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珉認罪。(圖片來源:中共政協官網截圖)
【看中國2017年7月21日訊】(看中國記者狄源德綜合報導)落馬一年多後,中共河南洛陽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原遼寧省委書記王珉受賄罪、貪污罪和玩忽職守罪案件,王珉被指控受賄1.46億元,當庭認罪。大陸官媒披露,王珉不但公開妄議中央,而且接受賄賂,對中共遼寧官場賄選案負有主要責任。
大陸《財新網》7月21日報導,因涉嫌受賄、貪污、玩忽職守罪,原中共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珉於7月21日在河南洛陽出庭受審。
王珉被指控:在2004年至2016年期間,利用擔任中共吉林省長、吉林省委書記、中共遼寧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等職權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財物共計折合1.46億余元;2009年11月,時任中共吉林省委書記的王珉侵吞公款100萬元用於支付個人費用;作為中共遼寧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省第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籌備組組長,王珉在遼寧省的拉票、賄選行為負有主要責任,以受賄罪、貪污罪、玩忽職守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王珉當庭認罪,法庭擇期宣判。
2016年3月4日,中共中紀委宣布王珉落馬。同年8月10日,中紀委監察部官網宣布,王珉在擔任中共遼寧省委書記期間,王珉對該省發生拉票賄選問題負有主要直接責任,公開妄議中央,對抗審查;利用職權在官員選拔任用方面提供幫助,並接受賄賂;也在公司經營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親屬從中獲得經濟利益,涉嫌受賄犯罪。最終決定「雙開」王珉。
《新京報》報導稱,繼蔣潔敏、李東生、楊金山、令計畫、周本順、楊棟樑、蘇樹林之後,王珉是中共十八大後落馬的第8個中央委員。中共十八大後遼寧官場共有6名省部級官員落馬。除了王珉,還有原遼寧人大副主任王陽、原遼寧政法委書記蘇宏章、原遼寧政協副主席陳鐵新、原遼寧人大副主任鄭玉焯和原遼寧人大原副主任李文科。王珉、王陽、蘇宏章、鄭玉焯和李文科等都與遼寧賄選案有關。
自由亞洲電臺2016年8月12日發表評論文章稱,習近平處理王珉與通常「打虎」的做法明顯不同,公開通報王珉的貪腐問題是次要的,最重要的問題是指控王珉的政治問題,「公開妄議」中共中央,對抗審查等。並以此在高層換屆敏感時期高調處理王珉,意在公開警告內部高層不要干擾和抵抗習近平的人事布局。
《中國紀檢監察雜誌》6月23日刊文披露,中共官員「酒後的話題就像一個大染缸,吹捧、忽悠、葷段子」,「有的插科打諢、趣味低級,有的亂評亂議、妄議中央」。其中就有王珉曾編段子妄議中央反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