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維權公民對北京的控告:反人類的恐怖犯罪組織(圖)

作者:盧乙欣 發表:2020-08-24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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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維權公民倪天英因言獲罪,遭到當局打壓數十年。
上海維權公民倪天英因言獲罪,遭到當局打壓數十年。(圖片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看中國2020年8月24日訊】(看中國記者盧乙欣綜合報導)因言獲罪而成為官方重點維穩對象的上海維權公民倪天英繼2006年發表《中共罪惡滔天,我發佈人類歷史上最有價值的驚世大提醒》一文後,再度發布控告狀《中共當局對我瘋狂迫害的真相》,怒批「中共從源頭上就是一個反人類的恐怖犯罪組織」。

上海公民倪天英的控告狀(刪節版)

我是上海公民倪天英,60歲。中共反人類罪行和司法罪惡我最有發言權,現在中共官逼民反,我要說出被迫害真相。

因本人長期在網上反共言論並向境外媒體控訴中共政治迫害,中共把我列為定點終身迫害黑名單,公安、檢察院、法院、監察委、信訪局等內部網路把我列入重點維穩打壓對象。中共對我所有案件一律違法審判枉法裁判予以報復迫害。

2020年6月20日當我收到上海一中院的我向物企索賠15萬元的侵權案二審敗訴判決後,我就明白只要中共掌權,中共就永遠要置我於死地。

法院不管對方當事人再違反法律和程式、再沒有事實證據、再沒有法律依據,也不管我再懂法律、再有事實證據和理由、再有法律依據,所有案件一律判我敗訴。

中共是迫害異見人士的法西斯政權,所有案件審判在所有環節都對我極不公正,各級法院對我犯有如下罪行:

一:不管是我告公安、告物企、告業委會,還是物企告我,一審閔行法院、二審一中院、再審市高院二中院一律判我敗訴。所有判決書上的「經審理查明」、「本院認為」裡的「認定事實無誤、有依據、認同、成立、本院予以確認、不屬於、不足以證明、缺乏依據、難以認定」等認定裁判全部都故意違背事實證據和法律,都沒有向我提供真實合法有證明力的充分確鑿證據和正確的法律依據,全部是憑空杜撰枉法裁判,本人對所有裁判都有重大異議和強烈不服。

二:所有案件的裁判都僅公佈結果,而沒有公佈裁判的理由、推理、過程,沒有對本人履行認定和裁判的釋明義務。

三:所有案件的法官都故意擯棄和違反證據裁判規則、相關法律規定和法定程式,對所有案件都歪曲捏造事實,所有案件都認定事實錯誤或不清,認定的事實全部缺乏證據證明或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或不當,證據採信嚴重錯誤。

四:所有案件的法官都濫用自由裁量權,對本人所有案件一律採用裁判尺度不一的雙重標準。法官一律拒不審查我提供的所有證據、法律依據、訴狀、意見、異議等材料,一律故意無視、回避、繞開本人所有質疑,拒絕查證查明來據此裁判,一切依照對方當事人一面之詞憑空判決。法院無視本人所有充分的事實證據和法律依據,一律無證據憑空認定為「不充分,不足以證明」,而所有對方當事人都未履行舉證證明責任,缺乏證據和法律依據,法院一律無證據憑空認定為「可證明,可確認,可成立」。所有法官都無視對方當事人拒不舉證,拒不提供反駁的相反證據,庭審時都沒有責令對方針對本人質證質疑舉過一次證,對其拒不依法舉證不作認定,對於未責令其舉證未給本人法律依據和履行釋明義務,對方舉證不能應當承擔不利裁判後果而敗訴卻都勝訴。

五:所有案件都侵犯本人訴訟權利,拒不實施本人任何一份書面申請。所有法官都拒不調查收集證據,每次庭審都拒不播放能決定案件勝敗的本人錄音、錄影、照片等光碟證據,拒絕證人、鑒定人出庭作證,拒絕重新鑒定,拒絕網路直播庭審,拒絕媒體記者、人大政協代表旁聽,並全部拒絕向我送達不實施上述申請的書面通知導致我無法覆議。

六:所有庭審筆錄都故意遺漏本人五分之四以上的重要陳述,使我補充修改的文字超過全部筆錄的文字。

七:所有法官都拒絕我要求在庭審前或庭審後與其當面溝通的請求,拒絕聽取本人意見。

八:市高院和二中院對本人所有再審案件不經過聽證程式就黑箱操作駁回,一中院、閔行法院對本人合同案執行異議和執異裁定覆議申請都不經過聽證程式就黑箱操作裁定駁回。

九:法院害怕我向海外說出真相,就禁止我向世界揭露中共的司法迫害來掩蓋罪行,當聽到我說如果再對我司法不公我要向境外媒體控訴時,一中院審判長李興在「知情權案」二審庭審時,葉振軍法官在「侵權案」二審庭審前電話中都威脅我不准向境外媒體控訴,不准接受外媒採訪,否則將給我不利後果。

各案簡述:

訴公安和政府不予行政處罰及行政覆議案:一審、二審、再審全面違法審判,法院一切認定裁判全部憑空無據。

法庭拒不查證查明事實,歪曲捏造事實,無視所有對公安和第三人不利的證據,無視公安和第三人拒不履行舉證證明責任,無視公安拒不提供能證明案件起因是第三人尋釁滋事的起訴方能直接勝訴的社區111號監控錄影證據,法院和公安對能證明第三人對本人「追逐攔截」從身後把正在騎單車的本人拉下車實施武力侵害的社區107號監控證據有證不認。

111號、107號監控足以證明第三人對我有「追逐攔截」、武力侵害,構成第三人「尋釁滋事」、「毆打他人」違法,但公安不拘留第三人,不對其做任何處罰,不責令第三人對我賠償。法庭拒絕採用「舉證責任倒置」規則來審判,庭審時公安對於我的數十個質證質疑全部拒絕提供任何證據自證清白,我多次請求法庭責令其舉證全部被法庭拒絕。

法院無視公安對三份執法程式證據造假和對三份事實證據造假,故意無視、回避、繞開本人所有質證質疑,拒絕查證查明和據此裁判。法院拒絕實施本人提出的調取收集證據、證人出庭作證、鑒定人出庭作證、重新鑒定四份書面申請,拒絕當庭播放107號監控錄影證據。

二審允許公安聘請律師出庭。一審、二審未向閔行區區長倪耀明和閔行公安局長鄭文斌送達出庭通知書,允許他們不出庭。

公安拒絕本人要求更換鑒定機構,強制帶本人到公安指定的機構做鑒定,並唆使鑒定機構對本人傷勢鑒定造假,把本人兩處1.5釐米長的流血傷口鑒定為不構成輕微傷。公安給我不處罰第三人決定書後,各級公安拒絕向我提供不處罰第三人的理由、證據和法律依據,拒絕答覆我一切質疑。

物企訴本人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法院對該案有兩大枉法裁判,第一是類案不同判,法院剝奪本人遭物企未盡到管理責任和違約應當享有的抗辯訴權,割斷物企未盡到管理責任和違約與本人拒付物管費之間的關聯,裁判為與該案不屬於同一個法律關係要本人另行起訴。

對照同類案件的江蘇泰州姜堰區法院就盛祥物企起訴張躍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作出的(2017)蘇1204民初1255號判決,該法院把物企未盡到管理責任與其物管費訴請作為同一個法律關係在合同案中審查,支持張躍辯稱物企未盡到管理責任的理由判決駁回物企的物管費訴請。

但本人合同案的證據證明本人有十幾個權益被侵害而物企未盡到管理責任對本人違約在先的事實和理由,與本人拒付物管費具有因果關係,完全屬於同一個法律關係應類案同判。

第二是枉法裁判:

1:法院拒絕依法查證查明該案基本事實和物企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證明力,物企未舉證證明合同真實性、合法性、證明力。法院無視物企證據不足,共計13頁合同物企只提供6頁,缺乏其餘7頁,證據不完整不充分。但法院不但不責令物企提供完整合同,反而依據非法證據作出裁判。

2:合同未經證實。法院無視物企未舉證證明合同依法成立合法生效,未責令其對此舉證。物企未舉證證明合同應當經過雙過半業主簽名投票表決同意等五個簽訂合同必須要滿足的前提條件和程式,因此合同的基本事實不清。物企和業委會違反法定程式、相關法律和行政性法規強制性規定私下單獨簽訂合同,因此合同不構成民事法律關係成立生效的條件,合同沒有證明力,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和裁判的依據,因此物企缺乏證據不能證明其主張。

3:法院拒絕審查物企對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法院無視物企未舉證證明合同實際履行未責令其舉證。法院無視本人提交的近200張照片、10段錄音等證據足以證明物企未實際履行合同,不作為,未盡到管理責任,侵害本人十幾項權益構成對合同第二條第一至第六款、第十七條第二款的完全根本違約。

4:法院無視合同約定侵害本人權益,未經過雙過半業主同意,合同私自約定物企在社區搞商業經營並提取停車費50%和廣告費、出租費及其他經營的10%的收益,該約定違法違約因此合同無效。一審、二審、再審都違反「當事人應當對合同訂立和生效及履行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的法律規定,僅憑物企一張不完整不充分且未經查證屬實的合同就判決物企勝訴,裁判明顯基本事實不清,基本證據不足。

一審二審無視本人執行異議申請書和執異裁定覆議申請書中提出的屬於法定執異審查範圍的所有異議,一審二審對兩份申請都不組織聽證,無視裁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程式違法等違法審判問題。法官明知該案確有錯誤,但拒絕書面報請院長審查,仍然駁回本人異議申請,亂執行選擇性執行劃走本人銀行存款9200元。

二審明知執行裁定和執行確有錯誤,但未指令糾正和暫緩執行,仍駁回本人執異覆議申請。閔行檢察院《不支持監督申請決定書》拒絕了本人要求閔檢對合同案違法執行進行監督的書面申請,且拒絕向我提供不監督的證據和理由及相關法律依據,僅僅空洞列出法條就作決定。本人致市高院的《對再審案件的原審枉法裁判違法審判及本人異議的補充和強調》事實證據和理由及法律依據極為充分,足以證明一審二審對本人合同案是類案不同判和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枉法裁判,足以撤銷原判決,但再審立案後楊宇紅審判長出爾反爾對我欺騙,她取消原先在電話中承諾的在審理該案之前與我當面溝通的約定,在拿到我EMS郵寄的這份補充材料後,故意無視、回避、繞開、沒有針對本人對上述兩大枉法裁判的質疑來作裁定,拒絕對此查證查明,不顧事實和法律竟然裁定駁回。

訴物企侵權責任糾紛案:一審對物企告我的合同案既類案不同判要本人另行起訴,又枉法裁判判物企勝訴,而本人通過侵權案另行起訴後,一審二審又一次在本人證據充分情況下採用雙標駁回我所有訴請。法院又一次無視物企所有陳述都拒不舉證,拒不提供反駁的相反證據,又一次不查明案件事實,不收集證據,不實施本人所有申請,故意擯棄事實證據違反相關法律和程式枉法裁判。

本應在合同案中審理的物企對本人侵權違約不作為包括以下事實:

1:物企每晚用高音喇叭在社區喊叫,在大門口設置電聲喇叭噪音擾民,侵害本人睡眠權、休息權、開窗透氣權有5年。

2:物企不維護總污水管導致污水倒灌到本人家裡損壞家居,但物企拒絕賠償。

3:物企在與本人住房一片樓板之隔的樓下建電瓶車充電站,停放十幾輛電瓶車充電牟利,既侵害本人共有部分權益,又威脅本人安全有4年。

4:本人兩次在社區被第三人武力侵害物企未履行安保義務,未制止第三人施暴,未對本人救助。

5:鄰居的電瓶車侵佔樓內本人共有部分,本人投訴兩年物企不作為。

6:物企把監控攝像頭正面對著本人窗戶使我不能拉開窗簾不能採光日照有4年。

7:物企四次刷本人住宅樓門禁卡放入國保公安對本人因在微信群QQ群反共言論進行人身威脅。此外,物企改變社區設施用途侵佔社區共有道路劃線增設停車位收費牟利,出租社區共有部分房屋、場地給外來戶搞商業經營牟利,在社區所有電梯間、大堂、道路、廣場、綠地、建築等共有部分做各類廣告牟利。允許業主在社區破牆開店,搭違章建築,侵佔共有部分。物企貪污業主20多萬公共收益用作開發商「和記小菜」裝修費用,然後物企與政府官員多次在該飯店免費吃喝。公共收益不打入業主維修基金帳戶被物企貪污。

物企以上所有行為都未經雙過半業主同意,物企所有帳目都未經審計和公示。物企上述行為嚴重侵害本人生活、安全和利益,給本人帶來巨大痛苦和精神折磨,本人對上述情況向所有相關部門投訴幾年,但物企拒絕整改,各方拒絕監管作為。本人的錄音和照片等證據足以證明物企侵權違約不作為,物企也認可本人的證據,但它竟然宣稱有權利對我侵權,但該宣稱未提供任何法律依據。對於物企承認於己不利的事實,物企未承擔不利後果而敗訴反而勝訴,法院竟然不作為裁判依據判其對我賠償。

法院無視本人證據,無視物企所有侵權違法行為,拒絕對上述情況查證查明,沒有任何證據憑空否定本人證據證明力,在沒有向我提供證據和法律依據情況下僅憑物企口頭陳述就駁回本人所有索賠訴請。另外一審裁判適用法律都有利於和支持本人訴請,不利於被告,但一審卻駁回本人所有訴請,引用法律正確但裁判標準錯誤。當本人在侵權案二審開庭前得知審判長是金紹奇時當庭申請要其回避,因為金紹奇就是本人合同案二審審判長,由於他對合同案有上述違法審判行為,本人通過書面和網路向各方控告過他,並且侵權案和合同案有緊密關聯本來就屬於一個案子應當在合同案中類案同判,如果金紹奇再次做同一案審判長就無法保證本人侵權案的訴權和案件公正審理,但一中院民事審判庭庭長陳福才當庭駁回本人回避申請,他說本人三天內還有提出書面回避覆議的權利,但是一中院在還沒有收到我的書面覆議申請書的情況下,就提前一天寄給我《駁回回避覆議申請決定書》,再次程式違法。一審、二審、再審之所以包庇物企的侵權罪、行賄罪、非法經營罪、貪污罪、挪用資金罪、偷稅罪、侵犯公民物業罪、故意損壞財物罪、強迫交易罪,是因為中共的體制是讓政府、公檢法、物企、業委會共同掠奪侵吞瓜分業主財富的體制,十幾年來一審二審再審法院與物企、業委會勾結對本社區維權拒付物管費的數十個業主全部一審二審再審判決其敗訴。法院包庇物企和業委會在十幾年中掠奪社區數千萬元收益,然後物企、業委會、法院三方瓜分,按照中共官商勾結無官不貪的事實如果都這樣幹來推算:中國有百萬個社區,數十年來全國的物企、業委會、政法機關可瓜分數百萬億元財富,證明中共法院只效忠於權貴、公權力和商家,是專門迫害打壓異見人士和維權者的犯罪機構。由於我失業近30年是低保戶,過去我都免繳訴訟費,侵權案一審我也免繳訴訟費,但二審時法院竟違反低保戶應當免繳訴訟費的法律判我繳3426元訴訟費,法院知法犯法報復迫害又添新罪證!

訴業委會業主知情權糾紛案:業委會在一審二審都不履行任何舉證責任、不提供任何反駁的相反證據,甚至在被上訴人全體缺席二審庭審的情況下,業委會竟然沒有承擔不利後果而被判敗訴。一審庭審時法庭只允許我看幾秒鐘業委會備案證,但拒絕依法把該證據交給我留存。一審庭審後竟然久拖兩個月不判決,這期間法院和業委會勾結對「業委會備案證」造假,然後審判員打電話逼迫我寫同意變更備案證上業委會的名稱和材料起始時間及範圍的書面申請,否則威脅駁回我的起訴。一審庭審時業委會要麼說其決定不需要公示,不需要業主來決定和表決,要麼說未保留材料,對材料情況不清楚。二審剝奪本人司法權力故意漏判本人請求撤銷物業服務合同的訴請,並維持一審判決。法庭拒絕實施本人所有書面申請,拒絕播放本人一再要求播放的通話錄音證據。全國「業主知情權糾紛案」業主勝訴率達到99%,所有業委會都被判決向業主提供證據材料,唯獨只有本人的知情權案法院拒絕判決業委會向本人提供第一屆業委會成立後包括業委會決定和業主表決票在內的所有材料,足以證明法院與業委會、物企相勾結隱瞞掩蓋其違法犯罪,用枉法裁判聯手阻止本人獲取業委會材料,阻止本人調查業委會和物企侵害業主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足以證明業委會的決定和合同未經過雙過半業主同意。拒絕向我提供業委會材料,就無法證明業委會所有決定和合同經過雙過半業主同意,無法證明所簽合同合法,本人合同案就是錯判。

今年3月本人寄給閔行公安分局、上海市副市長龔道安、上海監委駐市公安局徐葉楓組長的檢舉公安報復迫害本人並索賠一億元的《國家賠償申請書》,這三個管道至今拒絕給我回復和立案。

本人索賠是針對公安以下犯罪行為:

1:2004年閔行公安把我關進警車後備箱裡隔絕空氣悶半個小時,本人行政起訴到閔行法院向公安索賠十萬元,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公安對此拒絕立案追究問責。

2:2006年因網上反共言論,本人因言獲罪被拘留十天。

3:拘留我時國保和公安侵入我民宅抄家,搶掠我價值連城的文物一批和電腦、日記本至今拒不歸還。

4:拘留時國保和公安威脅要沒收我的房產,兩次脅迫我繳物業管理費。

5:2011年我在家附近被三人圍毆三根肋骨被踢斷鑒定為輕傷,但閔行公安放走三名兇手,不但不把躺在馬路上的我送醫救治,反而把我拘禁,並十次拒絕我驗傷要求。事後公安拒絕資訊公開,隱瞞案情和證據,所有程式違法,辦案全過程用犯罪手段處理,使三名兇手逃脫法律制裁。我控告至今各級公、檢、法、監等相關機構拒絕立案追責懲處犯罪公安人員和兇手,閔行法院和檢察院當面多次拒絕受理本人控告公安的訴狀和舉報控告材料。

6:2017年我在社區騎車無端被人追逐攔截並武力侵害致我流血結果,閔行公安違法辦案不處理施暴者及我的索賠要求。

7:2019年我被年輕壯男拳打腳踢毆打時幾次倒地,我鏡片被打碎,閔行公安不但不拘留施暴者,反而對受害者身份的我老人(而非對施暴年輕人)刑訊逼供、體罰虐待,包括:四、五名公安脫光我衣服搜查我身體和衣服口袋,給我上老虎凳,把我雙手反擰到背後,把我右手大拇指用力反向扳壓扭曲造成大拇指手掌全部淤血腫脹(公安在帶我到武警醫院驗傷時拒絕對我的手驗傷,後來我自行去市六醫院拍x光片診斷為右手拇指退變,右拇指諸骨骨質增生變尖,關節間隙窄,手外傷證),十幾個小時把我雙手雙腳銬在鐵椅上固定坐姿,剝奪我睡眠權一晚上不讓我睡覺,開空調對我冷凍,朝我臉上吐唾沫,侮辱我人格尊嚴,辱駡本人為「倪天狗」,長時間不讓我上厠所和飲水,要我說出手機密碼和微信密碼,在我拒絕下擅自開啟我的手機檢查資訊,侵犯我的隱私權和通信秘密,公安做的筆錄故意篡改和遺漏本人大量重要陳述,我一再要求看被毆打的監控錄影並要求依據監控錄影拘留施暴者遭公安拒絕。

各級公、檢、法以及所有相關機構串通勾結聯手壓制本人舉報控告申訴,所犯罪行如下:十幾年來我多次向各級公安、檢察院、法院、監委紀委、信訪局、司法部、人大、政協等機構以及習近平、李克強、栗戰書、汪洋、韓正、趙克志、王岐山、楊曉渡、胡錦濤、溫家寶、俞正聲、孟建柱、郭聲琨、陶治國、劉卒、劉金國、應勇、李強、楊雄、張學兵、殷一璀、最高檢曹建明、張軍、黃河、宮鳴、穆紅玉、最高法周強、信訪局舒曉琴、閔檢孫靜等負責人掛號寄了巨量舉報控告材料,但相關機構把我累計上百公斤重的材料當廢紙賣掉,始終拒不理會本人舉報控告,拒不立案糾錯問責,並拒絕給我不予立案決定書等書面答覆。

中共不僅對我罪行累累,從2017年起還對我永久關閉所有控申管道。我上門找相關機構控告時,閔行公安副局長楊儉、閔行檢察院姜科長、曹曉燁科長、張斌科長、韓建霞科長、朱福生檢察官、市檢察院第一分院肖檢察官、閔行古美派出所盛所長、姜俊、一中院信訪視窗、執行視窗、市檢察院、市監委、市政府信訪辦、市人大、市公安局信訪視窗都當面拒收本人舉報控告材料,並拒絕給我拒收材料的書面決定、答覆、告知及法律依據。當市檢一分院肖檢察官和市監委4號接待人員在網路中查出我是重點維穩對象時,指使七、八名特勤對我推搡綁架把我打出大門口。

我寄給中央巡視組陶治國的掛號信被「內頁外貼」退給我,這起侵犯公民通信秘密和隱私權的刑案,古美派出所接報後至今不立案不回復。迫害我的李堅和孫志平等人還被評選為上海十佳優秀民警和十佳派出所所長。中共封殺我各種控申帳號,謊稱我的用戶名、密碼錯誤,用技術手段使我無法登錄上海市政府「市長信箱」和「上海市信訪局信箱」,使我無法線上給市長和信訪局發送控申信。最高檢和市檢察院官網的「違法違紀舉報」、「監察投訴信箱」、「網上信訪」永久拒絕受理我的舉報控告。

因本人長期在微信、QQ政論群和推特上發反共言論和控訴材料,遭中共重點監控,十幾年來中共永久封掉我幾十個QQ號微信號。因此現在我不能在群裡發任何文字、圖片和轉貼,只能發標點符號,該事實由「迎慶新世紀」、「浦江之春」、「浦江演義」、「浦江春秋」等幾十個微信政論群所證明。中共不但偷窺監控我在各群的公聊,還偷窺監控我與別人一對一私聊,我在微信私聊中有反共言論竟然也被封號,推特號為「Ni Tian ying倪天英」@wanty28002029的本人實名推特因背景牆有overthrow the CCP's tyranny和鐮刀斧頭=納粹的圖案以及反共言論和控訴材料,許多中共特務就向推特公司舉報我的推特背景牆有納粹標誌,導致推特公司封殺我的帳號至今。

中共駭客還侵入我電腦植入各種電腦病毒,我的已發送郵箱充滿亂碼符號和垃圾資訊。一中院和市高院侵犯我的人權和隱私權,在門口強迫我使用健康碼,我拒絕使用就不准我出庭和遞交再審申請書。為了阻止物業維權達人黃雲龍幫助我打物業官司,中共在2019年新年抓捕他關押至今。

綜上所述,各級公、檢、法對於本人所有案件都有法不依,踐踏法治,知法犯法,執法枉法,故意違反審判、監督職責,執法和辦案處理全過程嚴重違反程式和法律規定。

公安、法院等政法機關對本人犯下濫用職權罪、報復陷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罪、搶劫財產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刑訊逼供罪、體罰虐待罪、侮辱罪、侵犯公民通信秘密和隱私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誹謗罪、政府恐怖威脅罪、侵犯言論自由罪、反人類罪、酷刑罪、政治迫害罪、怠忽職守罪、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罪、枉法裁判罪。

我十幾年被迫害的事實證明,中共從源頭上就是一個反人類的恐怖犯罪組織,由它派生出的一切機構都是沒有法治和規則的犯罪機構,其工作人員都是罪犯。中共的法律和憲法都是假的,法律和法院是中共迫害人民維護其統治的犯罪工具,中共司法辦案都是冤假錯案。物企違法犯罪侵害我權益,我拒繳物管費充分舉證,而物企起訴本人證據不足,法院卻支持物企所有訴請剝奪我銀行存款。而我針對政府搶劫我財產文物、侵害我人身、包庇兇手違法辦案、物企侵權等的索賠,政府拒絕處理,法院駁回我所有訴請。證明中共根本不講法不講理,公然動用國家權力對我實施打壓迫害。中共沒有法治如同地獄,地獄裡的人有權推翻暴政!

本人合法財產不受法律保護被任意剝奪,搶劫民財是流氓恐怖政權,流氓恐怖政權就應被推翻!民主體制能做到「正義會遲到,但不會缺席」,但中共是製造冤案非法執政的血債幫,只要中共掌權,正義永遠缺席,本人講法講理這條路永遠走不通,本人冤案永遠不會被糾正。蘇格拉底說:在罪惡登峰造極的國度裡,欺騙和暴力掠奪就是法律。中共致命死穴是:它是國家級世界級的土匪和罪犯!政權沒有合法性。因此犯罪政權無資格對公民使用「顛覆國家」罪名。當政府迫害人民,人民就有權推翻政府。人權高於主權是普世價值,主權存在的意義在於保護人權,沒有人權就必須顛覆主權。任何政黨政權都不具有天然的合法性、正義性。政權是服務於人民的僕人,而不是人民的主子,人民才是主子。當政權威脅人民時,政權就失去合法性正義性,就不具備「代為行使,維護國家主權」的資格。

因此顛覆政權不是犯罪,而是人民的權力,是人民的自決權。當主子對僕人不滿,就有權利顛覆僕人!特別是中共未經人民合法授權而擅自執政更是非法政權。中共靠謊言和暴力血腥統治人民70年,現在的中國是人類歷史上最黑暗的時期,中共政權是五萬年人類史上最罪惡的政權。面對中共長期對我在政治上迫害打壓、經濟上搶掠剝奪財產、肉體上施暴侵害、精神上威脅恐嚇,在本人財產、權益、尊嚴得不到保障的情況下,在本人窮盡一切手段找遍所有管道都控申無門、憑一己之力無法通過任何途徑維權自救情況下,我不可能吞下中共一手為我製造的苦果。但我不會像貴州張包鋼那種於己不利的底層害底層的絕望式維權,而要從源頭上找出中國一切苦難的癥結從根本上解決它!

既然中共可以無法無天、為所欲為的濫用國家公器對我實施極不對等的國家欺淩迫害在先,沒有公器的我在這個國家就是死路一條,那麼我維權自救的唯一途徑只能以對等原則呼籲推翻這個政權。單憑中共在本文中任何一個單項罪行都足以推翻中共,更何況上述罪行的累計疊加?當政府不跟我講法講理,或對我迫害,或搶我財產,我一人面對一國的迫害無法保護自己利益時,那麼我用任何手段做任何事情維權都是正義合法的。我要求中共當局成立專案組對本人所有案件全面徹查,歸還被搶劫的文物和9200元銀行存款,支付一億元國家賠償,判決物企支付15萬元侵權賠償款,逮捕處決所有在本文名單中列出的迫害本人的公、檢、法、監的執法人、施害人、審判人、執行人、經辦處理人以及他們的上級決策指使命令人。

與此同時,弱小的我無法抵禦不受監督不受限制的國家公權一手遮天的迫害,依照孟德斯鳩「對一個人不公就是對所有人威脅」的普世價值理論,自由世界不應當對此袖手旁觀,民主國家幫助專制國家受壓迫人民反抗暴政有道義上的責任和合法性,我呼籲國際社會尤其是美國對我援助,我請求貴媒體和各方人士把本控訴信翻譯傳遞給Mike Pompeo,Miles Maochun YU,Matthew Pottinger,William Barr,Robert O'Brien,Marco Rubio,Jim McGovern,Chris Smith以及監察中國人權和法律的美國國會和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中國人權事務辦公室,請求他們為我發聲為我伸張正義,向中共當局干預施壓,要求中共調查處理本人所有案件,糾正所有錯誤,歸還所有財產,支付所有賠償,懲辦所有迫害人。

請求美國政府像關注和聲援法輪功被迫害一樣關注和聲援中共對我的政治迫害,希望美國出台相關人權問責司法問責法案結束中共罪惡的人權和司法狀況。這個反人類恐怖政權已經喪失主權豁免和司法豁免,全世界有權對它的反人類罪行進行公審和問責。以下是迫害本人的公檢法等機構人員名單,附各案名稱及一審、二審、再審法院判決書案號:

2004年本人被悶後備箱行訴案,閔行法院(2005)閔受初字第11號行政裁定書,葉劍萍審判長,黃曉文,羅漪明,李立雲書記員。

2011年被故意傷害輕傷案:《閔行分局不受理信訪事項告知書》,滬閔公(信)不受字(2016)438號。

2017年訴公安和政府不予行政處罰及行政覆議案:閔行政府行政覆議決定書,滬閔府複決字(2017)第129號。閔行法院(2017)滬0112行初219號行政判決,張秋萍審判長,徐寨華,史嘉安,劉敏蔚書記員。一中院(2018)滬01行終486號行政判決,岳婷婷審判長,侯俊,陳根強,孫瑩書記員。二中院(2020)滬02行申21號再審行政裁定,李金剛審判長,姚倩芸,沈亦平,韓瑱書記員。上海楓林司法鑒定有限公司鑒定意見書,滬楓林(2017)傷鑒字第0813號,王海明鑒定人,俞謙銘鑒定人。

2018年合同案:閔行法院(2018)滬0112民初24678號民事判決,陳獻茗審判員,黃湛,趙豔婷書記員。一中院(2018)滬01民終12696號民事判決,金紹奇審判長,翟從海,潘俊秀,周益書記員。閔行法院(2019)滬0112執5620號執行裁定書,袁辰審判長,王超書記員。閔行法院(2019)滬0112執異125號執行裁定書,孫祥虎審判長,金聯湧,崇毅敏,李慧楓書記員。一中院(2019)滬01執複182號執行裁定書,葉佳審判長,宋贇,徐焰,李陽書記員。閔行檢察院不支持監督申請決定書,滬閔檢民(行)執監(2019)31011200089號。市高院(2019)滬民申996號再審裁定書,楊宇紅審判長,惠開磊,毛曉瓊,田麗書記員。

2019年侵權案:閔行法院(2019)滬0112民初35873號民事判決,何剛審判員,王芃芃,顧藝超書記員。一中院(2020)滬01民終3201號民事判決,金紹奇審判長,葉振軍,胡桂霞,黃白書記員。一中院(2020)滬01民終3201號覆議決定書。

2019年知情權案:閔行法院(2019)滬0112民初7582號民事判決,楊婷審判員,顧藝超書記員。一中院(2019)滬01民終10303號民事判決,李興審判長,陳蓓蓉,許軍,章逸琦書記員。

各案件除了本人起訴狀、上訴狀、再審狀、答辯狀、證據、經本人修改補充的庭審筆錄等以外,還有本人舉報控告申訴和意見異議等證據:

本人被故意傷害輕傷等公安系列迫害案:2018年6月1日「中國爆料革命全球協調中心」、「中國冤假錯案曝光台」(第十期)對我直播採訪《上海倪天英遭中共公檢法長期聯手打壓迫害》,2018年5月境外維權網、禁聞網、萬維網發佈《上海公民倪天英通過媒體向全世界憤怒控告中共政府舉一國之力對我進行13年殘酷政治迫害》,本人致中央第14巡視組陶治國組長控告信,本人致閔檢《關於要求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倪天英被故意傷害案刑事控告書》,本人致栗戰書、楊曉渡、趙克志、張軍、殷一璀、李強《控告閔檢和閔公安長達7年對我唱雙簧踢皮球不作為,拒不立案糾錯追責,市檢及第一分院、市監委濫權瀆職不受理我控告,要求對其追責並立案糾錯追責》信,本人致閔行公安分局等三個管道的《國家賠償申請書》。犯罪公安人員除上述提到以外還包括:李堅,匿名處警,陸一飛,古美派出所值班所長,沈志平所長,張副所長,分局刑隊王警官等。

訴公安和政府不予行政處罰及行政覆議案:本人致閔行法院《對庭審情況和被告在本案中存在十五個錯誤做法、非法行為的質疑、質證、反駁、意見及主張》材料,致一中院《上訴人就二審審理及談話提出意見、主張和請求》材料,該案犯罪公安人員及政府人員有:趙陳樂,周華,劉處警,黃警官,魯德稱,沈人奇,鄒廣亮,翁衛忠所長,嚴昊君,鄧昱琨等。

合同案:本人致閔行法院《執行異議申請書》,致一中院《執異裁定覆議申請書》,致應勇、市人大、市高院、一中院、閔檢、市監委《舉報控告法院亂執行選擇性執行搶掠本人財產,要求嚴懲有關人員返還資金》信,致閔檢《對本人違法裁定違法執行一案補充原審違法審判和本人異議》材料,致市高院《對再審案件的原審枉法裁判違法審判及本人異議的補充和強調》材料。

侵權案:本人致閔行法院《原告對(2019)滬0112民初35873號案件庭審的異議和意見》材料,致市高院,一中院,最高法何莉《檢舉控告上海閔行法院對貧困低保老人的最新報復迫害,要求解決本人所有訴求》信,致一中院《上訴人對(2020)滬01民終3201號案件庭審的意見》材料和《司法回避覆議申請書》。

知情權案:本人致閔行法院《原告對庭審筆錄錯誤的糾正、補充和重要意見》材料,致一中院《上訴人對本案庭審五個問題的申明和訴求》材料。

2019年公安刑訊體罰虐待案:境外新唐人、博訊網、維權網報導《上海倪天英控訴中共法西斯暴政濫用國家公權力報復殘害本國公民》,本人致各級公、檢、監委、人大政協《控告上海閔行虹橋派出所濫用公權力對我六十歲老人報復施暴迫害,要求追究》材料。

境外媒體自由亞洲、大紀元、阿波羅也報導本人歷年被迫害的資訊,本文事實由上述證據和材料所證明。歡迎各媒體採訪本人。

控訴人:倪天英

2020年8月20日

手機:18918650501

其實,倪天英早先發布的文章,以及進行的很多維權行動,已經引發當局的不滿,並發動一連串針對他的欺壓、逼迫。

自稱發佈人類史上最有價值的提醒 倪天英遭當局搜家與拘留

博訊2006年7月11日報導,當時45歲的倪天英因為在Google等論壇發表一篇題名為《中共罪惡滔天,我發佈人類歷史上最有價值的驚世大提醒》的文章,遭到搜家、拘留。

倪天英於2006年5月28日以實名在網路上發表上述文章,6月7日上午9點,上海閔行區的古美路派出所員警、公安局資訊安全隊一共8人闖進了倪天英的家中搜查、拍照,並將電腦硬碟拆解下來拿走,還把倪天英帶到派出所傳喚,隨後以散佈謠言的罪名將他拘留了10天。6月7日至17日期間倪天英在上海閔行區拘留所中失去了自由。

據倪天英表示,在派出所期間,員警故意虐待、體罰他,除了一整日不給他吃飯,還用手銬將他的雙手從背後反銬、動手動腳等等。員警甚至威脅倪天英出來之後不許前往任何地方去上訪,不許倪天英在網路上發表反對言論,將他當作管制分子。

2004年11月,倪天英因為阻止施工擾民遭到開發商歐打,而施工地點距離居民視窗僅10米左右,因是在清晨6點施工,讓居民無法安睡。

2005年1月31日,倪天英再次遭到保安毆打。

倪天英隨後前往法院控訴,赴上海部門上訪,還寫信給溫家寶及中紀委,但都沒有結果。

《中共罪惡滔天,我發佈人類歷史上最有價值的驚世大提醒》(刪節版):

我是中國維權人士,異議人士和人權鬥士。現在的中國是人類歷史上最黑暗的時期。中共各級官員,太子黨和利益集團勾結,殘害人民。中共的制度不公和強權獵奪,使人民創造的財富被中共官員揮霍一空或轉移國外。制度的權力腐敗,侵害每個公民應當享有的公民權利和福利保障。中共的苛捐雜稅超過5000年中華歷代王朝。老百姓稅務負擔全球第一。

醫療公平性:全球排列倒數第二。

教育收費:大學學費世界最高。中共政權腐敗墮落,中共權貴驕奢淫逸,中共幹部虛偽、狡詐、兇殘。現在的中國到處是民怨沸騰,民不聊生。因此,中共垮台是必然的,中共滅亡是肯定的,問題是將來如何清算中共大大小小的幹部,我發明了有史以來最關鍵,最有價值的驚世大提醒:

一:中共垮台後,對中共各級幹部的清算要一個也不能漏網,絕對不能讓一個中共人員逃過懲罰,中共各級人員要對他們的罪惡加倍負責。要讓他們受到報應才公平合理。我最擔心的是他們會搖身一變,變成三朝元老。

二:從1921-2006年今天,被中共害死的中國人比第一次加第二次世界大戰死去的總人口還要多。單單1960-1961年就害死3000萬人,國外死一個人,馬上登媒體頭條,但中共害死3000萬人,老百姓從不知曉。中共搞新聞封鎖,愚民政策,中共為何新聞不自由?因為只要哪一天新聞自由了,中共就在哪一天垮台。

中共罪惡太深重,哪個中共官員不貪不腐敗?哪一項中共政策不是在官商勾結,在巧取豪奪人民的財富?中共幹部們在白拿了無數套住房後,就實行住房貨幣化出售,然後再炒高房價,把自己多餘的房子高價賣掉。「房改是把老百姓的口袋掏空,教改是把父母逼瘋,醫改是讓你二老提早送終。」中共每一個執法機構的設立,其目的都是為壓榨民眾。什麼城管、市容監察、治安聯隊協管等等…共產黨靠造反起家,但竊取政權後又殘暴鎮壓人民的造反,如六四。只許共產黨貪污,不許民眾造反,這不是法西斯政權嗎?中國的財富被專制權力所掌握,主流民眾沒有在中國的經濟發展中受益。

所謂的中國倔起是建立在中共壓榨人民的奴役制度上的。中共靠暴力、運動、欺騙來維繫其統治中共政權和利益集團粗暴奪取民眾的土地,(土地不是從共產黨娘胎裡帶出來的,憑什麼讓中共來獵奪,拍賣?)廣大民眾上告無門,全國各地去北京上訪的民眾被當地跟去的公安人員毆打。中共政權日益黑社會化,日益恐怖化。發生在全國的幾千萬件保安打人事件都是中共員警指使、支持的。保安公司是公安局開的,中國的幾百萬個黑社會,黑勢力為何氣焰這麼囂張、兇殘?就是因為背後有派出所,公安局在撐腰。上海員警敲詐勒索,強迫我們老百姓出錢訂閱「上海法治報」和「人民警察」雜誌,共產黨是流氓政權,中共員警是戴執照的流氓土匪。

為何世界上中國老百姓最苦?就是因為膽子最小,不敢造反。中國老百姓已經被中共奴化了。世界各國人民為何都比中國老百姓幸福?你的權利是靠自己鬥爭才能得到,共產黨不會恩賜給你,中國老百姓要意識到在這個世界上自己是最水深火熱的,並要有行動,要像「喜唰唰」歌裡唱的那樣:共產黨「拿了我的給我送回來,吃了我的給我吐出來。」逃到國外的連同他們的九族全部抓回來。要清算中共的一切,要消滅這一狀況:做老百姓去日本,歐美最幸福,做官在中國最幸福,中國老百姓必須享受民主自由平等人權。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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