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律岡公司江姓負責人與其父涉嫌赴朝鮮買無煙煤轉售越南遭押。圖為示意圖。(圖片來源:pixabay)
【看中國2018年1月30日訊】(看中國記者明思綜合報導)繼臺灣高雄「高洋」公司負責人陳世憲偷運石油給朝鮮後,臺北地檢署獲報,臺律岡聯合企業公司負責人江衡,涉嫌透過中國人士租貨輪,前往朝鮮南浦港載送無煙煤至越南販售。
臺北地檢署29日指揮調查局搜索江衡等人公司,查出江衡的父親高院前法官江國華竟也涉案,檢調兵分7路搜索並約談8人,江衡移送北檢復訊後遭聲押禁見,另兩名員工則獲10萬元交保。
據中央社報導,江衡於去年(2017年)8、9月間,透過中國人士租用「凱翔號」貨輪,前往朝鮮南浦港載送無煙煤,過程中還刻意關閉衛星定位、購買不實產地證明及偽造航行日誌等方式掩人耳目,再將無煙煤運抵越南轉賣牟利,因而違反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制裁的決議。
臺北地檢署認為江衡與父親江國華等4人涉嫌偽造文書、違反資恐防製法,且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北檢審訊後,認為江衡涉嫌重大,隨即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江衡的父親江國華(前高等法院法官)也被列為同案共犯,但他因病住院,目前尚未到案。
據《蘋果日報》消息指,江父江國華曾是前高等法院法官,往年曾遭前立委林瑞圖指控其到印尼代表RICOH向PT.BUM煤礦公司,買新台幣4千多萬元的煤礦,再用信用狀抵定金,沒想到貨到後江國華卻分文未付,涉嫌詐欺。
如今江國華夥同自家兒子又捲入資助朝鮮運煤醜聞,臺北地檢署已將他改列被告,並將擇期傳訊。
據江衡公司的員工到案指稱,江衡是律岡公司的負責人,平時都會全程參與、指揮公司業務,且知道「凱翔號」貨輪所運輸的是朝鮮煤炭,他更要求下屬要一再提醒船東要小心。
北檢認為,江衡明知此情違法,但仍向朝鮮進口無煙煤,使朝鮮國營公司獲利,等於是在間接的經濟資助朝鮮。
事實上,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朝鮮為禁運國家、禁止自朝鮮輸出煤礦後,臺灣也依資恐防製法公告將朝鮮列為制裁名單,但江衡父子明知故犯,更以偽造的俄羅斯產地證明,與不實的「INVOICE」發票等押匯文件,向臺灣華南銀行申請開立信用狀。
據調查,江氏父子以一噸四十美元的價差,向朝鮮「大進」公司購買無煙煤,若以四萬噸換算,一趟獲利至少數千萬台幣。
法院認為江家父子與其共犯此舉已涉觸犯資恐法「資助恐怖活動罪」與刑法「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若讓其交保,極可能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故而裁准羈押禁見。
據悉,臺北地檢署日前指揮調查局國安處等單位共70多名調查官,赴江家父子等人住處及公司處搜索,並同步拘提、傳喚江衡與其下屬證人共8人釐清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