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人申辦居住證一事引發各界熱議,圖為中華民國護照。(圖片來源:Getty Images图SAM YEH/AFP/)
【看中国2018年9月27日讯】(看中國記者明思綜合報導)中國大陸自今年9月1日起,開放長居中國的港澳臺居民申請「居住證」,被外界質疑是統戰伎倆,臺灣時代力量黨團近日提出修法,明定領有居住證等同在大陸設有戶籍,將除籍、喪失臺灣身份,並不具選舉、罷免等公民權,引發關注。
臺灣人若領中國居住證 時力擬修法
中央社報導,北京政府9月初正式發放「臺灣居民居住證」,時代力量25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時代力量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規定將對領有居住證者除籍,也喪失在臺選舉、罷免、創製、複決、擔任軍職、公職等其他權力。
草案明定,臺灣民眾領有港澳臺居住證者,應在3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違者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不過,時力草案仍設有緩衝空間,認為行政單位應提供為期兩個月的「猶豫期」,讓已申請居住證的民眾,有機會決定要繼續持有或註銷該居住證。
該草案在當日送往議事處後,預計下週二將會進入程序委員會,最快在下週五(10月5日)院會交付委員會審查。
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強調,時代力量的立場清楚、一致,臺灣的態度要強硬,才能讓台商、臺生有一個可以談判的籌碼,政院日前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列為優先法案,但版本在哪裡?不要只是跟台商吃飯喝酒,要把政府保護台商、臺生的決心講出來。
英國牛津大學博士候選人宋承恩表示,中國發居住證是將臺灣人吸納為中國國民的最新措施。(圖片來源:大紀元/陳柏州)
限縮領居住證者公民權 各界看法不一
據《雅虎》稱,針對大陸居住證修法問題,陸委會主委陳明通當日表示,領有「居住證」不會有立即「除籍」的問題,對於台商為了生活便利取得居住證,會較寬容對待,但對於北京試圖透過居住證遂行政治目的,政府會嚴加防範。
陳明通強調,此事茲事體大,必須嚴肅面對,也需要與社會溝通對話,政治防範是對北京,不是對台商。他並呼籲,請領有「居住證」的台商,能讓政府知道,以便在必要時提供相關協助。
據瞭解,對於臺人赴中工作或求學申辦居住證,是否該被限縮公民權,臺灣各界對此看法不一。恰巧海基會25日舉辦台商座談聯誼,有部分台商對於申領居住證爭議表達不滿,「沒有任何人有資格剝奪台商的公民權」。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強調領居住證台人不會立即除籍。(圖片來源:自由時報)
海基會秘書長姚人多當日在場表示,許多台商會長認為,搞統戰的是中共政權非台商或臺生,政府在討論相關議題時別搞錯對象,同時,在研擬類似除籍等政策前,也應先徵詢台商、臺生及臺青意見,這就是台商的心聲與意見。
事實上,臺人申辦居住證的後續因應,各界都在呼籲臺灣政府應要嚴肅以待,資深媒體人王瑞德日前也在政論節目上分析道,「居住證明顯就是糖衣毒藥,北京是在玩兩面手法,等著臺灣取消這些人的戶籍。」
王瑞德認為,也許部分台商或臺生申請居住證只是圖個方便,並非要出賣臺灣,臺灣政府可以限縮相關權利,包括限制健保使用權或取消參政權等,但是否要除籍等政策,還需謹慎對待,否則反而是上了中國的當。
修法嚴審中國來臺許可 移民署回應
此外,內政部移民署9月初預告修正《大陸人民入臺許可辦法》,嚴審中方來臺人士身份並縮短陸客來臺健檢證件效期等,被外界解讀為反制中國對臺發放居住證的措施。
對此,移民署26日澄清,此次修法並非要限縮陸籍人士來臺權益,重點為放寬陸配親屬來臺探親資格。
移民署進一步指出,外界「光看到限縮,沒看到放寬」,《大陸人民入臺許可辦法》在去年便做過修正,今年只是追加了配偶權益的放寬,從原本三等親內血親,增加了「及其配偶」,以及追加「或為經許可依親居留、長期居留者之二親等血親及其配偶」得入臺進行短期探親。
移民署重申,對於曾擔任大陸地區黨政軍職務之人士,如有事實足認來臺將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依現行規定不予許可來臺,本次修法僅為求規範明確,修正文字用語,並未限縮大陸人民申請來台資格。
至於移民署此次修正法規,是否與中國開放臺人申請居住證有關,移民署長楊家駿回應,法製作業都要時間,不可能因為居住證就馬上提出反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