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大領袖」會實現羅斯福的「四大自由」嗎?(網路圖片)
所謂「偉大領袖」,就是在一個國家擁有不容置疑、不容挑戰的絕對權威和絕對權力,控制社會生活的所有方面,從政治軍事經濟文化到民眾生活直至個人思維都嚴加控制,民眾對其絕對服從、無限忠誠的領導者。
所謂苦難,無外乎人的權利被剝奪或喪失。
羅斯福「四大自由」
人的權利,大約可以包含在「偉大領袖」毛澤東曾承諾要在「新中國」實現的羅斯福「四大自由」裡:
1、信仰的自由。
人可以選擇任何宗教信仰或不信仰。任何信仰都不能剝奪別人的信仰自由。
2、表達的自由。
信仰要通過表達而實現。表達的自由包括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示威、選舉、罷免、創製、復議等等的權利,不能受到國家或他人的侵犯。
3、免於恐懼的自由。
類似於生存權。就是國家不能讓公民生活在恐懼之中。這包括人身和財產不受非法侵犯,不受無理搜查,不受有罪推定,不受侮辱誹謗,等等。
4、免於匱乏的自由。
類似於發展權。涉及到勞動,遷徙,教育,經商,文化,休息等各方面的權利和自由。
「偉大領袖」剝奪人民四大自由
那麼,「偉大領袖」能不能保障人民享受這四大自由呢?
當然不能,而且恰恰相反,「偉大領袖」和「四大自由」可謂不共戴天,水火不容,要煉成「偉大領袖」,則必須不擇手段,把這四大自由從人民手中剝奪淨盡。
信仰自由首先不能留。對偉大領袖必須信仰,否則領袖何以偉大?必須信仰偉大領袖的理論、思想、主義,信仰偉大領袖的超凡智慧,偉大領袖一句頂一萬句。偉大領袖不是皇帝而遠勝皇帝,皇帝是不要人們信仰的,皇帝治國還要仰仗天道,依靠儒家等的理論,所以即使秦皇漢武唐宗宋祖,也沒有按自己的思想、理論、主義來治國,只要服從,不要信仰,老百姓愛信佛信佛,愛通道通道,都無所謂。所以皇帝不是偉大領袖。偉大領袖必須讓民眾無限信仰。而信仰是排他性的,信仰偉大領袖,就不能再信別的神、仙、道。
信仰基督,則在上帝面前人人都是罪人,人人平等,偉大領袖也是人,也是罪人,憑甚麼掌握絕對權力?
信仰佛教,則偉大領袖也是人,一副因緣而生的臭皮囊,有甚麼值得信仰?
容許這些信仰的存在,則偉大領袖根本無法樹立起來。所以人們從此只能信仰、膜拜、歌頌偉大領袖,「信仰自由」變成只能信仰偉大領袖的自由。
萬眾膜拜的偉大領袖卻又不是神,他的權力就沒有天授、神授的正當性,而揚言來自於人民和歷史的選擇,因此偉大領袖所能依靠的除了武力,就是他的永遠正確了。但他既是來自父精母血的肉體凡胎,他吃的也是五穀雜糧、人間煙火,他也會牙齒髮黑、口氣惡臭,他也會打嗝放屁,也受病毒的感染,也會口角流涎,也會昏昏欲睡,無精打采,也有七情六慾,也難過美人關,美人惱了撓他一把也會留下血印,他怎麼就能像神一樣永遠正確?他只能假裝永遠正確。他就必須開動所有的國家機器來頌揚他的偉大、光榮、正確,他的絕對權力不容置疑,不容挑戰,他萬壽無疆,永遠不需要放棄權力。所以,批評、監督、選舉、示威、罷免從來不允許進入臣民的字典裡。表達的自由變成了歌頌的自由。
人群中總有後腦有反骨的,敢於質疑偉大領袖的從來不乏其人。對這些人的任何質疑和批評,偉大領袖稱為「猖狂進攻」,「反動」,必欲除之而後快。林昭、張志新、遇羅克、黃立眾、李九蓮、鐘海源等人血淋淋的遭遇告訴我們甚麼叫「恐懼」。任何人都生活在恐懼之中,一言不慎就可能遭遇滅頂,永世不得翻身,還要連累家人、親朋,人們只能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明哲保身,道路以目。甚麼人身權財產權,沒甚麼無罪推定,甚麼法律保護,一旦成為階級敵人,這些都成為你的罪狀。偉大領袖必然靠恐怖來統治,免於恐懼的自由只屬於領袖本人。
偉大領袖的統治必然必然專制,必然無孔不入,無遠弗屆,並細緻入微,社會生活受到全盤的控制。他以國家的名義沒收所有的土地、房屋、財產,建立一套嚴密的等級制度和戶籍制度,沒有任何人能游離於外,把管仲「利出一孔」發揮到了極致,職業工作不能自由選擇,不能自由遷徙,所有的飯碗緊緊抓在國家手裡,變「不勞動者不得食」為「不順從者不得食」,凡是敢於質疑者,必被打入另冊,吃飯、住宿都無處可尋,只有死路一條。而且,為了凸顯偉大領袖的恩德,必然讓老百姓出於極端赤貧之中,有口飯吃就對偉大領袖感激流涕,如今日之朝鮮然。如果真有「免於匱乏的自由」,國民有自己的土地、房屋、財產,還「神聖不可侵犯」,豈不是可以「躲進小樓成一統,管他春夏與秋冬」?偉大領袖還怎麼隨意差遣,隨意奴役?「免於匱乏的自由」成為偉大領袖和維護領袖的特權階層的禁臠。
民眾的四大自由所概括的公民權利被剝奪淨盡以成就偉大領袖,則必陷於奴隸的牢籠中,這是無疑的了。公民權利的喪失,就是苦難的開始。
現代政治的要義,就是限制政府權力,而保障公民權利。限制政府權力最關鍵在於限制最高權力,防止偉大領袖的出現。而偉大領袖則是逆世界潮流而動,無限擴張領袖的權力,無限縮小民眾的權利。可以說,領袖越偉大,民眾越渺小,領袖越偉大,民眾苦難越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