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期間,農民被強制學毛著。(網絡圖片)
我是在左傾路線橫行的時候當過農民的人。可以說,不管老左怎麼說得天花亂墜,他們都沒有資格代表農民。許多傾左的年輕人,不瞭解當時農民的負擔,也不知道當時農民的苦楚。他們可能只知道現在的農民負擔沈重,卻不知道,過去文革期間農民的負擔比現在更重。
一、當時農民的收入
我在農村當農民的時候,收入最好的一年是每10分工0.58元(大概是1971年)。它是以砍完一山培育了22年的杉樹和一山竹子為代價的。除此之外的年成就差得太遠了。我們鄰近的一個公社,有一個生產隊每10分的工分值只能分8分錢。
沒有經歷過老左治下農民生活的人,對這樣的分配可能還不一定懂。它的含義是,一個成年男勞動力從早晨6點勞動到下午6點(有時晚上還要開晚工),計工10分,這10分,年終分配可以得8分錢。成年女勞動力,每人每天只能計6分工。如果工分值是每10分工分8分錢的話,則六八只能得4分8厘錢。我第一次出集體工只評了2分的標準分(因為年齡小、個子小、勞動力不行)。按這個準,我每勞動一天,只能得1分6厘錢。當時的米價是1角6分錢買1斤。這就說,一個成年的男勞動力,勞動兩天才夠買一斤米。至於穿衣、看病、紅白喜事,就只好由讀者去想像了。
當時「割資本主義尾巴」,農民除了從集體勞動中分得勞動果實之外,其它收入微乎其微。1972年,我奶奶在房子前邊的空地上種了一蔸苦瓜,都被勒令拔掉了,還罰了5角錢款。我家是貧農,所以沒有因此挨鬥。要是其它成分的家庭,這一蔸苦瓜可就要招徠不少鬥爭了。家庭養雞、養豬當然是政府提倡的。但是,它的主要目的不是為了增加農民收入,而是所謂「支援國家建設」。其它副業生產,在個人是禁止的;在集體,也被「以糧為綱」沖得幾乎為零。
當時農民的收入大致就是這個樣子。
二、農民的日常生活支出
農民辛辛苦苦勞動一年,只能按這樣的工分值標準來進行「多勞多得」的核算和分配。可是,這還只是毛收入。生產隊分紅薯、分糧食、分苧麻、分黃豆;端午節、春節、中秋節開點預支都得要在年終結算裡扣除。窮生產隊平時沒有這些預支項目,所以扣得就少。至於日子怎麼過,你自己去想像好了。我們隊收入好的那年,端午節、春節、中秋節都開過一點預支(現錢)。我家裡最多還被預開過3元8角錢。扣除這些以後,到年終,許多人家超生產隊的支。即全家勞動了一年,不但沒有一分錢過年,還欠了生產隊的錢。公社幹部來了,還要給一個「勞動不積極、出工不出力」的批評。文化大革命還把這種結局歸罪為:「沒有忠實地執行毛主席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
三、關於農民的負擔
文化大革命中沒有「農民負擔」一說。也沒有人敢如此膽大提出「農民負擔」問題。是改革開放才有了「農民負擔」這個詞。不過,沒有這個詞,不等於當時的農民沒有負擔。
當時的農民究竟承擔了那些負擔呢?沒有在農村生活過的不知道。其實,大略算起來,「老左」強加給農民的負擔遠比現在要重得多。可以大致分析如下:
1、上交徵購糧
「徵購糧」其實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徵糧」(相當於現在的農業稅)。它是按照土改時的「四固定」核算下來的。另一部分是「購糧」(國家訂購糧)。它是「統購統銷」政策的產物。理論上講,「購糧」是國家先付一些定金給農民,秋收以後農民把國家定購的這一部分糧食上交給國家。不管你豐產還是歉收,都要交。而實際執行中,國家沒有付給過農民任何錢,糧食照樣要交。美其名曰,「支援國家建設,農民最有自覺性。」
2、上交物質(包括牲豬和經濟作物產品)
這一部分不屬於無償上交,是強行廉價要生產隊賣給公社供銷社的。每個生產隊要按規定完成國家任務。不完成國家任務的生產隊,不准分配這些國家統購物質。比如,沒有完成上交牲豬任務的生產隊,過年過節不准殺豬。這就是當年我們的農民,作田的沒有飯吃,養豬的沒有豬肉吃,種麻的沒有衣裳穿的原因所在。由於自由市場被取消了,國家是按「一口價」強行攤派、強行收購的。與供銷社結帳是幹部的事,農民根本不知道。幹部從中貪污、截留是經常的。因此,農民從這樣的上交中得不了幾個錢。
3、上交「三超糧」和「戰備糧」
老左治下的幹部好大喜功、匯假報成風。本來減產,他硬要說成增產。為了表明自己的政績(當時沒有「政績」這個詞,而是叫做「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豐碩成果」之類),就強迫農民上交「三超糧」(究竟哪「三超」,我至今不明白)。「戰備糧」是中蘇關係惡化後出現的新名堂。有一年,我們生產隊的隊幹部和社員反對公社收「三超糧」。馬上就招徠公社幹部下隊來「反瞞產私分」,說是幹部隱瞞了產量給社員私分。他們整起人來,比現在的幹部要殘酷的多,而且上級支持他們,不但不批評,而且還要表揚他們「鬥爭堅決」,「階級立場堅定」。經過這樣的搜刮以後,新穀8月才上場,到春節,我們生產隊就有半數社員家裡沒有過年米飯了。1969年起,我家裡也加入了這個缺糧戶隊伍。這一年,13歲不到的我跟著大人走120里路去買紅薯(3元7角錢買100斤)度飢荒。1976年,是我家裡最困難的一年。當時,我家有9口人,從小年24到正月15,隊上殺豬共計分給我家裡9斤帶皮帶骨的豬肉,另外國家按人口發給農民每人4兩白糖。幹部私分了一部分,融化掉一部分,實際到戶只有3兩7錢。就是這9斤肉、每人3兩7錢白糖,穿著破爛不堪的衣服,我們過完了1976年的春節(從小年24到正月15)。
4、向農戶攤派上交物質
每到過節、過年,國家就會有人下農村催交雞、鴨、蛋品之類,也沒有一分錢給農民。名義上是「工農相互支援」,實際上則是強行徵繳。幹部解釋說,工人老大哥為我們生產了工業品,農民應該保證城市裡的工人老大哥過好節、過好年。
有一年(大概是1974年),我們隔壁隊一戶貧農,又是民辦教師,他們村子發過雞瘟,什麼也沒有。正好他老婆生了孩子,他家親戚剛剛送給他一隻雞看月婆。雞正在生蛋,於是,這個身為民辦教師的貧農不捨得把雞交給國家,想留給老婆吃。誰知沒有藏好,雞一叫就被婦女主任發現了。於是,這位民辦教師與收雞的幹部發生了激烈的爭吵。氣憤之下,這個民辦教師把雞舉起來狠狠地摔死在地上,嚷道:「老子就是不交!」然後又罵到:「你們比過去的國民黨還厲害!」
事情過後,對這個貧農出身的民辦教師被生產隊開了一次鬥爭會,經大隊部討論,公社批准,開除了他的民辦教師資格。
這是個典型事例,一般情況下,農民從來沒有反抗過。最倒霉的地富分子,他們養雞養多了是「夢想走資本主義道路」,養少了有交不起國家任務。真的左右都不是。
5、平調風
沒有經過50年代到70年代中國農村生活的人,可能不知道什麼叫做「平調」?所謂平調,就是農村的上級領導機關(縣、公社、大隊)無償向下級生產部門抽調物質和勞動力去蓋公社禮堂、修路、興辦社隊企業(為公社賺錢)之類。
1974年,我們縣的一個革委會的幹部(大概是革委會副主任)死了,就向每一個大隊抽調了7個地、富、反、壞、右分子的壯勞動力去為他家裡送葬、埋死人。
1974年,我被公社抽調去採礦8個月,賺的錢主要交給公社和大隊,生產隊所得甚少,我則按照公社劃撥下來的工錢記工分,參加生產隊分紅。
6、扣罰工分
前面已經說了,文革期間的農民主要依據工分來分配集體勞動成果。可是,工分也是可以扣掉的。只要幹部不高興,你的勞動工分就可能被扣掉。我爺爺74歲時按照工分定額承包了一塊油茶山的鏟山任務,清除荊棘和亂七八糟的野生植物,並鬆土。我爺爺心眼實,把茶樹腳上的小枝全部理掉了。按照生物的生長特點,理掉一些多餘的枝丫可以避免鬱閉,產量會更高些。可是,大部分農民不懂。生產隊會計與我家又有些疙瘩,於是,本來應該得300個工分的勞動被扣掉了120分。就是說,與現在對農民的濫罰款相對應,過去存在著濫罰工分的情況。
7、養知識青年
知識青年上山下鄉,農民並不歡迎。一是知識青年到農村經常偷東西。他們沒有時間和經驗養雞、種菜,只好偷貧下中農的吃。二是農村要負責安排他們的住房和勞動。農村土地是相對固定的,多來一個知識青年就得多分一份,農民不高興。1970年~1978年,我們隊100口人,負擔了6個知識青年。
以上列舉的農民負擔,各個地方可能有所不同。但總體按可比的相對數算來,文化大革命中的農民負擔大約是現在農民負擔的2.5倍。只不過,當時是集體化的農業體制,大部分上交都不是直接從農民手上拿的,而是生產隊集體上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