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香港媒體以頭版做報道,指港警的種種行徑遭到歐美各國家禁運武器,並引述消息指警方早前訂購的衝鋒槍也被逼取消了訂單。示意圖。(圖片來源:Anthony Kwan/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1年2月16日訊】(看中國記者劉世民綜合報導)香港媒體昨日以頭版做報道,指港警的種種行徑遭到歐美各國家禁運武器,並引述消息指警方早前訂購的衝鋒槍也被逼取消了訂單。警方昨晚在臉書上發文,兼去信給該媒體的總編輯,並稱其頭版以「濫捕」當標題為抹黑警隊;還稱報道提到警員「制服市民時『未必只開一槍,可以連開四、五槍』」是誣衊警方;更批評報道內容「穿鑿附會,誇張失實」,並致函該媒體澄清及嚴厲譴責。然而網友卻紛紛對此開酸了。
《蘋果日報》15日頭版標題為「向美購衝鋒槍港警濫捕遭cut單轉向捷克埋手交易存變數」;指港警在反送中運動的期間濫捕濫暴,再加上香港實施了《港區國安法》後,遭到歐美各國家禁運武器,並引述消息指警方早前訂購之美國SIG廠所製造衝鋒槍也被逼取消了訂單,得購買捷克的烏爾斯基.布羅德兵工廠所製造CZ蠍式EVO 3A1作替代。
警方信件之發信人為警察公共關係科的總警司郭嘉銓。而警方指,報導內引述資深的警務人員以及熟悉槍械的人士,表示大陸內地槍械的殺傷力大於0.38史密斯威森M10手槍,同時彈匣子彈的數量大增,「制服市民時『未必只開一槍,可以連開四、五槍』,相關匿名報道在毫無事實根據的情況誣衊警方,「純屬造謠,意圖打擊警隊執法能力」。
警方又表示,信中亦提到,實施國安法旨在保障當地市民的安全,而該媒體不單漠視了個別國家對於香港的制裁,反而用失實偏頗的指控,來誣陷他們依法執法之拘捕行動,並重申「有人犯法,警方就有法定責任執法」。
警方最後稱,警隊擁有嚴謹的使用武力守則,有關的武力必定是完成任務之所需之最低武力,而當目的已達到,警方就會停止使用該項武力。在採購裝備時,警隊一直都依照既定的政策、程序以及守則,並視乎行動的需要來採購合適裝備,確保符合安全的標準。
網友留言
「攞真野黎講,人地嬲嬲豬好正常」
「唔明白,本身已經係黑,點樣再抹黑?」
「香港黑警唔便抹都黑,香港警察更加要知法犯法」
「黑狗早已被外国社会制裁啦,買大陸貨吧,射人先射自已」
「大部分香港人都知乜嘢事啦,你去問下啲爸爸媽媽啦點解要送走啲仔女去外國讀書呀!」
「點解要買歐洲貨?祖國無槍畀你地買咩?定還是你地班忠誠勇毅嫌祖國出品天禮你地啊?」
「港警就是矯情,從反送中到國安法以來,做了多少震驚國際的事情,爽當X子居然還想立貞節牌坊」
「由警方的信可以看出,今次蘋果日報的報導,一定是又準確又正確。蘋果日報做得好!郭嘉銓吃屎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