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20-01-20 12:44:45作者:
香港「民權觀察」組織發表「612事件調查報告」,證實去年6月12日至少有16宗事件涉及港警使用非法及過度武力。圖為612現場狀況。(圖片來源:Anthony Kwan/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0年1月20日訊】香港「民權觀察」組織昨日發表反送中「612事件調查報告」,證實在2019年6月12日當天,至少有16宗事件涉及香港警方使用非法及過度武力。「民間觀察」表示,調查報告一共訪問當天23名目擊者跟傷者、整理觀察員所收集到的資料,以及翻看了媒體及香港市民拍攝長度大約59小時的片段後撰寫,並且強調會將報告提交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
該報告中提及港警多項使用非法集過度武力事件,包括險釀人踩人意外。民陣當日於龍匯道舉辦的集會獲發了不反對通知書,經受訪者證實,港警在未警示情況下,發射了多枚催淚彈,數百名參加者遭包圍。還有港警不當使用催淚彈,包含向記者群和急救站附近投擲手擲式催淚彈、從水平角度或從地面射擊天橋上的行人跟記者、近距離射擊無攻擊行為的示威者等等。最後則是港警使用過度武力,毆打已遭受制伏及無反抗的示威者。
「民權觀察」在報告中提出要求港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檢控使用非法以及過度武力的警員、向受影響的市民提出賠償等12項建議。除此之外,「民權觀察」要求港警在驅散時不應該採取圍堵戰術(Kettling tactic),且執勤時應出示相關證明及警員編號。
最後「民權觀察」表示,會將「612事件調查報告」提交給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並且重申,依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港警有責任維持集會遊行的和平,而且《禁止酷刑公約》也指出政府應該防止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者處罰,並呼籲外界繼續關注港警的濫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