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冤被殺害的人,往往陰魂不散。(圖片來源:Adobe stock)
在清朝年間,河南祥符縣是個大縣,凡各州縣向上司報來的案件,需要複審的,大多委託這裡辦理。審判官受理詞訟,雖常親自接受,但挨到審理,往往遙遙無期,反而造成案件長期耽擱。
縣官鮑公,勤於堂審推問。一天,收到呈來的狀子好多份,沒來得及仔細過目,即交給手下的佐理人員,批辦處理。第二天,這位佐理人員問鮑公:「某處那樁人命案子,可以前去驗看否?」鮑公答道:「未見有人呈稟,怎會有這命案?」叫他拿狀子來看,則是一樁謀殺親夫的案子。上面寫了姦夫姓名劉順,告狀人自稱是雙目失明的某某,被殺在某處。屈指計算,事已相隔十六年。
鮑公驚訝地道:「案子擱了十六年,事情頗為奇怪。」因此將佐理人員送來的各件,都批了意見下發,唯獨把這件擱在一邊,不往下發,決定親自處理。逢到收取狀子的日子,他又親自點名過堂,但他並未發現有雙目失明的人前來告狀。到晚間查看案卷,則前日雙目失明者的狀子,又在其內了。(這是死者即雙目失明者的鬼魂所為)鮑公問處理文書的人員道:「你們可認識劉順這人麼?」有人答道:「有這人,現在充當按察司衙門的廚役。」鮑公親往按察司衙門,請求將凶犯拘捕歸案,按察使同意把這個廚役劉順,交給鮑公帶回審問。審問結果,劉順供認不諱,確有此事。
起先,這劉順本來是個無賴之徒,在城外河口,以馱人渡河為生。正巧逢到雙目失明者夫婦兩人同行,劉見其妻有些姿色,遂萌生了惡念。他在馱那婦人過河時,就笑嘻嘻地挑逗道:「娘子你年輕美貌,嫁了一個雙目失明的人,總不該今生今世就這樣算了。倘使你不嫌棄我,我願和你白頭偕老。」那婦人動了心,與劉順一起,將其丈夫騙到樹林間去休息,解下裹腳布,把他勒死,挖坑埋了,兩人便成了夫妻。劉順後來偽裝逃荒者,到了外縣,在豪紳家當僕役。他又學烹飪,頗有一些積蓄。於是帶了妻子來到汴梁,在按察使衙門做廚役。
鮑公查問,得了真情,即往所供地點掘驗,屍體還未腐爛,傷痕猶在。於是劉順夫婦都被處決了。這個案子擱了十六年,死者終於可以安息了。
(參考史料:袁枚《子不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