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香港臨時立法會(註1、註2)反對派議員的「去留」問題(註3、註4),有一個說法,現屆立法會議員,只是獲得選民授權四年,為他們做「代議士」;超過四年,已經超越授權,因為沒有授權,所以不應「留任」!
筆者認為,這個說法是「僭建」,與「選舉事實」不符;「授權」?根本沒有發生過,這個說法,更有「上綱上線」之嫌!
首先,2016年立法會選舉,選票上並沒有寫明,選擇某張候選人名單,就等於授權名單內所有候選人,代表自己處理所有立法會事務;也沒有寫明,就等於要接受名單內所有人在立法會內所作的所有決定和所有行為。如果有,選民就無法阻止、更無法追究當選人作出選民不喜歡的決定!
選票上更加沒有寫明,要授權名單內所有候選人,代表自己四年,選民根本沒有作出過年期的選擇,也沒有機會表示過同意,選民是被動的,選民根本沒有表態,選民根本沒有選擇!
如果有選擇,選舉結果可能會不同,例如:選舉名單內首兩位候選人的授權是四年,接著兩位候選人的授權是兩年,或者全部候選人的授權都是三年;又例如:這張選舉名單寫明授權是三年,那張名單寫明授權是兩年;如果寫明,作為選民,我的考慮也會不同,我的選擇也會不同。但是,眾所周知,這些都不是事實!事實是,選票上是空白的,什麼也沒有寫上,更加沒有寫上「四年」;四年跟選民無關,更加跟授權無關,更何況根本是冇授權!
若然真的可以選擇任期,作為選民,如果你問我,我會考慮候選人過往表現的穩定性,我會認為:範國威一年、許智峰兩年、鄺俊宇三年、楊岳橋四年、陳志全五年、尹兆堅六年、朱凱迪七年、梁國雄(長毛)八年。但是,現實是,有選擇嗎?為何走出個「四年授權」呢?為什麼?
選民與其選擇的候選名單,不但沒有「授權」與「被授權」的關係,連「合約」關係也沒有,難道選票就是合約嗎?為什麼選票上找不到任何合約條款呢?「為期四年」這個條款更加明顯是不存在!
那麼,選民和候選名單,又是什麼關係呢?
筆者認為,只是一個簡單到不可以再簡單的「選擇關係」,就是在「有限選擇」中的「選擇關係」,當中完全沒有牽涉到任何「授權」關係和「合約」關係;請看看你的選票,請小心看清楚你手上的選票,不就是這麼簡單的嗎?!
什麼選民授權四年,根本是無中生有,子虛烏有,毫不存在;不要「屈」選民,好嗎?
2016年立法會選舉中,選擇有限,如果有更好的名單,我會選擇更好的名單。我選擇了「陳志全名單」,因為在眾多候選名單中,「陳志全名單」的政綱我比較喜歡,我相信如果當選,「陳志全名單」上的所有人,都會兌現他們政綱上的承諾,只此而已!是「授權」?是「合約」嗎?不是「僭建」是什麼?不是「上綱上線」是什麼?
2016年立法會選舉中,在沒有更好名單的情況下,我選擇了「朱凱迪名單」,因為在眾多候選名單中,「朱凱迪名單」的政綱我比較喜歡,我相信如果當選,「朱凱迪名單」上的所有人,都會兌現他們政綱上的承諾,只此而已!何時又走了個「授權」出來呢?為什麼?選民已經是夠無助的了!請不要「屈」選民!可以嗎?
「選舉事實」是:2016年立法會選舉中,選民的第一個選擇是「投票」還是「不投票」;如果投票,再決定選擇哪一張候選名單,還是選擇投「白票」或「廢票」,過程就是這麼簡單,為什麼現在有人會說,當時選民已經作出了一個四年的授權呢?說此話的人,必須詳細解釋,不可矇混過關!
究竟是全部選民,包括沒有投票的,包括投「白票」和「廢票」的,都作出過授權?還是只是有投「有效選票」的選民,才作出過授權呢?投票給「建制派」的選民,又是否有授權予「反對派」呢?授權四年?真的嗎?說此話的人,必須詳細解釋,講清講楚,不可矇混過關,甩鍋卸責!
作為選民,如果你認為一定要得到我的授權,而且一定要授權四年,請你一早講清講楚,請您在2016年的選票上寫清寫楚,請不要現在才「屈」我!可以嗎?謝謝!
疫情嚴重,小心保重!謝謝!
註1:2020年7月31日星期五,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宣布,把原定於9月6日舉行的2020年立法會選舉,延期一年,改於2021年9月5日舉行,變成2021年立法會選舉。
註2:2020年8月11日星期二,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北京以全票通過《關於就香港第六屆立法會繼續運作作出決定》的議案,列明在2020年9月30日後,本屆(第6屆)立法會繼續運作不少於1年,直至第7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為止,第7屆立法會依法產生後,任期仍為4年。據悉,通過議案,完全是從抗疫角度考慮,會上並無討論議員資格問題。
註3:隨後,先有「熱血公民」的鄭松泰表示決定留任,接著大部分反對派議員也相繼表態接受留任,仍未表態或表明離開(朱凱迪、陳志全)的議員,只佔少數。但是,選民對反對派議員表態的批評兩極化,贊成反對參半,順得哥情失嫂意,令所有反對派議員跌入兩難局面。
註4:2020年8月20日星期四,香港老牌反對派「民主黨」宣布,將會委託有公信力和獨立的民意研究機構,在本屆立法會任期屆滿(9月30日星期三)前,完成一個全港性的科學民意調查,更準確地瞭解民意,以便跟隨。隨後,幾乎所有反對派議員,包括仍未表態和先前表明離開(朱凱迪、陳志全)的議員,也相繼表示願意按民調結果,決定去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