徘徊七年之久的不動產登記將終於進入實際操作階段。(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02月24日訊】在中國大陸,首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將於3月1日起正式實施。相關政府部門正加速進行前期準備工作。中國官員表示,此舉主要不在於反腐和徵稅。有海外學者認為,條例的實施將有助於反腐敗,但要真正有效反貪腐還應該建立官員財產公示制度。
據中國媒體報導,去年12月22日出臺的中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今年3月1日正式實施。條例規定: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的定著物都屬於不動產。不動產權利的主體、來源、期限、權利變化等內容應記入不動產登記簿。權利人、利害關係人可以依法查詢、複製不動產登記資料。
中國住建部的住房政策專家委員會副主任顧雲昌認為,對中國大陸房地產市場來說,不動產登記最大的影響在於數十年來首次要「摸清家底」,可大幅提高房地產及其他宏觀政策的針對性。有分析人士認為,中國大陸不動產統一登記將為房產稅開徵,乃至「以房反腐」打下基礎;對物權法的落實,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對「小產權房」問題的破解也將形成倒逼壓力。
中國官媒介紹說,不動產登記條例有5項功能:一是,明確了不動產登記員制度;二是,增加了對不動產登記類型的規定,分為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註銷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查封登記等類型;三是,調整了登記審查要求;四是,「登記申請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五是,增加了登記錯誤的賠償責任規定。
中國媒體的報導也說,中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出臺,可以增加稅收,也能為反腐敗提供一個有力的武器。徵稅也是如此,不動產統一登記能使徵稅更方便。
旅美中國學者謝選俊認為,中國當局出臺並實施《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主要目的就是增加稅收:「我認為,這部條列主要是針對老百姓的,或是是針對所有人的,而不只是針對官員的。政府想通過這個辦法來增加國庫稅收。該條例也不是為了加強反腐而出臺的,因為反腐有一種全世界都公認的、並且其有效性得到充分證明的好辦法,那就是所謂的「陽光法」,迫使官員都不得不公開自己的財產。但中國政府迄今為止還不出臺令官員申報財產的陽光法,這說明政府的反腐只是在作表面文章。」
「透明國際」的廖然質疑,中國當局為什麼只登記不動產?為什麼不登記動產?官員申報財產制度何時啟動?「我不明白,中國政府為什麼迄今還不出臺有關官員動產的類似條列。大家都知道,中國落馬的腐敗官員都有三個特點:一是,貪腐獲得了大量不動產(房地產);二是獲得多名情婦;三是,獲得巨額的非法動產,類似金錢、公司股份、干股之類的。現在不動產和情婦問題已在處理,但動產問題卻至今還沒有處理。而實際上,動產登記或申報的重要性,並不亞於不動產的登記或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