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人士「超級低俗屠夫」吳淦與鄧玉嬌合影。(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9年5月11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文隆綜合報導)鄧玉嬌曾是湖北巴東縣野三關鎮雄風賓館的服務員,因為十年前正當防衛刺死「淫官」而知名。日前陸媒披露鄧玉嬌的最新消息,並回放當年案情細節。鄧玉嬌事件發生後,有兩人也因此而聞名。
陸媒「大河看法」5月10日報導說,「鄧玉嬌」案至今整整十年。當年的辯護律師介紹,今年32歲的鄧玉嬌早開始了新的生活,目前已經有了孩子,當了母親,生活平靜下來,不希望受到打擾。
根據湖北巴東縣法院當年6月份的判決書,鄧玉嬌供述案發時的情況:
2009年5月10日晚上8時許,我在「夢幻城」VIP5房間洗衣服時,一個高個子男人進來坐在床上。我將衣服洗完後準備離開,他站起來提出要我陪他洗澡,我拒絕了,繼續往外走。他動手拉我,我擺脫後,就到服務員休息室,當時休息室有三四個服務員在看電視。
我剛進入休息室,高個子男人跟著進來辱罵我。接著一個矮個子男人也進入休息室,除了辱罵我之外,還從口袋裡拿出一疊錢朝我臉部和肩部扇擊。這時領班來了,對他們進行勸解、解釋,並要我出去。我先後兩次出去,都被矮個子男人拉回來,並將我推倒在單人沙發上。
我用腳蹬矮個子男人,但他們仍不罷休。這時我才站起來掏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朝向我走過來的矮個子男人刺過去。他受傷倒地後,我就打電話報警,稱在雄風賓館殺了人,並在賓館等候派出所派人過來。沒過一會兒,派出所的人就過來將我帶走了。事後,我聽說黃德智手臂也受了傷。
我之所以用刀刺他們,是因為他們進休息室時態度凶狠,不聽旁人勸解。我又用腳蹬了他們,他們肯定要打我,我怕被他們打死。我用刀刺他們之前之所以沒有警告他們,是因為如果我警告他們,他們肯定會將刀子奪過去。死的就肯定是我。
鄧玉嬌口中的「矮個子男人」,是時任巴東縣野三關鎮招商辦主任的鄧貴大,「高個子男人」則是該單位的原副主任黃德智。
黃德智的證言顯示,當天下午,他和鄧貴大等8人在當地「美味佳」飯店吃飯,包括二人在內的4人喝了3瓶白酒,都有點醉意。晚上,鄧貴大安排眾人到「雄風賓館夢幻城」玩樂。
「我在玩樂時,發現正在VIP5房間洗衣服的鄧玉嬌,便向她提出陪我洗浴的要求,鄧玉嬌拒絕並離開房間進入休息室。我心中惱怒,尾隨進入休息室辱罵」。他表示,鄧貴大聞聲趕至,在辱罵鄧玉嬌的同時,拿出錢炫耀並扇擊她的面部和肩部。
鄧玉嬌進入休息室時,雄風賓館的三名服務員正在看電視。根據她們說法,黃德智緊跟著進來,辱罵這名女子。隨後鄧貴大也來到休息室辱罵、推搡,還拿出一疊百元鈔票在鄧玉嬌面前晃動,揚言「用錢砸死你」。
一名服務員見狀,到前臺喊來領班阮玉凡。阮向鄧貴大解釋:「她(鄧玉嬌)是樓上KTV服務員」,並叫鄧玉嬌離開休息室。但她往門口走時,又被鄧貴大拉回室內,他邊推搡邊將她推倒在單人沙發上。
鄧玉嬌用腳亂蹬,手也在亂打。黃德智稱,鄧玉嬌兩次從單人沙發上站起來時,都被鄧貴大用手掌按倒。鄧玉嬌用腳連續蹬鄧貴大後,起身用右手在他胸前揮動。隨後,他看到鄧貴大受傷流血,就上前用右手將二人隔開,導致自己手臂被劃傷。
多名服務員也證實,鄧玉嬌從沙發上站起來,朝鄧貴大戳了幾下,黃德智見狀上前攔時也被劃傷。鄧貴大的頸部以下至胸部的衣服上有血,隨後倒在地上。鄧玉嬌站在沙發邊,手中有把小刀。
「我在雄風賓館殺人了,你們快來。」20時15分,巴東縣公安局野三關派出所接到鄧玉嬌的報案電話。
巴東縣法院審理查明,鄧貴大等人酗酒後到「雄風賓館夢幻城」玩樂,黃德智進入5號包房,要求正在洗衣的鄧玉嬌提供異性洗浴服務。鄧解釋自己不是從事異性洗浴服務的服務員,拒絕並擺脫黃的拉扯,走出該包房進入服務員休息室。
黃德智對此極為不滿,緊隨進入休息室辱罵鄧玉嬌。聞聲趕到的鄧貴大一起糾纏、辱罵鄧玉嬌,拿出一疊人民幣炫耀並搧擊她面部和肩部。在多名服務員先後勸解下,鄧玉嬌兩次欲離開休息室,均被鄧貴大攔住並被推倒在身後的單人沙發上。
鄧玉嬌朝鄧貴大亂蹬,將其蹬開。當鄧貴大再次逼近時,鄧玉嬌起身用隨身攜帶的水果刀朝鄧貴大刺擊,致其左頸、左小臂、右胸、右肩受傷。黃德智見狀上前阻攔,被刺傷右肘關節內側。鄧貴大因傷勢嚴重,在送醫搶救途中死亡(歿年45歲)。
經鑑定,鄧貴大系他人用銳器致頸部大血管斷裂、右肺破裂致急性失血休剋死亡,黃德智受輕傷。此外,鄧玉嬌被鑑定為心境障礙(雙相),屬部分(限定)刑事責任能力。
法院認定,鄧玉嬌在遭受無理糾纏、拉扯推搡、言行侮辱等情況下,實施的反擊具有防衛性質,但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屬防衛過當,構成故意傷害罪。鑒於她是部分刑事責任能力人,並具有防衛過當和自首等法定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情節,最終判處免於刑事處罰。
鄧玉嬌因拒絕提供「異性洗浴」服務,刺死小鎮官員鄧貴大,短短几天逐漸演變成牽動全國的公共事件。網上群情激奮,各類QQ群和維權網迅速建立,「鄧玉嬌無罪」、「烈女斗貪官」之聲四起。
2009年,網名「超級低俗屠夫」的維權人士吳淦曾因參與「鄧玉嬌案」一舉成名。當年5月,「鄧玉嬌」事件案發後,吳淦以網民身份前往湖北巴東,第一個在病房見到鄧玉嬌並拍照上網,發動網民關注鄧玉嬌案,並為其募捐。不過積極推動民間維權的吳淦於2017年12月26日,被官方控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陸媒報導認為,直到鄧玉嬌被判免予刑事處罰,政府也沒能挽回失去的民心。
另外,鄧玉嬌案意外讓另一人醜名遠揚。2010年3月7日,時任湖北省省長的李鴻忠在北京全國人大政協「兩會」期間接受媒體採訪。當《人民日報》集團下屬的《京華時報》女記者劉傑詢問李鴻忠怎麼看待「鄧玉嬌案」時,李沒有回答記者的提問,而是反覆追問提問的女記者為哪家媒體工作;在得知記者來自《人民日報》後,李鴻忠說要將此事告訴劉傑所在報社的社長,並一把拿下了劉傑的錄音筆,隨後逕直走向電梯。這被稱為「奪筆事件」。
2010年3月13日,作為「奪筆事件」的後續發展,部分中國媒體人士發表致全國人大的公開信,要求李鴻忠向新聞界及公眾道歉並辭職。吁求全國人大會議主席團和秘書處立即啟動對其調查及彈劾程序。而中宣部已禁止中國媒體報導「李鴻忠搶錄音筆」事件,中國網站也不斷刪除《新聞界學界就李鴻忠事件報全國人大書》,但截至2010年3月12日,已至少有355人聯署。
李鴻忠除了「奪筆事件」,還傳出諸多貪腐醜聞,不過他依然不斷升職,2010年12月,有關李鴻忠升任湖北省委書記的新聞被關閉評論。李現已升任政治局委員、天津市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