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示意圖/圖片來源:Pixabay)
【看中國2019年5月10日訊】日前,廣東佛山發生一起離奇「結婚登記」事件。90後的姐姐要和男友登記結婚,卻以幫妹妹辦理社保登記為理由,騙走了妹妹的身份證,之後用妹妹的身份證與自己的男友登記結婚。報導還稱,因為姐妹倆容貌相似,居然真的登記成功。妹妹發現後,將婚姻登記處告上法庭,請求法院撤銷婚姻登記。
離奇:姐姐拿走妹妹身份證 與自己男友登記結婚
據大陸媒體報導,90後的小雨(化名)是佛山人,有一個姐姐小芬(化名),兩姐妹自小感情就非常好。
根據小雨回憶,去年的一天,小芬找到小雨,以幫妹妹辦理社保登記為理由,拿走了妹妹的身份證。不過讓妹妹小雨沒想到的是,姐姐居然是拿了她的身份證,去和男朋友在順德某鎮的婚姻登記處辦理了結婚手續。
據婚姻登記處當日的視頻記錄顯示,2018年的6月8日,一位自稱為「小雨」的女子在一名男子的陪同下,進入該鎮的婚姻登記處,約25分鐘後離開。從該女士向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提供的身份材料顯示,姓名為小雨,出生日期為1992年,住址為佛山市。
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經審查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後,當天為兩人辦理了結婚登記。結婚證上,是歐陽和小雨的名字。
後來,妹妹小雨稱,姐姐主動坦白,拿了她的身份證到婚姻登記處登記。得知此事後,小雨自然不同意,於是拿著自己的身份證,到婚姻登記處說明情況,請求婚姻登記處予以處理。因為雙方協商不成,小雨將婚姻登記處告上法院,請求法院撤銷婚姻登記處在去年6月8日作出的婚姻登記。
婚姻登記處:已盡合理審查義務 合法有效
該婚姻登記處負責人表示,2018年6月8日下午,案涉婚姻登記申請人歐陽和小雨(原告稱實為其姐姐小芬),到婚姻登記處申請結婚登記。
「我們的登記員經核查,進行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容貌和提供的身份證所示相片相似度高,身份證信息和戶口簿信息也是一致的。」
婚姻登記處相關負責人表示,登記員就雙方當事人的婚姻狀況、身體狀況、結婚意願、血親關係進行詢問調查,核實雙方符合婚姻登記條件,後申請人在登記員(監誓人)面前完成一系列手續簽名及按指紋,確認自願結為夫妻。登記員之後向申請人核髮結婚證。婚姻登記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婚姻登記處已盡合理審查義務。
婚姻登記處還引用民政部辦公廳印發的相關文件表示,案涉婚姻登記符合法律規定,合法有效,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鐵證:登記女子無懷孕跡象 但妹妹當時已臨產
那麼,如何斷定當時去登記的並非小雨本人?小雨向法院提交了一份至關重要的證據:《出生醫學證明》。該證明證實,2018年7月18日出生的新生兒浩浩(化名)的母親為她本人,住址為廣東省佛山市。
「該身份信息與本案婚姻登記小雨的身份信息一致,從而可以反映涉案結婚登記資料中的小雨在2018年6月8日婚姻登記時,已懷孕且是臨產狀態。」法官稱,當從婚姻登記處提供的視頻資料反映,當時視頻裡面進行登記的女士,並沒有明顯的懷孕跡象,這和小雨當時的狀態有明顯區別。
該婚姻登記程序存在瑕疵予以撤銷
綜合本案的證據,當地法院認為,2018年6月8日與第三人歐陽進行婚姻登記的女士,並非本案原告小雨。法院判決撤銷該結婚登記。
不過,為何姐姐要拿妹妹身份證去登記結婚?法官表示,這涉及隱私,不屬於案件審理範圍。
網友留言:
@你清高吧:好亂啊!想不明白!姐姐拿妹妹的身份證與自己的男友結婚?那麼法律上,本該是自己的丈夫,現在卻成了自己的妹夫?
@我已經沒脾氣了:這個做姐姐的拿妹妹了身份證登記結婚,到底什麼居心?把自己的丈夫送給妹妹?
@金剛王:我頭腦簡單,對於這麼複雜的操作實在理解不了……電視劇都不敢這麼拍!
@沉默君:妹妹臨產狀態還是處於未婚狀態?姐姐要男友接妹妹的盤?
@無言:這個社會亂套了!
@唉:婚姻登記處還死口咬定這個荒唐的婚姻登記「合法有效」,我只能寫個大寫的「服」字。
責任編輯:何慶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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