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捕江澤民是民心所向(看中國製圖)
【看中國2016年11月3日訊】10月27日結束的中共六中全會確立了習近平的「核心」地位,並通過了中共黨內新的《政治生活準則》和《監督條例》。而中共體制內學者辛子陵日前在接受希望之聲採訪時表示,他認為習近平將依據上述兩個文件展開追責,十九大前黨政系統將現大清洗。一年之內,更會設立特別法庭審判江澤民。
《希望之聲》11月2日發表對辛子陵的獨家專訪。辛子陵表示,通過這兩個文件,顯示很多貪官污吏要下崗、受審查,進不了十九大,這兩文件,無論對上至江澤民,下至普通貪官,都是一個緊楛咒,「把他們套住了,想跑跑不掉。」
而且他認為,習近平在年內處理江澤民的問題上,聲勢將更浩大。
追責江澤民牽動國際民主力量
辛子陵說,「追責這一條很厲害,做了壞事造成嚴重後果,不能說是過去就算了,要反過來追究責任,這一條就厲害,特別是對江澤民,我估計,處理這件事情的聲勢會更浩大,甚至牽動國際上的一些民主力量。」
他解釋說,這件事情,已經驚動了世界,包括美國及國際上對中共活摘器官的譴責:「你想這個大概是6月10日,江澤民被軟禁,6月13日,美國就通過了343決議,美國國會就是強烈譴責中共,實際上是譴責中共江澤民活摘器官這個罪行,要求嚴辦,這實際上是對習近平一個支持。現在,所有國際上譴責中共活摘器官反人類罪行的,應該怎麼看呢,實際上,就是對習近平要按照憲法和法律,追究江澤民責任的一種支持,一種聲援。所以,我想將來要處理這件事情,聲勢會很大。」
辛子陵說,目前有很多中國老百姓很著急,認為為什麼不早點抓捕江澤民?
但他認為,處理江澤民的事情要妥善處理,因為處理江澤民,採用的方式是動用憲法。
辛子陵說:「將來處理江澤民的問題,不是動用個人的權威,不是動用國家元首或者習核心的權威,而是動用憲法的權威,動用法律的權威,用憲法和法律處理江澤民,不是習近平和江澤民個人過不去,是要用法律和憲法解決江澤民的問題,體現中國將來要走向法制,不像毛澤東時代,對一些大員、黨內先抓起來就處理了,最後還迫害死了,包括陶鑄、劉少奇都是一樣。那就是毛時候的個人獨裁,他的統治就真的像皇帝似的,習近平有了核心,有了最大的權威,但是他要走民主憲政的道路,要用憲法和法律解決江澤民的問題,我看是這樣一個部署。」
一年之內設特別法庭審江
辛子陵在受訪中重申,追究江澤民必然以其發起迫害法輪功為突破口。他並認為,一年之內,當局一定會開設特別法庭,審判江澤民。
他說:「突破口在哪,就是先叫法輪功學員你們可以告狀,向最高檢察院狀告江澤民,這個先例一開,這20萬狀子就來了,所以你既然是通過法律程序來,你最後的結局,也只能通過法律程序審查,不能光是黨內做出處理,把江開除黨籍就完了,那不行,要進行法律處理,像江這樣的人物,當然是根據過去的先例,就是要組織特別法庭了,不是一般的法院能審得了的。」
而審江,包括處理曾慶紅,時間點會在十九大之前。辛子陵說:「就在這一年了,都在十九大之前處理乾淨,不會在十九大以後再審判江澤民,那不會的。因為,審判他,就是不允許他干預十九大、對國家未來的政局發生任何影響,不允許他在干政。」
辛子陵還指出,當年江澤民發起鎮壓法輪功,中央常委沒有一個人同意,時任總理朱鎔基都反對,江還向朱發脾氣,說朱糊塗。鎮壓法輪功後,江澤民甚至實行誰鎮壓就動用誰的原則。
辛子陵舉例說,吳官正開始在山東地方任職,江說你積極鎮壓法輪功,將來可以提升到中央,果然吳跟隨鎮壓,後來就是當了常委。因此現在當局通過的倒查機制,可以追究官員任內犯下的錯誤,就起到震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