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到了,大家開始採購年貨了。(圖片來源:Pexels)
新年到了,不管是商場還是購物網站,又掀起了一輪新的「買買買」。大夥兒應該都買齊了年貨了!雖說我們現在生活越來越好,不必非得等到過年才能買點好的,但是採辦「年貨」作為新年前的必備過程,仍然影響著現在的我們。
新年的起源
對於新年的起源,現在多數比較認同的觀點是,其源自商朝,是年頭歲尾的祭神祭祖的臘祭活動。新年的本意是立春之節,既是年末又是歲首,因為立春之後一年起始。如果從年末、從臘祭開始算,歲首就叫做元日、立春、上元。把年末度過去,以除夕為中心,叫做「過年」;以元日和立新年氣為核心的迎春活動,叫做「新年」。
今天把立春、元日合起來叫做新年,大約有一個月的時間,在這一時段裡做的事情統稱為過年。以立春為一年的歲首,是從漢武帝開始的。因為在漢代以前,究竟是以正月為一年的開始還是以十二月為一年的開始,還是以十一月為一年的開始,不同的時期有不同的辦法,到漢武帝以後才完全確定下來,就是我們今天所用的時間計算方法。
西元前104年,漢武帝始用了《太初曆》,把元旦作為歲首,第一天就稱為元旦,又稱元辰、元日、元朔,有不同的稱呼,有的叫三元,是一年、一月、一日的開始。歷朝歷代在元日和冬至這兩個大節日都要放假。
新年習俗
新年節日的主題習俗追根溯源,基本上是先秦時形成的,但是例如新年初一至初十的節俗,基本是在以後不同的歷史階段裡陸續出現的。據漢代《東方朔傳・歲時節》中提到:「天地初開,一日雞,二日狗,三日豬,四日羊,五日牛,六日馬,七日人,八日穀。其日晴,主所生之物盛,陰則災。」也就是說,過年過到初十這個習俗可能形成於漢代,南北朝以後又增加了初九、初十兩天所謂「九菜、十果」的節俗。
1912年和1930年國民政府先後頒行廢除舊曆(即黃曆)和「禁過舊年」的政令,但舊曆新年前後,民眾大多都割捨不下舊習俗,仍然保持著年節。加之我國是一個傳統的農業國家,農事節氣等都以舊曆來計算。因此,不但沒有把舊曆新年禁住,而且還招來了國內許多反對的聲音。後來政府沒辦法,又廢除了這個規定,還是任老百姓過黃曆年,之後就演變成了先過「元旦」新年,後過「新年」舊年,新年在前,舊年在後。
歡慶準備年貨
在古人們的心中,一年到頭就盼著這個新年,忙了一整年,也就這幾天可以停下來歇歇,享受家庭的溫暖,所以這幾天的東西就一定要備齊了。
在北方一直有這麼一首兒歌:閨女小孩你別饞,過了臘八就是年。臘八粥,過幾天,緊忙就到二十三。二十三,糖瓜兒粘;二十四,掃房子;二十五,炸豆腐;二十六,燉羊肉;二十七,殺公雞;二十八,把麵發;二十九,蒸饅頭;三十晚上熬一宿;大年初一滿街走,見面發財全都有。在這個兒歌中,就描述了新年前要備的那些年貨。
趕集、趕會與忙年
在唐宋以後,趕集與趕會成了民間貿易的主要形式,清代有的地方誌解釋說:「集也者,聚也,聚東西南北人於一方,以所有易所無,猶市也,故曰市集。」也就是選定一個日子,到一個地點買賣東西。
趕集有一定的日期,也就是集期,有一月一集、半月一集、十二日一集、十日一集、三、五日一集和「間日而集」的定期集市等等,而這到了新年前,那就是一年一度的「趕年集」。這一天比以往任何的集都要熱鬧,一般在舊曆新年前臘月二十五前後,在人口密集的大城市裡,這一個集就會趕上三四天都還有人。
一般會把新年的籌備階段稱作「忙年」,打掃完衛生後,還要準備各種吃食。習俗從除夕到正月裡,一般是不大動煙火的,基本上是吃年前準備好的食物,表示生活富足,連年有餘。除此之外,還要購買紅紙、神馬(灶神所馭之馬)、香燭、點心、糖果、皇曆、灶王爺、玩具等,還要給小孩兒買新衣、鞭炮等等。
宋代《東京夢華錄・十二月》中,就記載了汴京人民辦年貨的場景:「近歲節,市井皆印賣門神、鍾馗、桃板、桃符,及財門鈍驢、回頭鹿馬、天行帖子。賣幹茄瓠、馬牙菜、膠牙餳之類,以備除夜之用。」
熱鬧的年市
過了臘八,人們爭先到香燭鋪訂購祭天用的「香鬥」和「子午香」,敬神用的「大雙包」、「小雙包」,祭祖用的藏香、檀香和芸香。繼而購買除夕夜祭祀所用的「蜜供」、五色乾果、門神、年畫、桃符、蠟燭、金銀紙及其他各種器用。
每年一入臘月,街頭巷尾年貨堆集如山。同時,賣年畫、剪紙的小販也在大街小巷出現。《清嘉錄》專門記載了蘇州臘月的街市:「年夜以來,市肆置南北雜貨,備居民歲晚人事之需,俗稱『六十日頭店』。熟食鋪、豚蹄雞鴨,較常貨買有加,紙馬香燭鋪預印路頭財馬、紙糊元寶緞匹、多澆巨蠟、束名香。街坊吟賣篝鐙鐙草、掛錠灶牌灶簾,及簞瓢箕帚竹筐、磁器缶器、鮮魚果蔬諸品不絕。鍛磨磨刀殺雞諸色之人,亦應時而出,喧於城市。酒肆藥鋪,各以酒糟、蒼術、辟瘟丹之屬,饋于主顧家,總謂之『年市』」。
像這樣熱熱鬧鬧的辦年貨場景,在文獻中的記載還有很多。例如清朝《京都風俗志》裡記載,「十五日以後,市中賣年貨者,星羅棋佈,如桌幾筆墨。人叢作書,則賣春聯者。五色新鮮,千張炫目,則賣畫幅者。以及蘆棚鱗次,攤架相依,則佛花供品,杯盆杵臼,凡祭神日用之物,堆積滿道,各處皆然……。買麻秸、栢枝、米麵、菜蔬,果品、酒肉,雞魚,凡食用之物,置辦一新,以預過年……。」
除常規的食物、祭祀用品等,一些書香大戶裡還會買些高雅的東西,在清朝沈太俟的《春明采風志》中就記載,「琉璃、鐵絲、油彩、轉沙、碰絲、走馬,風箏、鞬毛、口琴、紙牌、拈圓棋、升官圖、江米人、太平鼓、響葫蘆、琉璃喇叭,率皆童玩之物也,買辦一切,謂之忙年。」
清宮的年貨集市
要想知道這古代辦年貨有多火,就讓乾隆爺來告訴你!這乾隆皇帝在新年的時候,對民間的集市也是非常喜好的,但是他又不能真的出去微服私訪啊,所以就會把集市搬到圓明園裡去。在清代姚元之的《竹葉亭雜記》中,為我們繪聲繪色地描述了清宮裡的年貨大街。
《竹葉亭雜記》細述了當時店鋪情況,有古玩店、估衣鋪、茶坊、飯館等,一切宮外日常生活應用之物,應有盡有。其中記述道:
圓明園福海之東有同樂園,每歲賜諸臣觀劇於此。高廟時,每新歲園中設有買賣街,凡古玩估衣以及茶館飯肆,一切動用諸物悉備,外間所有者無不有之,雖至攜小筐賣瓜子者亦備焉。
依上述內容看來,有些可能根本沒有鋪面,只是沿街設攤或在街上流動叫賣,甚至提籃賣瓜子的小販都有,可謂五花八門,熱鬧喧騰,估計跟今天的商業中心也是不相上下。在這裡,太監充任店員,各種貨物由崇文門監督在外城各店肆中採辦進來,造冊記價,賣出去的貨物,照值還價給原店主;未賣掉的存貨,則物歸原主。新年開園,皇帝下諭,准滿漢各大臣進園遊戲。這裡的購物者多為皇親國戚,買賣街中人來人往,生意熱鬧,有時甚至競相搶購。
這集市雖說設在宮內給皇帝玩玩,但是也基本照搬民間大街上的場景,因此也可從其中窺見當時辦年貨有多熱鬧。
對於豪門大戶或者說皇宮來說,年貨除了買,基本上都是進貢。而且皇宮裡或者說有錢人家要買的年貨,肯定都要專門產出某物的地方來進貢或者採辦,像布匹、散雜貨,節慶專用品有時還會通過水陸驛道運到皇宮。
《紅樓夢》第五十三回「甯國府除夕祭宗祠,榮國府元宵開夜宴」中寫道:
臨年已近,黑山村烏莊頭來了,他送上來的稟貼和帳目中,就有大鹿三十隻,獐子五十隻,麅子三十隻,野豬二十隻,野羊二十隻,青羊二十隻,特別鱘鰉魚二百條,野雞野貓各二百對,熊掌二十對,鹿筋二十斤,海參五十斤,鹿舌五十條,孝敬哥兒玩意兒:活鹿兩對,白兔四對,黑兔四對。
這麼多山珍野味,平常人家恐怕是買不起。但是不管家裡富裕還是貧窮,都要在過年這幾天吃點好的,弄點新的,因為在中國人的心目中,「辭舊迎新」所代表的涵義是十分重要的。所以,過年時,還是多買點年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