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琴家李雲迪(圖片來源:TPG/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1年10月25日訊】10月21日晚,北京警方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在新浪微博上宣布青年鋼琴家李雲迪因涉嫌嫖娼被拘留。這一勁爆的消息立即引起輿論嘩然。
中國官媒顯然事先得到了北京警方的通報,在朝陽警方的微博發出後不久,人民網評微博就發出一篇「李雲迪嫖娼被拘,黑白琴鍵容不得’黃’」;人民日報微信公眾號俠客島發表評論「琴鍵彈錯了可以重來,人生道路可得認準黑白」;央視發表網評「李雲迪跌落神壇完全是自作孽」,央視文章寫道,「顏值不是違法的擋箭牌,才藝也不是胡來的護身符。‘鋼琴王子’李雲迪嫖娼被抓,再次給某些視國法為無物的明星大腕敲響警鐘:遵紀守法是做人的底線。誰敢於突破底線,挑戰國法和公德,就是自作孽不可活!」
22日,中國音樂家協會發布聲明,取消李雲迪中國音樂家協會會員資格。同日,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發布公告,要求會員單位對李雲迪進行從業抵制。
李雲迪今年39歲,18歲在第14屆肖邦國際鋼琴比賽奪得金獎,成為該獎最年輕的冠軍,也是首位獲此殊榮的中國人,被譽為「鋼琴王子」。他於2015年擔任第17屆肖邦國際鋼琴比賽的評委,成為肖邦國際鋼琴比賽史上最年輕的評委。
但許多網民並沒有跟隨官媒的節奏,他們發表了不同的看法。有網友說「沒必要否定一個人的藝術成就」,「拿明星私生活的輕微犯法瑕疵廣而告之,小題大做,不僅是對公權力的揮霍濫用,也是對公民私權利的肆虐侵害,更是對人類尊嚴的踐踏與蹂躪。」「一個成熟的社會,不應該對嫖娼大驚小怪。如果讓後人來評價這個因嫖娼丟掉工作,被開除學籍,甚至身敗名裂的時代,想必應該跟我們看待百年前,因通姦而浸豬籠是一樣的。」
此前,影視演員黃海波、導演王全安均曾因嫖娼被拘留。2014年,演員黃海波因賣淫嫖娼被北京警方抓獲;曾執導《白鹿原》的中國著名導演、大陸第六代電影導演領軍人物王全安也在同年因嫖娼被北京警方拘留。儘管他們的嫖娼行為也成為當時輿論的熱點,但並沒有遭遇今天李雲迪這樣的口誅筆伐。
第一、只許官家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中共很有意思,自己官員的淫亂已經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但仍然高舉道德的牌坊,要求社會成員存天理,滅人欲。
華融資產公司前董事長賴小民被爆有100多個情人;江蘇省建築廳前廳長徐其耀有146個情婦,並通過MBA管理模式進行管控;中央編譯局局長衣俊卿的巫山雲雨被其情人學生常艷寫成12萬字報告文學;中鐵總公司前安監局局長黃鋼同時佔有一對母女;前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金道銘長期同時與一對姐妹淫亂。工商銀行上海分行黨委書記、行長顧國明因貪腐被調查後,竟然主動招供約32個女下屬被自己潛規則。就是當今聖上習大人在福建任職期間,不是也曾心猿意馬與女主播夢雪如膠似漆過?
中共對黨員和社會的道德要求很高,但也只是掛在嘴上,要求別人,似乎自己潔白如雪,事實上滿口仁義道德,一肚子男盜女娼。反觀西方,對普通人的道德要求並不高,就是做一個合法公民,甚至有些區域允許合法性交易,社會道德和秩序井然。這裡,我想起了一句成語,只許官家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第二、誰來保護李雲迪的隱私權?
四川大學法學院韓旭教授在他的文章《涉嫌賣淫嫖娼人員是否應該被通報?》中稱:北京警方對於李雲迪嫖娼的通報於法無據,涉嫌行政違法。中國《治安處罰法》,沒有規定公安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有權向社會進行通報。警方這種慣常的「通報」做法究竟法律依據何在?如果向社會通報,其家人必然知悉,有可能導致家庭破裂,家庭不和諧,能「增進社會和諧」嗎?立法的目的又如何能實現?所謂的「公開」,應當是執法程序的公開,並非是與案件調查、處理無關的向社會的公開。
韓教授指出:李雲迪雖涉嫌行政違法被處罰,但其作為公民的人格權並沒有被剝奪,依然享有隱私權、名譽權等人格尊嚴。李雲迪嫖娼一事若有確鑿證據證實,也只是行政違法,其社會危害性明顯小於刑事犯罪。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在遭到行政處罰後,他還享有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的救濟權。這意味著行政處罰決定並非終局決定。一旦李雲迪提起行政訴訟,公安機關的行政處罰行為會受到司法審查,完全有推翻原決定的可能。如果對一項尚未確定的處罰進行公開通報,不僅不符合類似「無罪推定原則」,而且不利於樹立司法權威,提高司法公信力,行政權獨大的現狀難以受到控制。
韓教授的觀點無疑是正確的,李雲迪違法,但他的隱私權和人格尊嚴應受到保護,但在今天的中國,又到哪裡講理呢?中國警方對嫖娼案如此熱衷,但對於官員巨額貪腐和權色交易卻熟視無睹;對於維權律師和人士未審先判,電視認罪卻視而不見。一個如此嚴格執法的國家,為何冤獄成災呢?
第三、口誅筆伐李雲迪為哪般?
回答這個問題也不複雜。中共對飯圈的整肅活動早已風生水起。前段時間,吳亦凡、趙薇就被推倒了風口浪尖。有學者指出,中國政府要借打擊飯圈,全面整頓娛樂事業,黨媒光明日報更提倡,要讓青年人重回革命時期的價值觀和審美觀。這是為下一波的個人崇拜運動作準備。
一位匿名的地方電視臺製作人稱,現在中宣部命令地方電視臺不能過多渲染「流量明星」,主要怕這樣的渲染會造成對未成年人的影響,以及會導致一些主旋律,例如「習思想」的宣傳會被蓋過。」有學者指出:「即使明星藝人跟從當局的意識形態,成為官方傳聲筒,但當局還是對他們不放心,因為共產黨就是怕他們的影響力,所以整治「飯圈」就是把他們身上的光環徹底剿滅,令整個中國唯一身上有光環的,只有習近平一人。這等於為下一步個人崇拜,作好鋪墊。」
如此說來,李雲迪事件被如此興師動眾對待,也無非是整治飯圈運動的繼續。
日本時評人士矢板明夫認為就像文革一樣,從吳亦凡開始,先打擊藝術圈的人,因為這些人是偶像。獨裁國家只需要一個明星就是習近平,有別的領袖都應該不存在。有所有明星集中起來讓大家聽黨的話,我覺得是政治上加強禁錮的方式。
矢板明夫說,用男女關係不檢點的形式攻擊名人、把人搞臭是最容易,第一大家喜歡熱鬧、消息傳得很快;第二對他形象打擊非常大。包括中共中央統戰部前副部長薛子正的養子薛蠻子、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許章潤都是「被嫖娼」這樣的罪名把名聲搞臭。演藝圈這種事,如果後面沒有政治考量的話,馬上就會抹掉,即使被抓也很容易抹掉,這是一個很小的事,每天中國的派出所都能抓到幾個。所以,李雲迪事件的背後是有政治操弄的。
現在,我們總結一下。李雲迪作為藝術家嫖娼儘管有違道德,但中國警方的公開通報嚴重侵犯了他的隱私權和人格尊嚴,嚴重違法。中國官媒的大肆炒作,只是把李雲迪當成了整肅演藝界的工具,目的在於為習近平的個人崇拜造勢,天無二日,國無二主。只有習近平才是應該崇拜的聖人,電影明星、鋼琴家豈能搶了聖上的風頭?但如此強調道德的中共恰恰是世界最腐敗、最淫亂的政黨,自己連情人、小三數不過來,卻不放過付費買春的李雲迪,豈非咄咄怪事?此事對於李雲迪也非壞事,盡早離開這個黑暗的國度,或許會迎來事業的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