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6年10月12日訊】10月10日,大連市中級法院裁定受理阿拉善盟金圳冶煉有限責任公司對東北特鋼集團破產重整的申請,這意味著因企業債券連續違約而備受關注的東北特鋼集團正式進入破產重整程序。
據瞭解,作為東北特鋼集團債權人和供貨商的阿拉善盟金圳冶煉有限責任公司此次向法院提出申請破產重整的對象包括東北特鋼集團及其下屬的大連特殊鋼有限責任公司、大連高合金棒線材有限責任公司。
按照中共政府《企業破產法》規定,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破產重整程序啟動後,債權人依法申報債權,破產管理人在法院和債權人的監督下將在最長9個月內提交重整計畫草案,並最終由法院裁定是否批准執行。
據瞭解,東北特鋼集團自今年3月28日未能兌付「15東特鋼CP001」債券本息,出現實質性違約以來,到目前已連續九次違約,金額達數十億元。造成其連續違約的原因在於該公司長期以來債務負擔巨大,財務成本居高不下。第一次債券違約以後,其信用評級降至最低,無法通過發債或貸款引入增量資金,資金鏈和債務鏈就此斷裂。
有關法律界人士表示,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法院就可以認定其具備破產原因。破產重整制度對於各方利益主體平等保護,實現企業再生,保護企業和職工合法權益均具有重要意義。
東北特鋼集團是中國國有大型特殊鋼生產企業,也是中國特殊鋼行業的領軍企業,其生產歷史可以追溯到1905年。
在今年三月份,東北特鋼董事長楊華上吊自殺更成為一個謎。3月24日,東北特鋼官網發布消息,「3月24日13時20分,大連市公安局接到報警,發現東北特殊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楊華(男,53歲)在其居所上吊死亡。目前,有關部門正在開展調查工作。」
一天後,東北特鋼發布公告稱,由於流動性緊張,本息償付存不確定性,27日到期的8億元債券或面臨違約。換句話說,楊華恰巧在公司可能違約的前兩天自盡。
楊華調到這家企業不到一年,他此前在鞍鋼集團公司工作了25年,去年7月,中共中央巡視組開始了對鞍鋼集團公司兩個月的巡視,巡視意見中稱鞍鋼「盲目投資、監管失控,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內外勾結、利益輸送問題嚴重,近年來腐敗案件頻發。收到反映一些領導人員的問題線索」。
與此同時,與他曾同時在鞍山任職的谷春立和王陽先後落馬。就在24日上午楊華被披露「上吊自殺」,下午在鞍山起家的前鞍山市市長王陽因涉嫌嚴重違紀被免職。而王陽落馬和楊華自殺之時,中央巡視組正對遼寧進行「回頭看」。
迄今為止,並沒有任何確鑿的證據表明楊華的自殺與上述事件有內在關聯,但這些巧合使得他的自殺顯得頗為撲朔迷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