱怒中打了妻子,妻子一氣之下打了「911」報警電話,警察幾分鐘內趕到現場。可是,報警的後果卻大大超乎了妻子的預想,反倒使她懊悔不迭。這是怎麼回事呢?
一巴掌打出來的「大麻煩」
這件事的經過是這樣的。這對兒華人夫婦都是國內一流大學畢業的。後來,雙雙應聘到美國一家國際知名公司工作。二人成婚後,育有一子,感情還算不錯。如今,移民到美國已有三年了,日子過得還說的過去。不過,也許是由於生活壓力過大,老公的大男子主義時有抬頭,家裡家外往往說一不二,妻子總是忍辱負重,想方設法維持家庭和睦。不久前二人又因家庭瑣事發生了分岐,妻子終於忍無可忍和老公吵了起來。已經被寵成壞脾氣的老公竟然甩手在妻子的臉上打了一巴掌。俗話說,打人不打臉,這一巴掌打的妻子也翻了臉,盛怒之下撥通了911電話,向警方哭訴了幾年來的委屈。警方聞訊後,不到五分鐘就趕到他們家,再次簡單瞭解情況後,馬上要把丈夫帶走。這下子妻子著急了,急忙質問警察為何要帶走她的老公?美國警察也感到莫名其妙,反問她為啥不能帶走老公。妻子說請警察來,只是想讓他們訓誡訓誡老公,並沒想讓他們帶走老公。美國警察聽後,兩手一攤說道,你的老公已經觸犯美國法律,今天若不帶走就是徇私枉法,我回去也無法向警局交待。他還不解地反問,難道你們中國不是這樣處理嗎?
第二天一大早,妻子就趕到警局,苦苦哀求警局放了自己的老公。警方經過研究,讓他的老公交了2千美元的保釋金,並且規定不准回家,不准與妻子聯繫,包括電話、手機、電腦等各種渠道的聯繫,甚至不准通過親友同妻子聯繫。這樣一來,老公連自己的兒子也看不到了。她家原本只有一臺車,每天都是兩口子同坐這臺車上下班和接送孩子,如今老公也不能坐這臺車了。有家也不能回,只好在外租房住,上下班也得坐公交車。此外,還得僱請好律師,準備正式開庭。更麻煩的是開庭一次,大約得等兩三個月的時間。據說像這樣的家暴案,也得開庭個兩三次才能有結果。這期間兩口子不但得「同城分居」,其誤工費、租房費、律師費、交通費等等不知要花費多少,最後一切順利的話,即使不用蹲班房,交上幾千美金的罰款是免不了的。
如今這件事已經過去兩個多月了,這場「官司」還在訴訟的路上,後續的「麻煩」還沒完沒了,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結案。這一巴掌打到了「911」,結果是既傷感情又傷面子還傷錢財,更傷孩子。這使本來不想離婚,只想讓警察教育教育老公的妻子怎能不懊悔不迭呢!
打「911」的後果很嚴重
不要以為這只是個特殊的個案,在美國因家暴打「911」,後果都是很嚴重的。男人打老婆這事在美國,那可不是輕易能放過的。如果兩口子打架,女方報警,往往男的都會被帶走。警察到達現場發現女方有傷痕時,甚至會馬上逮捕男方。即便女方不報警,如果鄰居聽到聲音不對也可能自行報警而導致男方被捕。我們在國內經常看見兩口子或戀人鬧彆扭了,在大街上女的生氣地前面走,男的追著拉拉扯扯的,一般人也不太理會。但在美國就會有路人報警,甚至充當證人。如果女方被打傷去看病,即使她不說挨打真相,醫生懷疑是被打了,也會報警處理。所以,打人的老公還是逃不掉。打人的老公被警察帶走後,一般會被關上1-3天,才能上庭聽候法官的發落,再交幾千美元的押金才能取保侯審。
取保侯審後,法官會給女方一紙保護令。保護令分有條件的和無條件的,有條件的保護令允許丈夫回家,但不能再對妻子發出威脅。如果發出威脅,妻子一打「911」,他會再度被抓,處罰更重。無條件的保護令則是禁止丈夫回家,甚至禁止丈夫給妻子打電話,發傳真,寫電子郵件等等,還不能通過第三者同妻子接觸,讓你跟家庭整個隔離,這種保護令可能是一個月,幾個月,甚至一年。西雅圖的這位華人妻子得到的就是「無條件的保護令。」此外,如果女方沒有經濟收入,男方還得給女方和孩子付撫養費。
當動粗的老公被警方帶走時,妻子發現事態發展到如此嚴重,加上孩子,保釋金,律師費用等複雜原因,往往會反悔而不想起訴,因而可能不願出庭作證或作證時改變原來的證詞,但事情已經不是當事人能控制得了的了。這時候就算妻子翻供了,在警局錄像時千方百計往輕裡開脫,法院看重的還是第一口供,就是妻子氣急敗壞,甚至哭訴著打「911」的那通電話。即使她不想告了,警方也不會隨便撤消案件,因為家暴案件在美國是公訴案件。警方在受理家暴案件後,往往要將案件交由檢察官處理。只有承辦案件的檢察官才有權決定是否起訴這個案件。在許多情況下,縱使受害方不願出庭作證,檢方也可以將警察報告作為呈堂證據,會視傷勢及案發情形,而以輕罪或重罪起訴出手打人的男方。當事人得花大把銀子找好律師,或者爭取把案子撤銷,或者爭取輕判。一般來說,如果沒有傷到配偶,或者是因為一時之氣而發生的衝突,可能會被控襲擊罪。對此,美國各個州的處罰不一樣。例如加州,襲擊罪罰款可達二千美元,還得被判坐牢幾天。如果傷勢較重,或用一些可能帶來嚴重後果的工具毆打配偶,那麼就是重罪了,除了罰取高達六千美元以上的罰金外,至少還要被判一年以上的牢刑。此外,被告必須上一年的家庭輔導課程,每星期都要上二個小時,還必須自已支付大筆課程費用。如果男人因為打老婆最後導致離了婚,男方也會輸掉孩子的撫養權。
進了監獄服刑對人前途的影響可想而知。即便不用服刑,不良影響也是深遠的。如果被判罪,那麼就會有犯罪記錄。即使在美國的外國男人打了老婆,一旦這人出了美國還想回來,這個記錄就會對這人的入境有影響,有可能拿不到簽證了。如果此人要辦理綠卡或加入美籍,也得如實匯報自己曾有的犯罪記錄,如果隱情不報被查出來,綠卡或公民身份都會完蛋了。如果是重罪,綠卡或公民就不會被批准了。此外這個犯罪記錄對於找工作也會有影響。因為一般正規公司和組織機構的僱主都要對被僱人進行背景調查。如果發現這個記錄,可能會對所申請的工作有影響。如果是重罪或道德罪等,那麼教育職位和公務員職位肯定不會錄用的。
所以,美國男人搞家暴,往往都是賠了老婆、孩子和錢財,弄不好還會丟了工作和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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