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Richy/Wikipedia/CC BY-SA 3.0)
據報導,復旦大學某學院的黨委書記王某被教師姜某殺死,割喉,我對此的第一個看法是:這與中共官僚體制有關聯!
中國共產黨把官僚體制精心打造,已經到了登峰造極、無以復加的地步。世界上沒有任何國家,歷史上沒有任何朝代能和共產黨的幹部制度相比。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大學已經成了不折不扣的衙門,這裡的幹部都是有一定級別的官員,而且級別很高,所以極其狂妄,不可一世,不可能和下級特別是沒職沒權的人好好說話,更不會接受意見,更不會改正錯誤。
像復旦大學這樣的著名大學,行政級別是省部級,與國家教育部平級,國家教育部都領導不了,上海市是直轄市,是副國級政府,也只比復旦大學高一級,有什麼事也得和復旦大學好好商量,不能下命令。大學裡的學院就是司局級,學院的黨委書記就是地市級幹部。所以很牛逼,絕對不好說話兒。
李克強因為1976年文革沒結束時,就加入了共產黨,上了北京大學後,政治上出類拔萃,所以就當了學校的團委書記,就是司局級幹部,就和這次被殺的王書記是一個級別的幹部。團中央是部級的「群眾組織」,第一書記是省部級,書記和幾個部長(宣傳部、學校部、青工部、青農部、實業公司)就是副部級和司局級幹部。李克強因為這個級別就在團中央當了書記,那時候才30多歲,比地方政府的同級別幹部年輕十幾歲。所以他後來就成了國務院總理。所以,別不把大學的幹部放在眼裡。中國老百姓的俗話是:別不拿豆包當乾糧。如果王書記不被殺,幾年之後也可能成為省部級官員,管起幾千萬人口。
我要說的第二個觀點是,因為共產黨的這種官僚制度,大學的幹部就很霸道。大學是事業單位,這種單位的幹部比照國家公務員管理。媒體主要是黨報黨媒,也是事業單位,他們的幹部也是官僚。而且和地方官員不同的是,更年輕,文化水平更高,更有機會飛黃騰達,也就更不可一世,如果人品很差,那欺負起人來就是更加無法忍受。姜老師是美國回來的高級人才,智商沒得說,絕對知道殺人償命,不把他逼急了,他是不會殺人的,那也意味著殺自己。他之所以走到了這一步,絕對是被欺負到家了。
有人說了,一個學院的黨委書記,能把一個大老爺們兒怎麼著?那你真正小看了共產黨幹部玩兒弄人的手段。我沒在大學呆過,但是我在同樣是事業單位的中國青年報呆了33年,挨了18年的壓迫和剝削,甚至超過18年,一直到今天。我說說我在這裡受的罪,讀者也就能明白知識份子出身的中國共產黨的幹部也能把人整死。欺負死。
1999年之前,我是中國大陸小有名氣的體育記者、籃球記者,但是李克強的小師弟李學謙一當了中國青年報的總編輯,就搞起了「全員解聘全員解聘」,他的搭檔是復旦大學中文系60年代的畢業生徐祝慶(社長),我就沒有了工作,成了待崗職工。2000年3月之後,我再次上崗,成了《青年體育報》的「校對」。主編畢熙東是我的同班同學,怕我的才華蓋過了他,正好利用這個機會把我打成待崗職工。其實後來我還是干編輯和記者的工作,但是待遇和記者證都沒了。政治地位也沒了。由人變成了鬼,無法見人。隱姓埋名。別人每個月拿2萬元,我的收入只有不到3000元。
按照報社規定,上崗後,由所在部門的領導給人事處開一個上崗證明,人事處就恢復一切待遇。但是畢熙東就是不給開,我就一直是待崗職工,直到2005年9月報紙關張。後來我起訴報社,北京市三級三個法院都判決「郭軍待崗期間報社為了照顧他的生活困難,又給他找了一個校對的工作」。但是這種工作不算上崗,算「玩兒」。這就是中國的法院判決!最近我查百度,可以查到「郭軍訴中國青年報人事爭議案」這個標題,但是法律文書即判決書被屏蔽了。顯然中國共產黨知道只是一個天大的笑話,所以把判決書藏了起來。
2001年,我讓我老婆去畢熙東家求情,他和我住一個院子,結果拒絕了,他老婆給了我老婆一塊不能走的手錶,鍍金的,似乎是說,這個表可以賣幾塊錢,救濟一下你們家。
1999年年初,作為體育部主任,畢熙東還曾經讓我連續一個季度,每星期日和星期一連軸轉,上24個小時班。那是出加張和中國青年報的體育版。可是我最後的獎金卻只有別人的三分之一。他們是上一個班,我一個星期上七八個班。畢熙東還用小金庫的錢買了手機和車(當年手機和轎車都很昂貴)發給大家,唯獨沒有我的,我找他講理,他給我講了一個故事:北京電視臺的高元問他:你給你們部門的人買車買手機,他們給你買什麼了?畢熙東說什麼也沒買。高元說:「那你們部門的人都是王八蛋」。畢熙東就用這種方式把我罵了。也沒給我一點補償。第二年還把我打成待崗職工。畢熙東只是一個正處級幹部,比被殺的王書記級別還低呢。
畢熙東實際上欠了我工資,2007年之後,我找報社討要工資,黨組書記,正局級幹部王宏猷說:「工資是畢熙東欠的,你找他要。」畢熙東不是法人,他的行為應該由報社負責,但是王宏猷就這樣回答我。這個流氓的老婆是中央保健局的大夫。所以他在政治上是很可靠的,不然他老婆也不能去中央保健局!黨中央還有專門的保健機構,所以很腐化,所以很長壽。中國的農民得了大病沒錢治一般就是等死和自殺。我母親也是沒錢治病,自殺的。她不是農民,但是因為是右派家屬,一直沒有獲得公費醫療。
2000年至2005年,畢熙東的副手只恆文(副處級)藉機欺壓我,剝削我。比如摘幾句體育新聞讓我「校對成」體育評論。必須有新觀點,有靈感,不然就罵我。經常每次出報紙都讓我上十幾個小時的班。下午2點來,夜裡2點回家。不這樣就罵我,就扣我那點可憐的錢。2004年奧運會前夕,只恆文有一次要求我早上6點開始採訪馬拉松,下午來報社開會,之後開始上夜班,到第二天凌晨2點後下班。一天要干20個小時,我那年已經47歲了。我說要是這樣幹,我就累死了。他罵我:「你活得還很在意!」從此每月扣我300元錢。
他還要求我夜裡去食堂吃夜宵的時候,要走在他側後方一米的位置上,突出他的領導地位,還要保證他說話,我能聽見。就像黨的代表大會結束,新的政治局常委和大家見面一樣的狀態。要和胡錦濤總書記保持一定距離。
人事處處長王勤樺原來是1985年和我一起來報社的,而且原來是一個部門的,但是她不管。我找她要求解決問題,她說:「你有個班,先上著吧。我們也不敢管畢熙東,他連我們都罵。」
這些我全忍了,找過很多領導都沒用。但是2008年我和畢熙東都搬到了湖光中街2號院,還是鄰居,他已經退了休,不能用公款收買報社領導了。我在家屬院裡揍了他三次,報社領導都不管。只恆文還貪污了我稿費,他待崗再上班後,我找他要錢,他不給,我抓住他的新羊毛衫,他一轉身,這件幾百元買的新羊毛衫就碎了。
我還掄著他滿地走。但是我不能打他,那是在報社。報社保衛處可以報警。因為我身體好,有勁兒,就可以這樣報仇。我們單位技術處的馮興義沒有這本事,最後就只能自殺了。是躲在水泥罐車後面偽造交通事故而死的,藉機給老婆女兒留下點錢。司機說他是自殺,報社領導派了很多職工去法院作證,說馮興義沒有精神病,不是自殺。司機只好賠了錢。報社領導也覺得自己把他欺負死了,有點兒於心不忍,就用這種方式補償一下。
所以,大的事業單位的幹部就是官僚,非常霸道,一般的人受了欺壓,還只能忍受。除了以死相拼沒有別的辦法。因為這些幹部太霸道了,太欺負人了,確實該殺。我要是不怕死,也早就殺了畢熙東只恆文馬年華陳小川等人。他們太欺負人了。他們的罪惡罄竹難書!所以我同情殺人的姜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