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 散佈傳染病謠言重罰300萬(圖)

發表:2019-05-25 09:50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立法院
圖為台灣立法院。(圖片來源:中央社)

【看中国2019年5月24日讯】為打擊假新聞氾濫,臺立法院院會5月24日三讀通過食安、疫情「假新聞條款」,明訂散播食安謠言可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處100萬元(新台幣下同)以下罰金,捏造不實疫情,罰金也從50萬元提高到300萬元。

據臺媒報導稱,針對食安、傳染病流行疫情等民生資訊重要議題,衛福部提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增訂第46條之1條文草案」及「傳染病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24日三讀通過。

草案明訂散佈食品安全疫情謠言或不實訊息,因此損害公眾或他人,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以100萬元以下罰款。

傳染病防治法第63至66條也三讀修正,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以對公眾或他人產生損害者,罰金上限從5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

行政院強調,所謂「謠言」或「不實訊息」,指該「捏造之語」或「虛構之事」是故意虛構捏造,不包含合理懷疑。

此外,若利用傳播媒體發布傳染病流行疫情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防治措施的相關訊息有誤、不實,足以或可能嚴重影響整體防疫利益,經主管機關通知更正,應該立刻更正,如拒絕更正,將處1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責任編輯:明思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