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縣明斷雷擊案
雍正十年六月某夜,雷雨暴作,河北獻縣城西,有個雷雨被雷擊死。知縣明晟,前往驗看後,讓死者家人,將遺體收殮入棺。過了半個多月,明晟知縣,忽然逮捕了一個人審訊,問他:「你買火藥幹什麼用?」那人回答說:「用為鳥銃火藥。」明公又質問道:「鳥銃打鳥,火藥少不過幾錢,最多一兩左右,足夠一天所用。你為什麼買了二三十斤火藥呢?」那人稱「預備用許多天。」明晟知縣又問道:「你買火藥不滿一個月,計算一下,用掉不過一二斤,剩下的現在放在什麼地方?」那人無言以對。明公即令刑訊,果然供出了因姦謀殺內情,那人與被害人之妻,兩個通姦殺人凶犯,一併伏法。
事後,有人問明公:「怎麼知道是那個買火藥的人作的案?」明晟知縣說:「火藥不用數十斤,不能偽作雷霆;合藥必須有硫磺。現在正值盛夏,不是過年放爆竹之時,買硫磺的人,屈指可數。我暗中派人到市場上,察訪誰買硫磺最多?都說是某木匠。我又察訪某木匠去哪個店家買火藥?也搞明白了。所以便知道是那木匠作的案。」又問:「怎麼知道:那雷聲是假造出來的?」
明公答道:「雷擊人,是自上而下,不會擊裂地面;有時擊毀房屋,也是自上而下。而受害人家的草屋樑,都飛開,土炕炕面也揭去,可知火是從下面而起的。此地離城五六里,雷電相同,那一夜,我還現得:雷電雖然迅烈,但都是盤繞於雲中,沒有下擊之狀。更可知道絕非雷擊。當時被害人的妻子,先回了娘家,難以追問,所以必須先抓到那個木匠。然後才可以審問姦婦。」
這位知縣,可謂明察善斷的好法官!
二、守財奴死前的哀鳴
孫天球以財為命,從白手起家,積錢到千金。即使妻子兒女,受凍挨飢,他也視同路人,無動於衷,不濟其溫飽。他自己也能忍飢耐寒,從不輕用一個銅板。
他到了病危時,將平生所攢下的錢,全部放於枕頭前,又不停地用手一一撫摩著,邊摸邊說:「你們竟然不歸我所有了嗎?」哀傷的嗚咽而死。
正是:
任你王侯將相,
死後一身精光。
縱有金玉滿櫃,
更添美女在旁;
只能呆目哀視,
嚎啕一聲命亡。
生前惡行種種,
地獄嚴懲鐺鐺。
空羨德高善者,
靈魂翱翔天堂!
(均據《閱微草堂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