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寧市紀委派駐紀檢組長「抑鬱」死?(圖)

作者:郭小徑 發表:2015-07-07 01:02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楊海聲 (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07月07日訊】(看中國記者郭小徑綜合報導)日前,中共海寧市信訪局紀檢組長在市行政中心跳樓身亡,官方報導稱其「抑鬱」自殺。民眾對此說法議論紛紛。 

據陸媒中新網報導,7月5日中午12點21分,一男子在浙江嘉興海寧市行政中心12樓跳樓身亡。據悉,死者姓楊,男,47歲,海寧人。事發前,楊某任海寧市紀委派駐信訪局紀檢組長。據海寧市紀委透露,楊某身亡排除紀委調查可能。

報導稱,據楊的家屬和同事反映,楊一未炒股、二無經濟糾紛、三無往來欠款,但近期有焦慮和抑鬱表現,此前曾有過自殺念頭被家屬勸阻。官方以在楊的汽車發現精神類藥品「艾司唑侖」和在其辦公室發現有「谷維素片」,初步判斷其抑鬱自殺。

此消息一出,網民的反應卻表示對此難以置信,「所謂的抑鬱症你信嗎?」「和以前的臨時工一樣。」

據公開資料,現任海寧市紀委派駐信訪局紀檢組長全名為楊海聲,1968年8月出生,現年46歲。曾歷任海寧市檢察院警員、批捕科副科長、反貪局副局長、公訴科(審查起訴科)教導員、公訴科科長,海寧市黃灣鎮黨委委員,海寧市六城聯創辦挂職鍛練,海寧市信訪局信訪督查專員,海寧市信訪局局長助理,海寧市信訪局副局長,海寧市紀委派駐信訪局紀檢組長。

在官場中,有不成文的規矩:一個官員自殺了,無論他事實上是否「有事」,通常也沒有人再往下查。按照《刑事訴訟法》第15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因此,有些官員相互之間形成了牢固的利益聯盟,大官保小官,小官保老闆,盤根錯節。當這個利益鏈中某個官員出了問題,眼看即將「全軍覆沒」,有人就會犧牲「小我」,丟卒保車。

據《財經》不完全統計,2012年12月至2014年12月期間官員非正常死亡數量,共計99名,其中52例被證實為自殺,34例在公開通報或報導的表述中為墜亡或溺亡等。進入2015年以來,中國內地3月份就有4名官員自殺身亡,4月份再有3名官員自殺。「抑鬱」成官員死亡通報高頻詞。

還有網民評論稱,「你知道的太多了」。紀檢官員查的貪官都是什麼人?非富即貴啊!所以,我能猜測他是被人做掉的嗎?

 

来源:看中國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