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7-08-05 03:33:37作者:
買家購下這棟平房後毀約,被判賠36萬加元。(圖片來源:谷歌街景)
【看中國2017年8月5日訊】購房者在簽買房合約前應考慮週全,否則中途一旦毀約,可能需要支付比定金更多的罰款。加拿大卑詩省一買家因房屋交易中毀約,被法庭判決支付36萬加元,相當於原定金的6倍。
據CBC報導,這項房屋轉讓交易發生在2016年5月,當時賣家打算換住公寓,將位於素裡(Surrey)市Newton社區的一棟獨立屋出售,被告以126萬加元將這棟房子買下,並提前預付了6萬加元的定金。
然而,在9月1日的交割日這天,買家表示要毀約,法庭文件沒有交待為何買家放棄交易。
買家毀約的第二天,賣家就選擇將房屋重新掛牌銷售,並和被告對峙法庭。
但賣家的經紀馬素洛(Jon Massullo)卻告訴他們,由於政府出臺的新政策,這棟房屋不可能再以5月份的價格出售,下跌成為必然。
去年8天,因為省政府推出15%外國買家轉讓稅,導致溫哥華房地產市場發生了巨變。
賣家之後經過幾次降價,最終在5個月之後才將房屋賣出,但價格低至91萬加元,這比之前的成交價低了35萬元。
目前卑詩法庭裁決賣家獲賠35萬元的前後差價,加上5個月裡維持房屋的費用1萬加元。
毀約的買家目前並沒有做出任何回應,其律師表示被告將保留上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