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工:怯的代價或是人命傷亡(圖)


2019年7月27日,香港元朗發生示威衝突,示威者築起防線。
社工劉家棟因在去年7月27日的元朗示威中,與警方協商放慢推進速度,讓示威人群散去,被逮捕並判刑。圖為當日的示威抗爭。(圖片來源:龐大偉/看中國)

【看中國2020年6月22日訊】香港註冊社工劉家棟於去年7月27日在元朗示威中,呼籲警方讓示威人群慢慢散去,被拘捕並控以「阻差辦公」。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裁決時指,警方有權衝撞人群,劉要求警方放慢推進,等同要警方背棄職責,故此裁定劉家棟罪成,判囚一年。

今次案件是香港首次有社工在反送中案件中被判囚。裁判官更拒絕辯方提出保釋等候上訴的申請,判劉即時入獄。香港註冊社工、區議員曾健超表示,本案沒有暴力元素,亦沒人受傷,但被告仍遭重囚一年,十分不公。

與警方協商疏導人流而被拘捕判刑

劉家棟在裁決前接受立場新聞專訪,他感觸落淚,表示自己想像不到明天。根據立場報導,去年7月27日,劉原本在元朗示威現場協助傷者,當時警方和示威民眾對峙,忽然,警方向示威民眾快速推進,前排的民眾馬上轉身向後跑,而後方的民眾不知情還原地不動。劉見狀擔心混亂中或造成人踩人的慘劇,於是他在警察暫停推進期間,走去和警察協商。

面對全副武裝的防暴警察,劉家棟沒有任何裝備,他高舉雙手,一手持有證明身份的社工證,這樣毫無攻擊性的行為卻被警方視為「阻差辦公」,劉被警員制服及拘捕。

劉事後表示當時走向防暴時的確心有恐懼,但「怯的代價可能是人命傷亡」,無論如何也要上前與警方協商,以避免示威民眾有意外發生。

人道救援社工屢受傷害

反送中運動的衝突現場,經常可以看到社工的身影。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調查顯示,截至2019年12月,共有53名社工表示曾受到警暴傷害,主要受到催淚彈、胡椒水劑、胡椒噴霧的傷害,不少社工還受到盾牌及水炮車的攻擊,都有社工受被言語羞辱,還有社工遭受到海棉彈、胡椒球槍、橡樛子彈、肢體暴力和警棍的傷害。

劉家棟認為,在反送中運動初期,社工在示威者和警察之前,可以起到緩衝作用,可以和警方商量,讓他們開出一條道路,讓想撤離又無路可走的示威者離開。他表示,當時警察對社工雖然態度差,但未必一見面就拘捕或毆打。直至去年11月,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公開表示,在示威衝突現場,社工沒有職責去調停。這也是在暗示,若社工在示威現場出現,警方可以拘捕,可以當成示威者一樣對社工為所欲為。

他表示,警察開始無視那張社工證,被拘捕的社工越來越多,社工在示威現場可以和警察溝通的空間越來越少,甚至無法溝通。警察看到社工,就失控。

回憶為何選擇當社工,劉家棟表示偶然讀了《社工的起源》的文章,頓覺社工十分適合自己,可以在社區工作中發揮所長,關心社群,甚至推動社會改革。不過,因為今次案件或令他失去社工牌照,劉家棟坦言自己很擔心,不僅是社工資格,還有刑罰、案底等等都令他十分憂慮。

入獄前外表纖弱劉家棟劉有長髮,入獄後一頭長髮被剪掉。近日他向外界發放一張手寫字條:「我的長髮沒了,我還是那個劉家棟。」

社工總工會譴責判決不公

劉家棟被定罪後,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在官網上發表題為《同工含冤入獄,哀大於怒,憂大於恐!》的文章,譴責裁決不公,文章亦重申社工的職責,表示「社工在過去一年的社會運動中,面對警民衝突場面,不少前線社工都在現場擔當調停角色,進行大量遊說和緩衝工作,以免發生流血事件及更嚴重的警民衝突」,社工在示威現場「監察警察的角色,遏止警暴出現。這正是發揮人道支援的角色」!

文章亦感嘆,此案的發生必定影響日後的現場人道支援工作,「社工會否成為警方濫捕及無差別攻擊的對象,最終令帶著良知走上街頭的市民失去保護,身處險境!趕走社工,掃走記者,嚇走醫護,剩下來的可能只有肆無忌憚的暴力」。



責任編輯:李松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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