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留學生(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8年4月21日訊】4月18日,「外交政策」(Foreign Policy)雜誌官網刊出一篇「中共在全美多所大學建立黨支部」(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is Setting Up Cells at Universities Across America)的報導,指出美國多個州的大學校園,都有成立中共黨支部的情形,香檳伊利諾大學(UIUC)一位中國交換學生說,他被要求向黨支部匯報同學間是否有違背中共宗旨傾向的意見。
據《世界日報》援引「外交政策」報導,從華中科技大學到香檳伊利諾大學參加暑期信息科學與工程(ISE)交換計畫的9名師生,去年7月在校內霍普金斯宿舍大樓(Hopkins Hall)三樓,由4位帶隊老師成立「臨時黨支部」;該支部並在華中科大的「電子信息與通信學院」網站,發布成立消息及照片,同時提到,臨時支部舉行數場專題探討,並上黨課,加強黨員學生對於「高舉思想旗幟、堅定思想方向」等方面的認識。
報導指出,至少有兩所與UIUC有交換計畫的中國大學,在伊大校園內成立了中共黨支部,並通過此組織監視與控制來自中國的學生思想。
一名參加2017年UIUC秋季課程的中國交換生接受「外交政策」訪問時說,在出發赴伊利諾州前,學生們必須上詆毀法輪功的課程。抵達後,他們在中國時就讀的大學,會要求他們成立臨時黨支部。
他們也被要求匯報在海外期間,是否有同學出現任何違背中共宗旨傾向的情形,「回到中國後,我們要與老師作一對一的匯報,談的是自己和其他人在國外的表現。」
文中還說,不僅在伊利諾州,加州、俄亥俄、紐約州、康乃狄克、北達科他和西維吉尼亞等州內大學,都有成立中共黨支部的情形。
UIUC校方未回應是否對此知情,但透過聲明表示,「我們重視所有學生的安全,同時在學生們選擇到伊利諾州求學後,努力確保學生有自由追求全面教育經驗的機會。」
去年11月到戴維斯加州大學(University of California,Davis)參與交換計畫的7名中國學者,在抵達戴維斯加大後,也在校園內成立了中共臨時黨支部,大連理工大學還曾刊文介紹。
據報導,該黨支部成立於11月4日,旨在吸收新黨員,並幫助他們「防止西方思想的腐蝕」,但該黨支部成立10多天後就解散。對此,該黨支部書記穆興森表示,自己初來乍到,不瞭解當地法律,在諮詢了中共領事館和上級黨委後,才知道美國的法律不允許設立這樣的機構。
沒登記違法 恐觸刑事罪
中國交換學生學者在美國大學成立中共黨支部,可能觸犯美國法律;芝加哥一位不具名的律師指出,中國學生若在校園內成立黨支部卻未登記就運作,可能違反「外國代理人登記法」,恐觸刑事罪。另依移民法,若申請美國簽證時未承認自己是共產黨員,移民局查獲後,可以將其遞解出境。
芝加哥一位資深華裔律師指出,美國聯邦法對於「共產黨員」的相關規定,主要包括「共產黨管製法」(Communist Control Act)、「外國代理人登記法」(The US 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s Act,簡稱FARA),以及「移民法」三方面。
「共產黨管製法」規定,如果任何人聲稱為共產黨員,並鼓吹暴力等理念、思想,將會被判刑。
「外國代理人登記法」規定,若替外國政府或政黨執行任務或行動,須事先向聯邦司法部登記;若未登記就成立或運作,可被判定觸犯「刑事法」,後果嚴重。
該律師指出,如果美國各大學內的中國交換學生、學者在校園內成立黨支部,有黨員、黨書記等,都可能被控違反「外國代理人登記法」。
「移民法」規定,若自認為共產黨員,就無法取得美國簽證、綠卡及入籍成美國公民;以中國交換學生、學者身份在校園內成立中共黨支部,假使他們在申請美國簽證時,未承認是共產黨員,卻出現在黨支部活動照片中,移民局一旦追究,就可依法啟動「遞解程序」。
不過原本為共產黨員者,也並非完全沒有機會申請綠卡或入籍。律師表示,過去曾是共產黨員者,在申請綠卡、入籍時,可提出已不是黨員的「合理解釋」,就能規避這項禁令。
他舉例,通常曾是共產黨員者所提出的解釋,包括「我當時並非信仰改變,而是為了上學、升遷或利益等關係而入黨,而且早就沒繳黨費脫黨了」。(三退網址:http://tuidang.epochtimes.com/)
伊利諾州立大學政治系教授王德育19日表示,中共透過孔子學院的擴增,在海外展現「軟實力」,中共黨支部的成立,更顯示北京當局有意進一步控制在海外學習者的意識形態,以免他們受到自由主義的影響。
王德育說,美國地區的大學須確保這些學生,「可以不受政治干擾地自由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