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女士:
中共因為得到你的鼎力支持和大力協助,才可以把香港搞到如此田地,所以中共實在應該對你感激不盡!
今時今日,如此田地:香港,已經四分五裂,嚴重兩極化,支持政府和反政府者,旗幟異常鮮明,無可能和解;香港已經是一個無法再團結的都市,全拜林鄭你所賜!
眾所周知,因此,李柱銘大律師(香港民主之父)和「香港民主運動」,今年雙雙獲得提名,競逐「2021年度諾貝爾和平獎」!
但是也請你和中共放心,毋須小題大做和反應過激,像「香港民主運動」般的,欠代表和非實體的廣泛社會運動,獲得諾貝爾和平獎並無先例,而李柱銘所受到的苦難程度,也遠不及曼德拉和劉曉波,受國際社會關注的程度,亦遠不及昂山素姬與達賴喇嘛;加上今屆提名中,還有很多更強的對手,所以,「李柱銘」或「香港民主運動」,任何一者得獎的機會,應該不大,雙雙得獎的機會就更微。
然而,諾貝爾當局同時提名「李柱銘」和「香港民主運動」,無疑是製造了更多空間,讓香港市民表態,讓林鄭你表態,讓香港特區政府表態,讓中央政府表態,讓中共表態!
就此事,筆者希望中共、香港特區政府和特首閣下,能夠回答下列問題,並予以澄清,可以嗎?
(01)如果有市民或民間組織,自發宣傳『「李柱銘」和「香港民主運動」競逐「諾貝爾和平獎」』一事,自發蒐集市民對此事的見解和看法,是否已經違反《香港國家安全法》,是否要接受拘捕和檢控?
(02)如果「李柱銘」得獎,「李柱銘」是否已經違反《香港國家安全法》,是否要接受拘捕和檢控?
(03)如果「香港民主運動」得獎,「香港民主運動」所牽涉的所有政治團體、組織和人物,是否已經違反《香港國家安全法》,是否要接受拘捕和檢控?
(04)如果有市民或民間組織,做了點事,支持和鼓勵「李柱銘」和「香港民主運動」得獎,是否已經違反《香港國家安全法》,是否要接受拘捕和檢控?
(做了的事包括但不限於:實體聯署、網上聯署、發布宣傳短片、寫文章、進行民意調查、進行選舉、集會、示威、遊行、向諾貝爾當局提交支持兩者獲獎的文件和證據、呼籲諾貝爾當局讓兩者得獎等。)
(05)如果「李柱銘」得獎,中共會怎樣做?是否也會像處置劉曉波先生一樣,把「李柱銘」軟禁?
(06)如果「香港民主運動」得獎,中共會怎樣做?是否也會對「香港民主運動」所牽涉的所有政治團體、組織和人物,實行大大清算?禁得就禁,拉得就拉?
(07)如果「李柱銘」或/和「香港民主運動」得獎,中共會怎樣做?是否也會作出相對應和對等的制裁?制裁挪威還是制裁諾貝爾當局?制裁「諾貝爾委員會」所有委員還是制裁提名「李柱銘」和「香港民主運動」的所有議員(包括美國和挪威)?
(08)相反,如果有市民或民間組織,做了點事,反對和阻止「李柱銘」和「香港民主運動」得獎,是否都有協助兩者宣傳之嫌?是否已經違反《香港國家安全法》?是否要接受拘捕和檢控?
(做了的事包括但不限於:實體聯署、網上聯署、發布宣傳短片、寫文章、進行民意調查、進行選舉、集會、示威、遊行、向諾貝爾當局提交反對兩者獲獎的文件和證據、呼籲諾貝爾當局切勿讓兩者得獎等。)
(09)相反,如果特首閣下發言,如果香港特區政府發表聲明,無論是針對兩者的提名,還是針對得獎與否,無論是贊成還是反對,是否都有協助兩者宣傳之嫌?是否也有協助諾貝爾當局宣傳之嫌?是否亦有協助所有「中共敵對勢力」宣傳之嫌?是否已經違反《香港國家安全法》?是否也要接受拘捕和檢控?
(10)筆者發布這封公開信,可能也有協助「李柱銘」和「香港民主運動」宣傳之嫌,可能也有協助諾貝爾當局宣傳之嫌?可能亦有協助所有「中共敵對勢力」宣傳之嫌?可能也有「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之嫌,筆者是否已經違反《香港國家安全法》?是否也要接受拘捕和檢控呢?請問!
希望中共、香港特區政府或特首閣下,可以盡快澄清,和回答上述所有問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