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際機場2021年1月5日起增設「人臉辨識」登機閘口,引起各界疑慮。(圖片來源:香港政府新聞網)
【看中國2021年8月6日訊】港府修訂後的《入境條例草案》已於8月1日生效,民間有聲音質疑是限制出境的「鎖港條例」。加拿大在8月5日更新對香港的旅遊警示,警告前往香港的加拿大國民:香港當局可引用修法限制他們離港;該法已經令外界擔憂香港將效仿中國,動輒限制出境。
據法廣引述法新社報導,修訂後的香港《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賦予香港移民當局權力,可以在登機起飛前限制人們登機進、出入香港。加拿大旅遊諮詢部門在官方推特表示:「根據這項修正案,包括外國人在內的任何人有可能無法離開香港。」
推文同時附上了加拿大政府8月3日發布的旅遊警示更新通知,其中特別提到新修訂的入境條例,在沒有清晰立法的情況下,「賦予香港當局權力,可能以刑事或民事調查個人、其家人、甚至其僱主等原因,限制人員離境」,而「您可能直到登機時,才會知道自己受到了行動限制」,相關人士也難以向當局取得相關資訊。指引並提到,若加拿大公民離開香港時受限,應諮詢律師並通知加拿大駐港領事館。
法新社指,中國大陸經常使用「出境禁令」(Exit Ban)來對付挑戰當局的異見人士,也藉此針對涉及貿易爭糾紛的企業人士。美國、英國等西方國家都批評了有關法律,但加拿大是第一個公開發出旅遊警示、明確提及存在禁止出境風險的國家。
港府過去曾強調該法不適用於準備離開的人,僅旨在防止非法移民進入香港。但是,條例的文字表述上並無提及只適用於抵港航班或移民,法律專家表示,該法實際適用於任何準備離開香港的人。
香港保安局發言人5日反駁加拿大當局,稱修訂的條文旨在履行香港特區在《國際民用航空公約》下落實「預先通報旅客資料」系統的國際責任。發言人批評加拿大政府漠視港府過去就「預先通報旅客資料」系統的解說,「故意曲解」條文的目的和背景,作出「失實和誤導性」的敍述,表示強烈不滿,促加方修正立場。
據《立場新聞》報導,《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今年4月28日在立法會三讀通過,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當時稱,港府將制訂附屬法例,訂明入境處處長新權力只適用「前來香港的航機」,還有通報系統的細節和法律要求。
但是,本身是大律師的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提出質疑,政府修改附屬法例,可先立一條再立第二條,只要主體法例賦予當局權力,當局仍可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