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7年8月19日訊】美國總統川普(特朗普)8月14日簽署行政備忘錄,授權美國貿易代表萊特希澤審查「中國不公平的貿易行為」,尤其針對中國在技術轉讓等知識產權領域的做法。這一授權意味著萊特希澤可能援引「301條款」對中國發起調查,並可在調查結束後建議美國總統實施單邊制裁。
何謂「301條款」?
此次調查依據的「301條款」,是美國《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的簡稱。由301條款延伸而來的301調查誕生於冷戰時期,被視為貿易外交的工具。這一條款規定,當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確認某貿易夥伴的某項政策違反貿易協定,或被美國單方認定為不公平、不公正或不合理時,即可啟動單邊性、強制性的報復措施。報復手段包括中止貿易協定、關稅等進口限制、取消免稅待遇和強迫簽訂協議等。
自20世紀90年代中期世界貿易組織(WTO)成立以來,這一條款在美國已被漸漸棄用,美國發動單邊制裁案例的數量和頻率也顯著減少。自2001年至今,美國政府僅在2013年針對烏克蘭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使用過一次「301條款」調查。
美對中國啟動301調查回顧
過去30年來,美國曾對中國進行過幾次相關的調查。20世紀90年代,美國多次對中國發起知識產權方面的特殊301調查和談判。中美於1992年、1995年、1996年簽訂知識產權方面的諒解備忘錄,中國雖然承諾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並先後修訂了《專利法》、《商標法》,頒布《反不正當競爭法》等,但是在執行方面卻一直為人詬病,難以拿出令人信服的效果。
在針對中國的特殊301調查和談判期間,美國也發起過幾次短暫的小規模貿易戰。1994年和1995年,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兩次對中國採取措施,對中國向美國出口的紡織品、服裝及電子產品徵收100%的懲罰性關稅。
2004年,美國勞聯-產聯曾提起針對中國勞工權利和勞工標準的301調查申請,不過最終被美國政府否決。在歐巴馬執政期間的2010年,美國政府接受美國鋼鐵工人聯合會的請求,對中國清潔能源有關政策和措施啟動301調查。
其實,川普總統簽署的這份行政備忘錄,並不意味著美國將立刻啟動相關具體調查,也不意味著一定會出臺針對中國的制裁措施。即便調查確實進行,也可能需要一年時間,才會決定是否會實施貿易制裁。
而此次貿易調查的重點,主要是針對中國涉嫌違反美國知識產權和強制美國企業做技術轉讓的指控,藉以加強知識產權的保護,重振美國經濟。不過,有西方媒體指出,由於調查時長和地緣政治因素等,中美貿易戰開打機會似乎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