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家偉:極具「中囯特色」的污名化定罪(圖)

作者:嚴家偉 發表:2016-07-07 08:15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1個留言 列印 特大


(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7月08日訊】近來因為廣東汕尾市烏坎村五年前經民眾據理抗爭、再經民主選舉而產生的村支書林祖鑾,突被警方帶走,旋即弄上電視如念稿一般地招供「認罪」。於是電視臺成了「法庭」,播音員成了「法官」。這種「依法審理」、「依法治國」的精彩表演,理所當然地引起烏坎村民群情激憤,3500人上街高呼村長無罪,抗議林祖鑾「被認罪」。而林之妻楊珍表示不相信其丈夫收受巨額賄賂一說。星期三上午,維權律師葛永喜發推文披露,林祖鑾家人聘他作辯護律師,但立即遭司法部門制止。

更為詭異的是當局如此神速地抓捕並定罪林祖鑾,僅是根據一個連真名也不敢署的匿名舉報。該舉報稱:林祖鑾插手烏坎學校塑膠跑道工程,42萬元的塑膠跑道拿了8萬元回扣。但至今當局也未出示任何客觀的證據或證人。林便被弄上電視上去「認罪」、「示眾」了。當然這種做派,人們並不陌生。例如要定著名女記者高瑜為「泄露國家機密罪」,定許志永為「非法經營罪」,定香港銅鑼灣出版「敏感」書籍的書店老闆、定大陸人權律師以及網上持異議的大V人士的各種罪名,通通都是玩的這-套。-言以蔽之,這就叫污名化定罪。所謂「污名化定罪」就是將此人得罪了當局,或讓當局看著不順眼的事,故意隱藏不提,而無中生有或牽強附會的將另外一個普通的刑事罪名強加於受害人的身上。

當極權專制正處於它的鼎盛時期,那時的權勢當局對於鎮壓一切異議人士,不僅毫不手軟極端血腥殘暴。而且明目張膽,似乎「理直氣壯」,根本不須加以任何遮羞掩飾。因為這時的權勢當局認為他們所編造的一切謊言,都已把民眾徹底欺騙愚弄,被人們忠誠的信奉為「真理」了。不但沒人敢反對,甚至沒人敢去質疑,沒人敢去探索一下。所以他們發動血腥的土改,只消憑空捏造一個「地主階級罪大惡極」的偽命題,便可以把僅僅擁一點合法財產(土地)的人,加上個「地主」的罪名,便可任意搶奪其財產,形同明火執仗的搶劫。但強盜搶劫,只要你不反抗,他們一般只「圖財」,並不「害命」。但所謂「土改」則不但圖財,且要害命。不反抗的地主也要被施以酷刑,打傷、致殘、致死,年輕的地主女子被強姦,霸佔,幾成常態無人敢問。又如「鎮反」,只要你是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的黨、政、軍人員,哪怕你是抗日軍人,將士,一律「反革命罪」或勞改,或殺頭,隨他們想怎麼判,就怎麼判。及至後來反右、文革,就憑言論、文字,只消幾個字,一句話都可判刑,殺人。他們根本不用另立名目,就是「反革命」或「階級敵人」便足夠了。這就是極權時代當局肆無忌憚進行鎮壓的可怕情景。所以毛澤東才敢公然承認他自己就是「和尚打傘——無法(發)無天」,公然敢在他的「大作」——《論人民民主專政》裡得意忘形地稱:「‘你們獨裁。’可愛的先生們,你們講對了,我們正是這樣」,把諸如此類完全越出執政倫理道德底線的、不知羞恥的「豪言」,拿來自曝於光天化日之下,非但不知恥,還自鳴得意。

然而正如一首流行歌曲所唱的一樣「好花不常開,好景不常在」,極權專制的「好景」從斯大林死亡後便開始從它的頂峰上跌落下來。更經赫魯曉夫對斯大林及其制度的致命的深刻批判,由此引發中、蘇兩共黨的公開分裂,再到毛死亡,毛的文革路線被否定,尤其是1989年偉大的六∙四學運雖被血腥鎮壓,卻讓中共執政的合法性完全喪失。其後更催生出了蘇聯的崩潰滅亡與東歐的重獲自由。共產極權專制於是一路跌跌撞撞,從一次失敗走向另一次更大的失敗,而最終進入到「後極權時代」。而「後極權時代」與「極權時代」相比較一個最大的特點,就是此時獨裁專制當局的以謊言與欺騙為基礎而散佈灌輸的政治信仰,號召、口號以及領袖神化等等意識形態,由於多次被歷史事實揭穿和徹底否定,因而它在人們的心目中不再具有神聖性,不再具有號召的力量。許多時候反而成了人們嘲笑和調侃的對象。這就是所謂的「信仰危機」。此時官方的意識形態已經不會被人們忠實信奉,但民眾迫於當局的壓力,以及為了就業、吃飯、生存等因素,也不敢公開予以否定。於是只好將其假面化、虛偽化、裝飾化乃至表演化,這是後極權社會的一個主要特點。正如捷克偉大的思想家、政治家瓦茨拉夫∙哈維爾所指出的那樣:「生活在後極權時代,也就是生活在一個謊言的世界」中,官方、民眾在相互欺騙中構成了一個「互騙」社會。

對這種「互騙」,官方自然也心知肚明。不過也別無選擇只好繼續欺騙愚弄群眾。於是他們在對付和鎮壓民眾時,便不敢、也不可能再像毛澤東暴政極權時代那樣公然宣稱自己就是要實行獨裁:「我們正是這樣」。從而無法無天、明目張膽的像土改、鎮反、文革、反右中那樣對所謂「階級敵人」肆無忌憚地進行屠殺、掠奪。尤其在當今21世紀民主、人權的普世價值觀已成為全世界文明人類的共識時,後極權時代的掌權者們面對著如此形勢,只好變更策略。不想變,也得變。不過萬變不離其宗。於是他們不得不忍痛割愛,停止使用他們用了多年,最能隨心所欲亂整人的法寶「反革命罪」,而換湯不換藥的更名為「煽動顛覆政府罪」。但這樣明顯的政治罪名,也很快受到世界主流國家和文明人類的普遍譴責而變得臭名昭著。尤其在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博士,也被這個「煽顛罪」判刑,成為當今世界上唯一一個被關在獄中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時,這個「煽顛罪」就更成了對當局的一種羞辱。因此近年來他們在判處政治異議人士、維權肂師,以及一切因言論、文字、信仰等原因而觸怒當局,被世界公認為「良心犯」的人群時,便刻意挖空心思,設計出了一套十分狡詐、毒辣的方法。即將其本來的政治罪名隱去,另外或無中生有,或牽強附會的將其變成為一個普通的刑事罪名。於是便有什麼「尋釁滋事罪」,「非法經營罪」,「泄露機密罪」,以及被「嫖娼」,被「擾亂公共秩序」等罪名。以此掩人耳目,從而達到當局迫害和鎮壓追求民主者與維權人士的目的。這就是污名化定罪的卑劣手法。這就是污名化定罪的核心意涵,和它進行操作的關鍵伎倆。

林祖鑾正因為是五年前烏坎村民反對當地官員勾結港商私賣土地的領頭人。當時村民們沒有得到土地賣後應得的補償款。該村3200畝土地陸續被當地政府官員販賣,賣地款項高達七億多元人民幣,而補助款每個村民只有500元,從而激起巨大民憤。村民要求收回已出賣的土地,舉行了大規模抗議示威活動。當局習慣性地出動軍警彈壓。而村民則奮起反抗與警方對峙。最後當局妥協,同意該村民眾自己選出他們信任的林祖鑾擔任村支書。從而暫時化解了一場可能導致官民流血衝突的危機。

但五年以後,當局終於感到,這樣不依黨的意志而順從民意真正選舉產生的官員,如任其長期存在,絕對大大不利黨的領導和黨國專政體制。這種「資產階級自由化」的「壞榜樣」、「壞典型」如不早日除掉以殺雞儆猴,必將後患無窮。

所以此次引起廣泛關注的林祖鑾事件,實則就是當局用污名化的罪名對其政治上的「敵人」進行政治迫害的一個典型案例而已。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議報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