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訴四川儀隴縣官員 老職工聯名舉報公路中心腐敗(組圖)

作者:盧乙欣 發表:2020-09-09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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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儀隴縣公路中心的部分職工,聯名舉報公路中心官員腐敗,但早在多年前已有多名冤民數次舉報儀隴縣官員的腐敗行徑,但案件都沒有獲得解決。
四川儀隴縣公路中心的部分職工,聯名舉報公路中心官員腐敗,但早在多年前已有多名冤民數次舉報儀隴縣官員的腐敗行徑,但案件都沒有獲得解決。(圖片來源:網路圖片)

【看中國2020年9月9日訊】(看中國記者盧乙欣綜合報導)四川儀隴縣公路中心的部分職工,聯名在網絡上舉報公路中心官員腐敗,將本屬於老職工的事業編製名額,以暗箱操作給予了自己親友,還佔用事業編製的不在崗人員,甚至是領取豐厚工資。也有網友持續進行維權活動,如揭露儀隴縣官商勾結,無視建築違法。另有冤民多年前已數次舉報該縣官員的腐敗行徑,但案件都沒有獲得解決。

民生觀察本月3日報導,四川儀隴縣公路中心的部分老職工,日前自己組織了起來,進而檢舉、揭發單位領導違紀違規,並造成了人事制度混亂,導致本應該是屬於國家政策進入事業編身份的老職工,在領導暗箱操作下、給予自己的親戚朋友,導致老職工反而成為了編外人員。

1993年到1995年期間,公路中心兩批輪換工人,依當時的國家政策,能夠取得農轉非的城鎮待遇,但大多數編制及機會都被領導親戚給頂替了。

在1998年之前進入單位的轉業退伍軍人,都被個別領導利用權力,將編制給予了後續進來的、有背景的權力關係戶。

單位在2002年又藉著解決退伍轉業軍人的事業身份申請編制名額,承諾要解決部分的退伍轉業軍人的永久就業福利,但結果卻是讓名額再次被關係戶及幹部親屬所佔用。

在養路中心方面,長期佔用事業編制的不在崗人員卻能夠獲得豐厚的、固定的工資。然而,此類現象在中心還為數不少、大有人在。

上級部門不久前有來核實調查,但中心的領導欺騙上級的所謂檢查,全部過程也僅是準備好了的預演程式。有關係的人仍是不工作,每個月花費一千多塊錢請一名民工來頂替上班,有的人甚至在外頭搞工程、做自己的事,至於高額的工資仍是照領不誤,絲毫不含糊。令人寒心的是,有些很老的工人,身體罹患重病,不適合繼續上班,卻因沒有關係且還得養家糊口,只好不得已地堅守在崗位第一線。小小的一個單位就有如此多的吃空餉現象,若細數這一些騙取國家工資及福利待遇的現象,簡直是觸目驚心。

然而,事情遠不及這麼簡單,因儀隴縣政府其實存在著將國家大型公路大小修項目,沒有經過法定正規程式,就偷偷交給沒有資質的單位,甚至是交由私人來實施,目的只為中飽私囊,憑利益交換以形成利益堡壘。這樣的問題非常多,同時非常嚴重。

許多老工人在看見這一些人侵害國家與集體利益,居然還可憑藉關係不上班,同時能領取國家工資及福利待遇之後,紛紛感到憤怒,但因沒有地方可以訴說,也沒有辦法將實情傳播出去,所以紛紛希望有更多人士、更多的機構來關注這事。

實名舉報四川儀隴縣地方官員腐敗。
實名舉報四川儀隴縣地方官員腐敗之言論。(圖片來源:網路圖片)

另外,在中國大陸的網絡及境外推特上,也有網民發布關於儀隴縣官方的不法之事,盼各界給予關注。

用戶名為「後代」在「麻辣社區-四川第一網路社區」上,持續披露儀隴縣的開發商陳俊林為了謀取暴利,將自住房改建成了商住樓違規違法施工亂建,但卻受到儀隴住建局的保護一事。「後代」自2020年6月2日發帖後,繼續發布多則圖文消息,對外揭露相關細項。

「後代」於6月8日再次發布「既保開發商違法又保受賄貪官——再揭『萬緣民都』建築違法問題」一文,並列出12大重點。

該文表示,「陳俊林給貪腐副縣長行賄20萬元,使土門『萬緣民都』樓盤非法獲批建成,並在兩次所謂品質『安全檢測』中,拒不出示應當提供該樓盤合法有效『規劃設計』圖紙,及報批修建和審批資料,建築施工日誌等有關依據,質檢單位方可進場進行品質檢測鑒定,否則是相違背的。而負責主管儀隴縣城鄉建設的住建局,卻視入住的和該樓四鄰近700餘人生命於不顧;前期對開發商陳俊林的所有違法行為放縱支持,後期仍繼續追隨其在質檢中大勢造假,企圖使19層12640m2危險建築樓變成合法安全,不進行正當地竣工驗收,讓人入住,合法性在那裡?責任究竟該誰,你們應三思」。

該文又表示,「大樓主體40%的構造柱,被陳俊林以(應砼現澆)磚砌代替。所謂書記安排的『安全檢測』兩次,質檢單位有意規避看都不看,如此的質檢意義在何處,你們認可?明顯違法,視人身安全於不在,你們在對誰負責?」

文末,再提質疑:「難道儀隴縣是法外之地,開發商陳俊林為謀取暴利將自住房改建成商住樓違規違法施工亂建,儀隴住建局卻重加保護,不予追究,還為其大勢開脫,千方百計使違法變合法。鑒於以上事實,儀隴縣住建局領導你們應三思而行,不要繼續推諉搪塞,執迷不悟;土門「萬緣民都」存在的嚴重問題,責任都在住建局,希望你們認真思量,真心誠意依法依規,拿出切實可靠的解決辦法,對該樓的問題劃上句號,否則我會在適當的時候去京,求助住建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中央紀委介入搞個水落石出,讓責任者對號入坐。」

8月28日,「後代」又發文表示,「四川省儀隴縣住建局局長陳躍、儀隴縣土門鎮原上屆黨委書記劉斌、鎮長張明春,他們相互利用手中直官權力,直接違紀、違法支持土門中學教師陳俊林(是儀隴縣副縣長陳鵬之弟)。同時,他們借陳鵬權力大,社會關係廣,支使陳俊林臨時成立一個掛名為『四川省萬緣房地產有限公司』。他們官商勾結,為賺錢而掛羊頭賣狗肉,借5.12地震百姓重建房有利可圖的時機,由陳俊林主動出面組織,自認《5.12四川省儀院縣土門鎮電信街D級危房排危聯合改建牽頭人》,以聯合改建私人住宅為名,私下將原D級危房建築面積1740平方米上報為5842平方米,多報舊房面積4102平方米,套取國家5.12地震的各項補助、補償、補貼和減、免、少的優惠政策。」
「後代」表示,「陳俊林經他大哥陳鵬副縣長的經心安排,經國士、住建局,中層以上幹部精心策劃,將5.12地震聯合改建又四次變性,最終達到商品房開發,共同賺錢、共同得利,從上報該房屋改建經他們商謀策劃後,四次變性,四次造假,四次套錢,四次騙錢,騙補助,嚴重的將商品房應繳納的10種稅費。」

除了「後代」發文舉報,用戶「念思夢」9月2日發文舉報,並盼舉報後,「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最高人民檢察院」能真正處理相關違法之事,他表示,自己是「一位70年代退伍老兵,一名基層組織的退休幹部,鑒於地方官員的惡劣行經,我不得不拿起法律武器,雖然我發出百次的真實舉報,由於地方保護主義和黑惡勢力的干擾,長達10年都沒有得到地方官員的真實處理,見於我為土門電信街19層高樓牽扯700多鮮活生命,我不得不走重訪的老路:再次如實回饋,對其違法違紀違規事項,我希望經上各級組織依照《建築法》、《行政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及合同法》、《行政監察法》、《行政處罰法》及《建字法》(2008)84號,檔相關法律法規,追究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並依法對該樓存在的嚴重品質問題,就其嚴重程度,該炸必須炸,該拆必須拆,按《安全法》堅決打掉地方保護主義和黑惡勢力,決不姑息遷就,以示法律的尊嚴。」

至於境外推特上,推友「黃曉敏」於8月31日推文表示,「四川儀隴縣退伍軍人、退休幹部,為了自己與聯合集資購房者的利益,將土門鎮、國土局、城建委等權力機構,有資料、有證據、有依據的具體行為,投訴舉報給中共中央、國務院信訪總局、中紀委、國土部等最高權力機關,遭到地方權貴的恐嚇監控,並把一些電訊證據偷偷消毀!」

「黃曉敏」9月4日又推文表示,「儀隴縣地方政府面對上級批復就是頂著不辦。最後只能說明一個問題,腐敗黑暗的利益集團還在繼續造假對抗。」

其實,數年前推特上已發布過數則關於儀隴縣官方非法事項。

推特帳號「博訊新聞網」於2012年5月20日發布「四川南充儀隴縣部分老幹部老軍人上書18大代表要求對話」新聞連結。

該報導表示,儀隴縣境內的部分喊冤多年的紅軍後代、退休老幹部及退伍軍人等數人,最近在四川省中共黨代會召開時,「聯名上書給南充市委書記暨18大代表劉宏建先生」,要求在全國18大召開之前,跟聯名簽署人進行一次集體的對話,傾聽且認真解決他們多年來「未能解決的冤假錯案」;現在南充官員,基本上都被利益及誘惑所包圍,而腐敗墮落的程度在全中國都是聞所未聞,「呼籲中共18大代表劉宏建先生能下聽上達」。

至於眾人聯名的《呼請中共18大代表四川南充市委書記劉宏建傾聽訪民意見的請願書》則表示,他們是「遭遇司法不公、野蠻強拆、土地被征、侵佔財產、剝奪生存權、草菅人命而上訪喊冤多年的南充公民」,在聽聞劉宏建將以執政黨四川南充的代表身分出席在北京登場的中共第十八次代表會議後,決定向他反映「南充早已淪為全國官員腐敗的重災區」這一實情。

請願書表示,之所以向劉宏建反映,是因為這些上訪人士反應的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雖然有的獲得中央領導及四川省領導的批示,但地方官員卻採取欺上瞞下、弄虛作假及非法監控等手段掩蓋事實真相,並殘酷迫害農民。拒不接受監督及拒不糾錯的地方官員,還公開謊稱南充及各區縣都是「零上訪」,企圖要逃避黨紀國法的依法懲處。

報導稱,獲悉,該請願書首先是於5月15日發布在四川省新聞宣傳部的群眾呼聲論壇上,並引起各地網友的高度關注、認真點評,但不知為何,三天後卻突然從論壇上消失。連署簽名人隨後又再次協商,要在四川省黨代會結束的5月19日,採取書面文字掛號投遞的方式,把《請願書》郵寄至中央省市有關部門,盼引起高層官員的再次關注。

博訊2012年7月12日報導, 南充儀隴縣金城鎮居民退伍軍官譚光輝,在聯名發起給劉宏建寫信,要求重視南充冤民訴求後,該信隨後在國內新聞網站上公開發布後,引起許多媒體、網友及冤民的報導、關注。

報導稱,南充儀隴縣公安局政保大隊一行數人於5月31日,針對譚光輝進行突審後,並以「接受敵對媒體採訪,虛構事實,導致敵對網站借機攻擊黨和政府,造成惡劣影響」為由,對譚光輝施以行政治安拘留7日的處罰;譚光輝不服,並於7月10日赴成都市向四川省公安廳控訴,也準備向南充法院提出訴訟,以司法手段維護權益。

譚光輝當時表示,「自己並不知道決定書所指境外敵對媒體是指哪家媒體,是否有官方檔依法認定其為敵對媒體。在國家沒有公布敵對媒體名單的情況下,接受不知情媒體或者是假記者採訪,此責任不在公民而在政府。」他強調:「我沒有向媒體虛構任何事實,若有不實,也不應該有本人承擔責任,而應該有媒體自己承擔。」

報導稱,譚光輝不認為自己犯有任何罪行、錯誤,那樣儀隴縣公安局的處罰就是犯罪,即是打擊報復,就是在故意製造社會不穩定的源發潛因。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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