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草案禁止「威脅國家安全」的活動引爭議。(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3月10日訊】(看中國記者董林杉綜合報導)3月9日,《慈善法》草案提交中共人大四次會議審議。這是中國首部慈善領域的法律。該草案禁止「慈善組織從事、資助危害國家安全或者社會公共利益活動」。批評人士認為,這一條款日後可能被執法機構濫用。
據中共官媒報導,《慈善法》草案「鼓勵扶貧濟困的慈善活動」,「強化慈善組織的信息公開義務」,「規範了慈善組織的財產運用和管理」,同時該法還明文規定,「個人以及慈善組織公開募捐需要取得公開募集資格」。值得關注的是,《慈善法》草案還禁止「慈善組織從事、資助危害國家安全或者社會公共利益活動。」
《德國之聲》報導指,慈善法出臺,批評人士擔心,禁止個人公募剝奪個人自救的權利;強調國家安全的措辭,在日後可能被執法機構濫用。
海外女權人士質疑「危害國家安全」的條款。紐約的中國婦權的負責人張菁對《自由亞洲電臺》表示,捐款給國內的女權人士,善款被凍結,反問這是「危害國家安全」嗎?
她說,中共只容許黨認可的慈善活動;黨不認可,要捐助也不行。她試過以不同的賬戶,捐款給國內的女權姊姊,善款無不被凍結。就連捐到私人的戶口,亦行不通。
亦有維人組織指,捐錢給清真寺被刁難,救助新疆75事件的遺孤,會被拘留。
事實上,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的活動在多項現行法律下都是違法的。在大陸,危害國家安全活動,早有其他法律、法規含蓋。批評者認為,慈善法的國安條款,給了行政部門更大空間,在執行期間限制民間組織。官方新華社就指,慈善被發現從事危害國家行為,註冊會被取消。
對於慈善法的出臺,中國官媒《人民日報》更推出題為「期待慈善法催生‘大慈善’」的文章,指出慈善法在於全面系統地確立起國家慈善事業發展所需要的現代規範。文章意在表達通過立法重新樹立起民眾對慈善機構的信心。畢竟,在中國大名鼎鼎的紅十字會經歷了「郭美美事件」後,中國公眾對中國紅十字會所獲善款流向提出眾多質疑。中國各地紅十字會收到的慈善捐款銳減、信譽也受到廣泛質疑。
對此,網友戒菸先戒孤獨說:整天這慈善那慈善,也沒見災區的孩子的環境變化多少。如果錢真到了災區併發揮作用,我捐多少都願意,但以目前的情況來看,我一分也不會捐。
網友小師叔說:政府、黨的反貪法規,反貪機構不少,那官員變廉潔了嗎?就其原因,就是因為缺少對執法者的監督。
網友易升洋說:慈善是悲天憫人的事業,不改變慈善的身份體制,還是公有制慈善再立法都沒用。
據悉,《慈善法》草案是今年唯一一部提交中共人大會議審議的法律草案。官方統計,中國誌願者人數增長快速,有約6500多萬人,社會捐贈目前份額有1000億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