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名中國維權律師被當局吊銷律師執照,盧思位律師雖因代表「12港人案」而遭此罰,但他表示自己不後悔。(圖片來源:維權網)
【看中國2021年2月15日訊】(看中國記者盧乙欣綜合報導)中國維權律師盧思位因代表「12港人案」而被當局吊銷律師執照,他向港媒表示,雖然感到遺憾,但不後悔代理案件。擔任盧思位行政處罰案聽證代理人、申訴控告代理人的維權律師謝燕益說,「四川省司法廳欲吊銷盧思位律師執照實屬以行政處罰之名行政治打壓迫害之實。」
官方香港電台15日在報導裡引述了盧思位的說法。盧思位表示,他是受朋友之託,為「12港人案」中的一名被告的家屬,擔任代理律師。盧思位相信,自己被當局吊銷牌照與此案有關。
盧思位表示,雖然對於被吊銷牌照感到遺憾,但並未因此而感到後悔;他知道案件涉及偷越邊境,但仍希望能夠幫助家屬了解被告情況,並認為案件是中國大陸展示司法透明的契機。
盧思位吊照聽證代理詞 謝燕益:屬政治打壓迫害
此外,受盧思位委託,擔任其行政處罰案聽證代理人與申訴控告代理人的維權律師謝燕益,於今年1月13日以「暗夜前行無私者無畏——盧思位律師吊照聽證代理詞」為題,表達了自己的意見。
謝燕益認為,「四川省司法廳欲吊銷盧思位律師執照實屬以行政處罰之名行政治打壓迫害之實,司法行政機關成為打壓良善製造冤案的牽線木偶!這背後的根本原因就在於盧思位律師在『敏感』時期介入12港人案。近來四川司法廳向盧思位下達行政處罰通知書前後,官媒對盧思位等律師介入12港人案的輿論攻勢也進一步佐證了這一點。」
謝燕益表示,盧思位自2020年8月31日接受了12港人之一的當事人喬映瑜家屬的委託,擔任其辯護人之後,在依法介入案件過程中,因偵辦機關公然違反刑事訴訟法、暗箱操作,導致辯護律師會見權、閱卷權遭受無端剝奪,執業權利也無法保障造成嚴重後果(從嗣後安插的官派律師參加庭審即進一步佐證此一事實的發生)。盧思位律師因第一時間依法維權並且及時發聲,揭露制止不法行為,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
謝燕益強調,「盧思位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執業律師當遭遇當事人權利受到侵害時果敢揭露與控訴違法瀆職行為、積極履行律師職責不僅不應該給予其行政處罰,而應當向其頒授紫荊勳章乃至最高國家榮譽獎章。因為他及多位內地人權律師不避險難為香港公民的勇敢辯護維權行為無疑正是內爭人格外爭國格的體現,彰顯了當代中國法律人的凜然正氣、法治精神、人道立場及現代文明意識。其所作所為不僅是在捍衛港人同胞的合法權利、人權尊嚴,在這一過程中無疑還體現了國家司法主權的崇高性及法治統一原則,更體現了一國兩制在現實司法實踐中的憲制調節機能。他用實際行動詮釋了一名優秀人權律師的底色和一個真正愛國者的擔當。」
謝燕益表示,盧思位在代理該案過程,儘管遭到辦案機關的種種非難、違法侵奪,但他仍不溫不火針對案件事實做出大量扎實的調查研究,以及法律分析論證工作。盧思位出於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及國家利益相統一之責任感,先後四次赴辦案地點及有關方面交涉溝通及至申訴控告,從他撰寫的《港人涉偷越邊境案中家屬關心的五個問題》、《關於8.23香港居民涉嫌偷越國邊境案的幾點新看法》及《十二香港青年偷渡案一審程式十問十答》等文章,以及相關法律文書,並不難看出盧思位專業嚴謹的態度與良苦用心。
針對盧思位為案件付出卻遭到打擊,謝燕益表示,毋庸諱言,「以極左意識形態、鬥爭哲學以及狹隘的民族主義、陰謀論僭越憲法法律製造矛盾絕非族群之福」。並以古語續論,「以力服人非心服也,以德服人心悅誠服,人無信則不立,國無信則不寧!」他認為,解決12港人事件及香港問題終究需要返回法治軌道上來。「要維護邊境秩序、國家主權與安全、社會良治,唯有文明與法治才是出路。」
最後,謝燕益盧忘表示,「盧思位、任全牛等律師在參與12港人這一具有憲制意義的案件過程中所秉持的依法、客觀、獨立立場以及人道主義精神,其捍衛人權與法治的勇氣與擔當必將書寫在中國當代法治史上。」
中國當局極力打壓 多名維權律師遭吊銷或註銷牌照
另外,報導稱,根據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及該台翻查的公開資料,從2018年迄今,中國至少有20名維權律師遭到吊銷或註銷牌照,其中原因包括代理案件期間涉違規、故意犯罪、言論危害國家安全等。
2021年初迄今,至少已有4名律師已經或將要面臨類似懲罰。
12名涉及香港「反送中」運動案的港人於2020年8月,試圖搭船逃往台灣,但在途經大陸海域時遭廣東海警逮捕。事發後,部分香港家屬委託盧思位、任全牛等人為代理律師,但未被獲准處理案件。
至於任全年2月2日已向法新社展示法庭吊銷他執照的判決。他是於1月29日,出席河南省司法廳舉行關於2018年任全牛代表法輪功學員辯護案的聽證會後,接到這份行政處罰決定書。
此份決定書表示,當局認為,任全牛干擾刑事訴訟活動的正常進行,並嚴重損害律師行業形象,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任全牛告訴法新社,此項指控「毫無根據」。他說,「如果我的執照可以在這種情況下被吊銷,我想,中國的司法制度已經死了。」
任全牛強調,「律師應該清楚的知道,未來,只要在法庭上提到法律與事實,都可能會有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