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安全部(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8年3月30日訊】(看中國記者憶文綜合報導)國土安全部起草了一項新規,擴大對於「使用公共福利」的解釋,對於享有非現金福利,甚至包括工作稅收抵免的移民,移民官都可以拒發移民簽證或者綠卡。這項新提案正在等待國土安全部長尼爾森(Kirstjen Nielsen)的最終批准。
《華盛頓郵報》獲得了一份長達223頁的草案,國土安全部的這份《拒絕入境公共負擔因素》草案,要求移民官在審批移民簽證,處理永久居留(綠卡)案件時,應考慮更廣泛的因素。包括對申請人本人或及其家人是否使用公共福利的因素,在美國出生的子女是否使用福利也涵蓋在內。
按照現行《美國移民法》的規定,會造成「公共負擔」(public charge)的外國人,不得取得綠卡,會被遞解出境。「公共負擔」是指「主要靠政府維持生計」,即通過現金補助或依賴政府資助的長期照護。不包括非現金福利,即糧食補助(食物券)或學前教育計畫等。
不過,國安部修改草案,將擴大對政府福利的定義,擴大「公共負擔」的適用範圍。草案擬規定申請移民簽證或美國綠卡的人,如果本人、家人或在美國出生的孩子,在美國居住期間,接受各級政府提供「任何形式的補助」(現金、支票以及其它非現金的形式),都會被視為是造成「公共負擔」,移民官員可以拒絕核發移民簽證或綠卡,並且將其遞解出境。
此外,除了上述「任何形式的補助」,享有「工作所得稅抵免」(Earned Income Tax Credit)、健保補助,及其它「非現金公共福利」的申請人,也有可能被移民官拒發簽證或綠卡。
現行的「工作所得稅抵免」是為了幫助低收入和中等收入的工薪家庭。據最近的統計,約有20%的美國納稅人享有該稅收抵免,特別是從事服務業的人,收入相對較低。這也是提案最激進的修改之一。
如果新規定實施,今後,移民及其家屬如果在短期內面臨生活困難,可能會選擇放棄申請公共福利,以免危及美國居留身份。
提案還規定,對於未來可能依靠公共福利的移民,須繳納更高的現款保證金,最低為1萬美元。移民若被視為需要福利的風險很高,保證金可定得更高。辦理人員在評估移民是否可能使用公共福利時,子女可能被視為負面因素,因為「隨著家庭人口的增加,申請非現金福利的傾向也增加」。
新規草案中公共福利的定義,排除了在軍中或某些政府部門工作所享有的福利、殘疾、勞工賠償和醫療保險,以及依據《啟蒙法》(Head Start Act)所得到的初級、中級公共教育和幼兒發展方案。
一位知情人士表示,草案已經基本完成,正在等待國土安全部長尼爾森(Kirstjen Nielsen)的最終批准。
國安部發言人凱蒂.沃爾德曼(Katie Waldman)在一份聲明中說,該法的宗旨是確保申請入境或在美國居留的外國人能夠經濟獨立,以保護美國納稅人。
值得注意的是,該草案提到移民局的統計數據顯示,在美國出生的人使用公共福利的比率,和在外國出生人差不多。住在美國的4,150萬移民中,3.7%在2013年獲現金福利,22.7%獲得非現金福利,包括醫療補助、住房補貼或家庭取暖補助。這些數字與本地出生美國人獲得福利的比率幾乎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