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的目的是消滅地主並建立中共對農民的控制。(網絡圖片)
中共1949年建政後,不僅面臨著外部世界的封鎖,同時在國內也面臨著巨大的經濟困難。為了鞏固政權、解決經濟問題,中共在政治經濟等各個方面實行了「消滅」和改造政策,並稱之為「社會主義改造運動」。這場「改造運動」在農村就是進行土地改革,目的是消滅地主,奪取地主富農的財產,並建立中共對農民的控制。
1950年2月24日,中共政務院通過了「關於新解放區土地改革及徵收公糧的指示」。同年6月28日,中共通過了「土地改革法」開始了土地改革。毛澤東還表示,不能和平地搞恩賜,要組織農民通過鬥爭奪回土地,要與地主階級進行面對面的鬥爭。
在中共高層的指令下,中共的幹部們分成若干工作小組深入到全國各地農村。他們來到農村後,鼓動無田的農民,特別是農村中的流氓農民鬥爭有田的農民。此外,還在農村劃分階級、成分,全國至少二千萬人被帶上「地、富、反、壞」的帽子,使他們成為在中國社會沒有公民權利的「賤民」。而且,每一地區有一些聲望的地主,都被定為「霸」,還分為惡霸、善霸、不霸。被定為「霸」的地主都要被處死。
據說當時,僅僅由土改工作小組討論決定,就能夠槍斃成批的地主;只要幾個積極份子的幾聲口號,就能夠將「地主」全家的財產剝奪罄盡;甚至連不願要,或是不敢要地主財產的誠實農民都會大禍臨頭。
在這期間,中共還在全國農村掀起了第一輪「毛主席是人民的大救星」、「只有共產黨才能救中國」的宣傳。不少貧苦農民因為得到了土地,感激中共,所以接受了這種說法。
那麼,究竟有多少地主被殺被鎮壓呢?1990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美國歷史學家費正清編撰的《劍橋中華人民共和國史》中稱:中共掌權初期,鎮壓地主富農,一百到二百萬。
而根據旅美當代歷史學者辛灝年的研究,在中共中央「將土改中的打擊面規定在新解區農民總戶數的百分之八、農民總人口百分之十」的指示精神下,中國大陸農村至少有三千萬農民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打擊,即遭遇了形形色色的批判、鬥爭和非刑折磨,至少有二百萬以上的地主遭遇了鎮壓並被剝奪了所有的財產,他們不僅失去了土地,而且許多是家破人亡。特別是當鎮壓反革命的運動「接踵而至」時,中共以村對地主大開殺戒而建立新秩序的願望遂迅速得以實現。比如土改後,甘肅省僅因幾個農民打了一個鄉幹部,就全部被判定為反革命份子,其中四人被處以死刑,三人被判重刑。