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慶紅心腹、華潤集團原董事長宋林獲刑14年(圖)


宋林(視頻截圖)
宋林(視頻截圖)

【看中國2017年6月2日訊】據中共官媒報導,6月1日上午,廣東省廣州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前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貪污、受賄一案,宋林被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宋林被指是曾慶紅心腹,曾因連續遭舉報而落馬,並引發華潤集團高官紛紛被查。

官方通報稱,2004年至2013年,宋林利用擔任華潤創業有限公司總經理、華潤萬家有限公司董事長、華潤(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領取華潤創業有限公司認股權、在下屬公司報銷個人費用等方式,侵吞公共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974.075萬元。2005年至2012年,宋林利用擔任華潤(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合作、投資入股、職務調整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332.3489萬元。

報導還指,宋林歸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待辦案機關未掌握的大部分貪污、受賄事實」,「積極退贓」等,故從輕處罰。

現年54歲的宋林生於山東,1985年加入華潤集團管理層,2002年宋林被委任集團董事長。宋林被指是江派二號人物曾慶紅在香港的重要心腹及特工人員,也是中共在香港的地下黨的主要負責人。

宋林落馬引發華潤地震

2013年8月5日,最早舉報宋林的前《山西晚報》記者李建軍前往香港廉政公署和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舉報宋林涉貪。

中共新華社《經濟參考報》記者王文志則兩度實名舉報宋林貪腐。2013年7月,王發表微博稱,宋林等華潤集團高層「在收購山西金業資產的百億並購案中故意放水,致使數十億國資流失」,並通過網路向中紀委提交舉報材料。但華潤集團隨即發表聲明,指相關舉報「存在諸多揣測、臆斷乃至惡意誹謗之辭」。

2014年4月15日,王文志再向中紀委舉報宋林包養情婦,並涉嫌貪腐,稱宋林的情婦楊某是他收受賄賂和洗錢的重要渠道,而楊某以本人或親屬的名義,在境內外擁有十億元以上的資產。

2014年4月17日,宋林落馬。

宋林被調查後,多名華潤高層涉案落馬。包括曾在華潤電力任職、與宋林有交集的香港中旅總經理王帥廷、華潤金融CEO吳丁、華潤審計總監黃道國、華潤置地董事會副主席王宏琨、華潤協同辦主任張春和華潤電力執行董事及總裁王玉軍、華潤集團副總經理、首席財務官蔣偉等。



責任編輯:司徒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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