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18歲的高中學生曾志健被警方射穿胸部倒地。(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看中国2019年10月4日讯】(看中國記者明思綜合報導)在10月1日的香港「反送中」抗爭中,18歲的高中學生曾志健,在荃灣遭港警近距離射實彈,導致肺部重傷險喪命。該事件引發香港社會及國際各界的極大憤怒。雖然港警高層一再為開槍警員辯解,但外界分析現場視頻,發現警方開槍後,栽贓意圖明顯。
港警近距離開真槍 少年胸口中彈
據香港《蘋果日報》報導,10月1日,香港多區爆發警民衝突,高中學生曾志健在荃灣遭防暴警察近距離直接開槍,射穿肺部,目前仍住院治療。10月3日,警方以參與暴動及襲警等罪控告曾志健及另外6名涉案男子,案件當日下午在沙田裁判法院開庭。
該事件傳開後,震驚香港社會及國際。香港多家機構紛紛發聲明,強烈譴責警方行刑式開槍射擊抗議者,外媒及國際各界也給予嚴厲抨擊。
在全球譴責聲中,香港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等人,不但力挺開槍警員,甚至聲稱警員是在「生死懸於一線」的情況下才開槍。
警務處副處長鄧炳強還宣稱,當時有示威者用鐵通襲擊擎槍的警員,有「搶槍」危險,因此警員開槍「合理合法」。
但警方的說辭受到多方質疑,《蘋果日報》分析不同角度的現場視頻發現,開槍警員在距離幾名示威者約五米時,已經先用右手舉起左輪手槍,並將手指扣在扳機上,又主動向前走接近示威者。
從視頻也可見,開槍警員一直手持一把長槍,同時他和身邊警員又配備胡椒噴霧,但警員卻沒有使用這些較低傷害武器,更沒有嘗試向天鳴槍示警,而是直接將武力提升至實彈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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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手持白色塑膠管 港警卻栽贓黑色長鐵枝
香港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2日在記者會上辯稱,施襲者當時以各種武器,包括削尖的行山杖插向警員。警務處副處長鄧炳強也指,開槍警員當時生命受到威脅,並形容中槍男生當時手持的武器是「鐵枝」。
但《法新社》記者拍攝到中槍者在衝突前的視頻顯示,當時,曾志健手持類似游泳用的塑膠浮版當盾牌,右手則只持一支白色細短棍樣的物品,並非警方所指的「削尖」武器或「鐵枝(鐵棍)」。
【港警怀疑又插赃嫁祸】
— 自由亚洲电台 (@RFA_Chinese) 2019年10月3日
【被枪伤高中生胶管被换成铁通】
在10.1 被警察近距离开枪击中的高中生曾志健,3日仍然留院,警方以参与暴动及袭警罪控告他。
翻查当天片段,看到曾志健中枪倒地后,原本他手持的白色PVC胶管,被警员换成另一枝削尖的铁通,然后跟曾志健身边其他证物一起拿走。 pic.twitter.com/ivjtCZWrvy
翻查當日港媒的直播片段,發現該名男生中槍倒地後,有一名便衣警員在現場蒐集證物。當時中槍男生頭部旁邊,有一根不到一米的白色塑膠管,該塑膠管與他中槍一刻右手上所持物品外型一致。
但當一名防暴警察拾起白色塑膠管,準備一併交給便衣警察作為證物時,隨即被另一名防暴警察叫停。該名防暴警察隨後指向後方,另一名便衣警察從遠處拿來一支長近兩米、被削尖的黑色長鐵枝,並一併拿走浮板丶頭盔丶防毒面罩等證物,但卻沒有帶走在中槍男生身旁的白色塑膠管。
警方2日還聲稱,有另一名示威者企圖搶去傷者的鐵通,但從多段媒體拍攝的現場視頻中,都未看到有警方所說的內容。
其實,港警栽贓嫁禍行之已久,包含假扮示威者行惡也是一種,比如港警何止假扮示威者還有讓人意想不到的、港警栽贓嫁禍 示威者背包遭插竹支、港警旺角清場彈擊急救員 另疑似栽贓少女。
港警謊稱警員隨即施救 實際卻是阻礙急救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還聲稱,警員開槍後,在場警員隨即為受傷者止血施救。但真實現況卻是,警方當時一再阻延對中槍學生的急救。
城大學生會「城市廣播」拍攝的視頻及CBC的現場視頻顯示,該學生中槍後倒地後,其他示威者隨即散開,旁邊一名示威者上前欲幫助救援倒地的曾志健,卻被另一名警員衝上去撲倒後,狠狠壓在腿下,該警員一度左手持真槍,指向外方的示威者。
視頻可見,曾志健倒在地上,不斷地痛苦地喊:「救命啊」,但在接近3分鐘的時間裏,在場的至少6名警員都置之不理。
被警員撲倒的示威者掙扎著對警員高喊,「先救他,他中槍了」,但警員拒絕,並說「first-aid牌我都有啦……但我在控制你嘛。」結果曾志健中槍約15分鐘後,才有救護員趕到。
港警無恥沒下限遭痛批
曾在廉署接受槍械訓練的民主黨議員林卓廷指出,當時警員並沒有按慣例,向天鳴槍遏止衝突,中槍學生倒地,大呼救命和要求送院時,但3分鐘內都沒有警員上前急救,警員更制服打算上前急救的示威者,表明警方寧願抓人,都不救人。
林卓廷斥責,警方沒有即時救人,也沒有即時上前落手銬,明顯知道他傷勢嚴重,卻任由中槍者在地上淌血。
香港藝人何韻詩也在臉書發文指出,根據聯合國1990年訂立的執法人員國際守則,清楚列明執法人員即使在混亂情況下,亦「必須使用對等武力,並且以非致命武器為首選」,如非必要亦絕不能開實彈。假如真的開真槍也「不能射向致命部位,必須尊重及維護任何人的性命」,傷者也「必須獲得即時醫療急救照料」。
何韻詩批評,此次事件明顯顯示該警員已違反上述全部條例,使用武力完全不成正比,警員當下也沒有即時生命危險,絕對沒有必要以近距離方式射向示威者致命要害。
最離譜是,事發後3分鐘內也沒有任何警員上前察看或照顧傷者,而6分鐘內才有警員叫救傷車。此為極度不人道做法,絕不能容忍及姑息。若港府不重視此事,「香港人定必追究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