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9-01-24 11:00:32作者:
【看中國2019年1月24日訊】1月23日,中共中紀委駐財政部紀檢組前組長、財政部前黨組成員莫建成受賄案宣判,莫建成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莫建成是近年當局反腐揪出的又一「內鬼」。
據指控,2000年至2017年,莫建成利用擔任中共內蒙古通遼市委副書記,通遼市副市長、市長,中共通遼市委書記,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常委、中共包頭市委書記,中共江西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江西省副省長,中共江西省委副書記,中央紀委駐財政部紀檢組組長、財政部黨組成員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公司經營、貸款辦理、項目承攬、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子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259萬餘元。
據通報,莫建成歸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等,因此獲從輕處罰。
莫建成的官途起步於內蒙古,在當地任職長達38年;2010年進入江西政壇做蘇榮屬下(做人事主管);2015年12月進京任中紀委駐財政部紀檢組組長、財政部黨組成員。
諷刺的是,莫建成是中紀委2017年「揪出」的三名部級「內鬼」之一(另外兩名為張化為、曲淑輝),而莫建成在任時曾多次大談反腐。
莫建成於2017年8月27日被調查,成為中共十八大後第17名落馬的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
2017年9月23日,莫建成被「雙開」。從落馬到被「雙開」不足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