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記者搧打在場當義工的學生。(視頻截圖)
【看中國2018年10月2日訊】(看中國記者黎紫曦綜合報導)中央電視台駐英記者孔琳琳,日前出席一個關於香港的座談會時,大聲斥責與會者是「騙子」、「反華」,同時搧打工作人員,後被當地警方強制帶走。目前,央視發言人表示,孔琳琳已經獲釋,並要求會議組織者向孔琳琳道歉。
而會議主辦方對此表示譁然,指無法理解央視記者大鬧會場、動手大人行為。
相關視頻在網絡流傳後,引發民眾熱議,甚至登上微博熱搜榜。
是打人還是正當防衛?
英國保守黨由9月30日起舉行一連4日的年會,在一場關於「香港自由、法治、自治受損」的研討會上,中國中央電視台記者孔琳琳突然高聲指罵研討會是「反華」、座談小組是「傀儡」,同時斥責與會者是「漢姦」。研討會主持人保守黨人權委員會主席布魯斯(Fiona Bruce)提醒孔琳琳冷靜,但孔的情緒仍然非常激動,因此佈魯斯遂請她離開會場。
但是孔琳琳拒絕離去,其後一名在場當義工的學生,上前勸說她離開,孔琳琳不但不肯走,還搧打義工。擾攘一番後,警員到場將孔琳琳拘捕。
從視頻所見,孔琳琳在論壇上不斷大叫,工作人員試圖阻止她的這種過激行為,工作人員用手輕碰孔琳琳的右手臂,勸她離開。但孔琳琳繼續高聲呼叫「自己有權利」,然後突然拍打工作人員,另一名男性工作人員見狀,從背後緊捉孔琳琳的手臂。
涉事的工作人員聲稱片段錄製前,已經被搧打了兩下。
擾攘一番後,警員到場將孔琳琳拘捕。警方對外回應稱,當日一名48歲的女子因涉嫌犯下普通襲擊罪被扣留,其後獲釋,但調查仍在進行中。
事後,孔琳琳在微博表示,自己不是「打人」,而是「正當防衛」。不過,有網友質疑,「一個受過文明教育的人,怎麼會輕易動手打人?」
微博熱議孔琳琳大鬧會場事件(圖片來源:微博)
一名常常活躍於香港社會運動的青年王先生(化名)對英國廣播公司(BBC)表示,「一個來自不民主國家、從不在自己領土示威的人,去另外一個民主國家,說自己有示威權利,這是多諷刺、多可笑的(事),」他說,「如果是外國記者在中國『兩會』上抗議、大吵大鬧,後果又會是怎麼樣?」
女記者抗議動機
根據「香港監察」的聲明,事件發生在會議接近尾聲,當時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傑斯致辭說,「我是親中的,不是反中的。我希望中國和中國人民成功。我批評的是當今中共政府,以及它對待人民的方式,但我支持中國這個國家和人民,我相信香港的成功符合中國和英國的共同利益。因此,遵守中英聯合聲明規定的義務,保障一國兩制的實行,對中國和英國都有好處。」
話音剛落,孔琳琳突然站起身尖叫,「你撒謊!你反華!你想分裂中國!......其他人都是漢姦!」
針對此事,中方高調為她辯護。
中國駐英大使館在事件翌日10月1日發表聲明稱,孔琳琳當時只是提問和表達意見,卻遭到百般阻撓,甚至人身侵犯,這是完全不可接受;央視發言人亦指,在中國駐英使館嚴正交涉和輿論壓力下,英警在短時間內釋放孔琳琳。
不少網友關注孔琳琳「官媒記者」的身份,因為當局曾表明「央視姓黨」,其位置等同廣電總局,是中共大外宣計劃的核心部分。現任央視台長是中宣部副部長。外界質疑,孔琳琳是否接到「特別命令」,才大鬧這次會議?
前黨媒《環球時報》英文版編輯巴默(James Palmer)在美國雜誌《外交政策》發表稱,他認為孔琳琳的行為非出於自發,而是「刻意表演」。
他以過去央視主播芮成鋼為例。芮成鋼曾在當時美國總統奧巴馬的一場記者會上,搶走一個留給韓國記者的發問機會,還聲稱他的發問代表「全亞洲」。
香港浸會大學新聞系助理教授閭丘露薇表示,這次央視記者的表現,展現了共產黨治下的媒體制度,「為黨的利益服務,必須忠於黨」。
「看到從(中共)官方言調回應,到國內輿論的大力支持,一點都不意外。」閭丘露薇說。
浙江大學教授吳飛表示,從專業主義來講,記者是事實的陳述者與報導者,在很多情況下,不應該是事件的直接參與者,但中國駐外記者,他既是記者,也是一個國家宣傳者,因此傳統的專業理念,並不完全適合對中國駐外記者的分析,因為這些記者有多重的角色。
香港記協主席楊健興指出,今次事件央視記者超越了記者要做的事情,不是就對方言論行為提出質問,而是一種帶有立場的攻擊,不應變做「宣傳機器」,央視應該解釋,記者的職責到底是就新聞問題提問,還是維護中央政府的立場。
香港議題挑動中央敏感神經
這場論壇是由保守黨人權委員會以及非政府組織「香港監察」共同組織,主題是「對香港自由、法治和自治的侵蝕」,出席者除保守黨人員外,還包括香港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及香港眾志常委羅冠聰等人。
李柱銘1985年起進入議會,曾經是《基本法》起草委員,見證主權移交,以及之後《國家安全法》23條的爭議。戴耀廷曾經發起2014年的「和平佔中」行動;羅冠聰是被褫奪議員資格的代表,其所屬的香港眾志主張「自決」,認為香港人可以自身決定前途問題。
有大陸網友將這場論壇與「港獨」掛勾,但反對者則認為,香港民眾是希望英國在香港議題上能夠發聲,確保在「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下,港人能得到自由、權利的保障。
前港督彭定康曾經撰文表示,在《中英聯合聲明》下,英國政府是有「道義及政治上的責任和責務」,保證中方遵守其之前作出的承諾,包括「五十年不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