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7-10-25 00:30:48作者:
(加拿大稅務局網頁截圖)
【看中國2017年10月25日訊】接收來自中國的匯款,對加拿大的華裔來說是很平常的事,不過人們更多想知道的是,匯款過來的款項,會不會被聯邦稅務局視為當年應該繳稅的收入?
海外收入是加拿大稅務局嚴查的重點之一,來自海外的匯款,很容易成為被查稅的目標。如果海外匯款是贈予性質,原則上來說無需納稅。不過,匯款過於頻繁,或數額過大,有可能引起加拿大稅務局懷疑。
一位華人接續幾年收到中國國內親戚的匯款,引起稅務局懷疑,稅務局認為有18萬加元來自其經營的移民公司,因此將這筆錢視作未申報收入。
聯邦稅務法庭法官表示,這類案件並不罕見,當事人往往稱收到的匯款是來自親友的經濟接濟,從而避免交稅。
如果收款者想要說服稅局或法庭相信自己的說法可信,最起碼要有基本的文件證據。因此,收款者需保存好贈與的證據,比如說贈與人的書面說明及轉賬單據等。
如果匯款來自家人,就要有文件能證明匯款的最終源頭是家人的銀行帳戶,再進一步證明親友或父母的錢是從哪來的或證明他們有錢。
此外,匯款單上填寫的匯款理由,應該與自己想要證明的說法保持一致。
在舉證方面,應盡量找到多人作證,除了自己的親友之外,最好能找到第三方證人。在文件證據方面,最好能找到一些政府文件、銀行文件等客觀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